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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信托的20大功能与20大案例 家族信托服务方案

 只如初见一夏 2018-02-23



家族信托在海外作为一种财富传承和保护的重要工具,已经有数百年的发展历史。在国内,家族信托也越来越受到高净值人士重视,那么家族信托是如何保护我们的财富呢?

  今日,咱们通过20份案例图片清晰讲述家族信托的20大功用。

  一、 资产隔离保护

  经济形势波云诡谲,有了家族信托多了一份安心。

  二、资产安全,老有所依

  要怎样才能更好地保护资产,以保证老有所依?

    

  三、婚前财产保护

  婚姻的不幸常常伴随着个人财产的分割,那么应当如何保护好自己的婚前财产呢?

    

  四、避免特殊目的的婚姻

  在现实生活中,高净值人群难免会担心遭遇一些不单纯的人,一不小心落入以骗钱为目的的婚姻陷阱。如何才能避免这些婚姻陷阱?

  

    

  五、避免复杂的继承程序

  一个成功人士投资范围甚广,当他出现意外,家人在继承其财产时就非常不顺利。如何避免复杂的继承程序?家族信托又提供了妙招。

  

    

  六、减少继承纠纷

  财产的继承最容易引起纠纷,对簿公堂的事件更是屡见不鲜,一家人不但反目成仇,还可能遭到别人的笑话。那么有什么办法避免这种纠纷呢?

  

  七、防范监护人的道德风险

  民政部数据透露国内近几年的离婚率持续走高,家庭破裂的同时也给孩子的成长带来了潜在风险,比如图中的王女士就面临这样的问题。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呢?我们一起来听听律师的建议。

 

   

  八、特定人士的长期关怀

  李先生的儿子刚上幼儿园,为了孩子将来的生活考虑,两口子每月定投银行的理财产品,作为孩子的“成长基金”。同时,两人了解到现在好多明星都流行通过家族信托的方式为子女提供长期的关怀,于是便找到信托客户经理咨询家族信托……

  

  九、世代信托“隐形的手

  信托公司基于张老先生的意愿为其量身定制了一个'世代信托',以其直系后代为家族信托的受益人,那么通过这个家族信托,他的后代会得到哪些保障呢?

  

  十、财产平滑传承

  信托公司某天接待了一对年迈夫妇,老两口的儿子孙总前年刚离婚。前阵子孙总意外身故,又没有留下遗嘱。财产的继承问题,让本就承受着丧子之痛的老两口几近崩溃……

    

    

  十一、遗产税规划

  在进行财富传承规划的时候,客户非常关注遗产税的筹划问题,而在遗产税的筹划过程中,家族信托也是一个好帮手。

  

  十二、 家族企业永续传承

  创业不易,守业更难。许多人在创业成功后,欲将企业交接给自己的后人做成百年老店,但是在交接过程中会遇到不少棘手的问题。

  

  十三、 财富合理配置

  当您收获了较为丰厚的投资,拥有的财富到达一定的程度,是时候该做一些合理的资产配置了。那么,是顺应市场形势选择传统的资产配置方式,还是转向新兴的财富配置理念呢?从传统的资产配置法过渡到新型财富配置理念,我们又该做些什么呢?

    

    

  十四、传承财富传递爱

  对每位父母来说,孩子步入婚姻殿堂那一刻无疑也是他们最为幸福的时刻。这不,有位父亲在女儿结婚之时就为她准备了一份充满爱的礼物——

  

  十五、 防止挥霍财产

  挥霍钱财贪图享乐是财富传承的致命杀手,也是'富不过三代'的重要原因之一。以前人们面对这种问题往往会束手无策,但是如今大可不必为此担心,家族信托可以完全按照您的意愿进行财产分配,避免后代挥霍无度。

  

  十六、避免财富消失

  很多人的资产配置十分多元,但这也会让家人在继承财产时遇到不少麻烦。图中的张女士就面临这样的问题,且看专业人士如何帮她支招。

  

  十七、特殊职业保障

  一些特殊职业的危险系数都比较高,比如体操运动员,这些人群虽然收入可观,但是一旦发生意外,就很难保障自己的生活,面对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有何预防措施呢?

  

  十八、实现特定目标

  家族信托不仅可以传承财富传递爱、防止财产挥霍、避免财富消失,还可以帮助人们实现特定的信托目的,达成委托人的心愿。

  

  

  十九、滴水之恩,涌泉相报

  “滴水之恩,涌泉相报”自古以来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那么在当下这个光怪陆离的社会中可以如何“报恩”呢?

