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欣和快播,本身不值得同情,他做的什么生意,自己不清楚吗?法院认定他侵犯知识产权、传播淫秽,并没有错。 他不是因为搞技术,被钉上十字架的耶稣,更不是为了人间盗取火种,而被绑上高加索山的普罗米修斯。你们觉得“欠快播一个会员”,那是因为你们“大撸伤身”了。 就问你两个简单的是非问题,可不可以通过盗版来赚钱?可不可以通过传播淫秽物品来赚钱? 快播公司也一直强调他们是在“做技术”,不是“做内容”。所谓“杀人的是人,不是菜刀,菜刀无罪”。呵呵。 之前,美国最高法啊在判决一起盗版下载工具安中有这么一个比喻。去进行撬窃的当然是人,不是一个刀具,但是有这么一家厂商生产了这么一种刀具,在广告里反复强调,这把刀具,有非常好的撬锁的作用。你说这还是工具无罪吗? 王欣的快播也是这样。 其工作原理是,用户通过快播播放器点播影视作品,首先链接至20多个搜索网站,继续点击则跳转至上百个视频网站,并通过这些网站下载、观看影视作品。 快播公司不需要存储涉案作品,甚至可把所有责任都推到“盗版网站”身上,这是在滥用“避风港”原则。 其实,网站很少是直接提供盗播影视作品的,而是搞“搜索指向”、“深层链接”、“流媒体传输”,或者是用户网盘上传等等。 这样的操作手段,很容易就被打了擦边球。 但是,王欣自己不知道自己发明的快播这个利器,被用来做什么吗?不知道,自己“深成链接”的那些提供盗版淫秽视频的关联网站,就是自己开的吗? 当然你可以说,中国互联网的环境如何如何,包括之前所谓的腾讯疯狂举报王欣,王欣面对监管部门死不认错的强硬态度。 但这一切都是花絮,核心问题是,快播的工作机制是什么?提供的是什么视频?王欣真不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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