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古代的县官、县令、县长、知县、县尹、县丞和县尉呢?题主列出的这几个概念,可以分成三组: 第一组是县官。县官为通称,凡县级的官员,我们都可以称其为县官,包括县令、县长、知县、县尹、县丞和县尉,都是县官。不过,汉朝时,“县官谓天子”,有时候人们也会将皇帝称为“县官”。 第二组是县长、知县、县尹,他们都是县的行政长官,只是名称不同而已。先秦时,县的建制刚刚形成,县长官的名称也各不相同,如齐国的县长官称“县大夫”、楚国的县长官称“县尹”。此外,又有“县宰”、“县公”等称谓。秦统一六国后,县长官统称为“县令”、“县长”。按秦汉定制,人口满万户以上县,长官称“县令”,不满万户的县,长官称“县长”。隋朝时,县长官通称为“县令”,不复称“县长”。宋代以降,县的长官又习称“知县”。 第三组是县丞和县尉。他们是县令、知县的副官。县丞始设于先秦,自后历代相沿,直到清末,是县令的佐官,地位仅次于县令,主要负责文书、仓库等的管理。县尉也是县令的佐官,掌治安捕盗之事,类似于县警察局局长。明清时,县尉一职被废止。此外,清代的县有时候还设有主薄、典史等职,是知县的属官,典史因为掌治安刑狱之事,职现与以前的县尉差不多,所以清人又习称典史为“县尉”。 简单介绍下来,题主应该可以区分古代的县官、县令、县长、知县、县尹、县丞、县尉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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