针对小产权房“遍地开花”的现状,近期,由两部委主导的“打击风暴”席卷全国。不过,深圳市日前透露,将出台关于分类处理违法建筑的实施办法,对原村民和原村集体所建住宅类违建放宽确权,通过减免罚款或地价,推动违法建筑的处理。 对此,业内人士纷纷猜测,深圳对违法建筑的分类处理,是为下一步小产权房确权做铺垫和准备。 据华夏时报报道,日前,深圳市查违办对外透露了《〈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简要内容,严格区分处理范围,坚持宽严适度、分类处理确认的原则,对非原村民所建住宅类违建、以房地产开发为目的所建住宅类违建不予处理确认,对原村民、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整体从宽,减免罚款或者地价。 确认即确权,就是对村里开发的住宅类违建发放房产证。这一规定又被不明真相的人解读为放开小产权房的前奏。由于《实施办法》细则尚未公布,仅从目前公开的措词来看,连区级国土局的人也表示,尚难以看出是要具体解决哪一类违法建筑。 深圳龙岗区国土局人士表示,原村民和村集体兴建的小产权房有望得到处理,但目前还在征求意见阶段,政策尚未落实。此前的“两规”主要针对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和原村民的违法私房(宅基地),这次的文件应该算第三规,包括所有违法建筑,即没有合法报建的房子都属于违法建筑范畴。 “说白了,就是先给原村民和村集体建设的这部分违法建筑确权,而由开发商和外来人口建设的违建暂时还未放开。”深圳市原住民网总裁陈宏说,过去由于需要补交地价才能确权,因此村民不愿意出钱确权,鉴于深圳土地严重缺乏,政府只好进一步妥协,放宽条件,免费确权。 原在深圳规划局任职的房地产专业人士贺承军则认为,这一《实施办法》主要目的是登记,进行一次摸底,有效促进资产的流动,降低交易成本。登记之后,宅基地即可在市场上流转买卖,而以前违法建筑是交易盲区,没有产权证,但市场上一直有胆大者进行买卖。 事实上,从2009年开始,深圳开始着手全面推进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工作,要求村民申报,掌握了深圳违法建筑的数量以及分布形态,此后政府采取“先易后难、单项突破”的办法,先后出台了城市更新政策、房屋征收补偿办法、优化空间资源配置促进产业转型升级“1+6”文件等。 也是从2009年开始,深圳暂停办理违法建筑转成绿本房产证,曾经统一申报过的违法建筑也没了下文。“什么原因停了,我们也不知道,什么时候重启办证,现在还没出来文件。”深圳宝安沙井街道查违办内部人士表示,深圳小产权房分类处理的概念很抽象,要等后续细则公布才知道,按照以往的政策,一户一栋超出的部分,在补交地价和罚款后,是可以拿到房产证的。 需要指出的是,政府对原村民和村集体违法建筑确权的目的是什么?是为村民分享城市土地增值收益,还是为小产权房转正铺路,抑或是解决城市土地面积不足的问题,受访的多个主管部门人士似乎也解释不清楚。 对此,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李华楠曾透露过,深圳土地资源枯竭,而违法建筑大量侵占了土地,加剧了土地资源的紧张,成为产业结构调整的“瓶颈”。过去对违建的处理,要么没收,要么拆除,村民对这种处理方式对抗性强,很难妥善处理。 基于现实,政府给予违法建筑一条新的出路,准予部分符合一定条件的违建在政府的严格监管下临时使用,做到物尽所用,这样也可以把所有违法建筑置于政府的有效管理之中,避免过去以不发证为理由放任不管,违法建筑内五毒俱全、事故频发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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