  

  二十、信息保密,避免为富所累

  在信息网络化的时代,人们的信息很容易被获取或者遭到泄露,这个时候,信息保密就显得尤为重要。家族信托不但能够严格坚持信息保密,还能为大家免掉一些不必要的麻烦,让人们不再为富所累。

  

  (文中案例图片来自中信信托)




如何向客户呈现一份优秀的家族信托服务方案?




在2016年“金臻奖”评选中,中信银行济南分行财富管理中心提交的《资产传承之家族信托服务方案》脱颖而出,获得“优秀家族信托服务案例奖”。该方案结构缜密、专业全面,特此,《财富管理》杂志获得授权,独家发布该方案,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案例背景

1.委托人家庭情况

①核心家庭成员

②委托人家族成员

③委托人现任配偶家族成员

2.委托人资产构成

●总资产规模:至少20 亿元

●债务情况:个人无负债;公司有部分债务,张先生作为股东签署了担保协议。但是担保金额并不高。

●股权:一家创业板公司的股权,大股东,持股超过50%;另有一家制造业公司,尚未上市,大股东,持股比例超过50%。

●房产:在北京至少2处;一套别墅,超过300平,当前价值约3000万元;一套高档公寓;其他房产不详。

●现金:少量(1000-2000万);随着股权解禁后,会进行部分变现。

二、需求规划

1.需求来源

张先生人到中年,亲眼目睹身边一位好友突然去世,原本和睦的家族成员,发生一系列家庭纠纷之后,感受颇深。遂希望通过家族信托来防范小概率事件发生后的家庭纠纷,确保家人与财产都能在按照自己意愿的基础上,进行有序分配。

2.潜在风险

通过对张先生的家庭成员结构、资产负债情况了解后发现,委托人存在家庭结构复杂、法定继承人较多等情况,如果不提前做好规划,可能存在以下五种风险:

①法定继承纠纷风险

张先生目前的法定继承人包括:张先生父亲、张先生母亲、张先生配偶、张先生大女儿、张先生未来出生的孩子。存在制作遗产清单的困难,可能会出现张先生父母、大女儿(背后可能会有前妻的意见)、现任配偶及将来的子女,三方继承意见不统一的情况,使法定继承手续更加复杂,存在潜在的家人诉诸法院解决纠纷的风险。

逆继承引起财产流失的风险

根据张先生目前总资产情况测算,法定继承人每人至少将继承约4亿元人民币资产。

目前张先生有兄妹2人,若张先生父母继承张先生资产后,两笔资产分别作为张先生父母的遗产进行分配,存在张先生家庭资产在家族中被稀释的可能,而且张先生兄妹2人在农村生活工作,不具备管理、经营大额资产尤其是股权的能力。

家族企业控制权旁落的风险

法定继承的平均分配制度将导致张先生名下公司股权的分散化、平均继承,即任何单一继承人最终实际继承到的股权均不超过15%。股权分散将给公司管理层带来不稳定性,对公司的运营产生较大影响,且家族企业控制权留在女儿手里的愿望将落空。

④资产外流风险

现任配偶比较年轻,如果张先生发生意外,太太再婚可能性较大,张先生资产存在外流的风险,现任配偶及未来会出生的子女继承的财产的掌控权有可能落入旁姓手中。

资产被挥霍或者管理不善的风险

现任配偶比较年轻,一直在学校工作,管理大额财产的能力较弱。未来子女因年龄较小,也无法掌管名下继承的财产,财产由母亲代持,可能存在母亲挥霍或者管理不善的风险,未来子女体面生活无法保障。

三、委托人的意愿

通过和张先生的反复沟通,我们发现,委托人不希望家人因为财产的继承而发生持久的诉讼纠纷,因此希望把财产先妥善安排好。并且已经对资产有了非常明确的想法。具体安排如下:

●希望上市公司由女儿来传承接班,并在女儿进入公司之后进行特定的培养。

●希望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保证在张先生女儿手里。未来考虑对部分公司股权进行减持变现,但是会在不影响女儿对公司的控制权的基础上进行。

●对于女儿外的其他亲属,即父母、兄妹等,希望能保障其体面的生活,也安排他们的医疗健康方面的意外支出。

●对于未来出生的孩子,给予超出体面生活的特定的保障。

●对于现任配偶的安排,张先生希望保障其将来的体面生活与安全,拟计划给予一处大的房产,保证将来出生的子女有一个好的居住环境及维持日常体面生活的费用支出,除此之外,并不计划给予其股权等其他资产。

●不考虑岳父母的抚养:岳父母有退休工资,并且岳父母还有一个儿子,养老无忧。但是岳父母的医疗费开支及妻子哥哥的孩子的教育金将给予支持。

●侄儿、外甥辈分的孩子,张先生希望支持他们的教育经费,但原则上不包括生活费用支出,确保他们能获得较好的教育资源(支持国外正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教育费用支出)。

●极端情况即其子女都先于他去世的情况发生,没有直系血亲继承财产时,所有财产将委托遗嘱执行人设立公益慈善类的信托或者捐献。

四、设计思路

针对张先生的情况,首先利用家族信托来解决委托人资产有计划、有目的、有选择的分配给各个受益人。家族信托在对于老人、孩子等弱势群体的关爱和照顾较为明显,但家族信托并不是万能的,目前国内家族信托在针对股权、房产等方面,存在税费较高的现状。

综合成本考虑,本方案结合遗嘱,来解决股权、房产装入家族信托的高额税费问题;同时对于抵御发生重疾后难以支付大额资金的风险,可以通过大额保单进行规避。

1.信托架构

2.信托条款设计思路

●制定长期资产传承安排,实现张先生的传承意愿。

●通过家族信托,可以很好的保障老人和未成年子女的权利。

●通过制定个性化条款,充分利用激励条款,提高子女及侄子、外甥辈的受教育程度。

设立监察委员会,由一个自己信赖的朋友或亲人,一个法律顾问,一个会计顾问组成,监察委员会成员之间互相监督,出现极端事件时进行补位,以保证整个信托执行更加客观、符合张先生的意愿。同时避免家人成为监察人之后,引发其他家人的猜忌等不愉快。

五、家族信托设计条款

1.分配方式:固定数额+定向支付

●维持现任配偶体面的生活质量。

●保障张先生父母的生活及大额开支。

●保障未成年子女成长的生活、教育所需。

●实现对侄子、外甥(含现任配偶哥哥的孩子)的教育支持等事宜。

2.具体分配条款

张先生父母信托受益分配规则约定如下:

●可以家族信托中每个月获得固定数额的生活费5000 元,并且是终身制的;

●兄弟姐妹中,如果有任何家人及配偶,愿意专职照顾张先生的父母,可以每月从家族信托中固定支付5000 元的费用,至张先生父母去世为止;

●张先生父母所产生的医疗费、超过生活费的日常支出的,都可以凭开支证明或者张先生、监察人的确认,由受托人进行受托支付或者实报实销。

②张先生未来的子女信托受益分配规则约定如下:

在受益人未满18 周岁或者受益人未上大学之前,不做任何分配,但如果张先生在受益人18 周岁之前死亡、失踪、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基于任何原因而不能指示受托人,则在确认上述事项之后,由受托人通知监察人开始行使其职权;

●如果发生上款所述情况,监察人可以根据受益人的情况决定是否提前启动收益分配及分配的数额与方式;

●在受益人年满18 周岁或者受益人就读国内大学之时,则每年向其分配,分配的数额由监察人确定;

●如果受益人就读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大学,则每年向其分配,分配的数额由监察人确定;

●收益分配至受益人26 周岁之时,受益人有权选择一次性提取全部未分配收益及30%的本金;

●收益分配至受益人35 周岁之时,受益人有权选择提取所有本金及未分配收益结束本信托;也有权选择协议延长本信托;

受益人结婚的,一次性分配一笔钱,分配的数额由监察人确定。

③张先生现任配偶信托受益分配规则约定如下:

●可以从家族信托中每个月获得固定数额的生活费2 万元;

●该受益人与张先生所生的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相关费用,未列明事宜由监察人核定,如属于子女成长所需的花费,凭单据,都可以凭开支证明及监察人的确认,由受托人进行受托支付或者实报实销;

如再婚,每月固定获得的生活费将改为1 万元,至张先生与该受益人的所生最小子女年满18 周岁止。

④张先生女儿未来子女的信托受益分配规则约定如下:

纳入家族信托受益人的条件:如女儿去世且其子女未满26 周岁,则可以成为信托受益人;

●在受益人年满18 周岁或者受益人就读国内大学之时,则每年向其分配,分配的数额由监察人确定;

●如果受益人就读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大学,则每年向其分配,分配的数额由监察人确定。

⑤张先生侄子、外甥(含现任配偶哥哥的孩子)信托受益分配规则约定如下:

进入信托的条件:国内公立学校的教育费用支出;国外正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教育费用支出;不含教育过程中的日常生活费用,都可以凭开支证明或者张先生、监察人的确认,由受托人进行受托支付或者实报实销;

●在受益人年满18 周岁或者受益人就读国内大学之时,则每年向其分配,分配的数额由监察人确定;

●如果受益人就读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大学,则每年向其分配,分配的数额由监察人确定。

⑥其他条款:

●从收益分配开始,每年递加当年CPI(居民消费指数)+3%;

●监察人可以根据受益人的个人、家庭及其他情况调整受益人的分配,但是以保障受益人及其核心家庭成员的体面生活为最低要求;

●受益人及其核心家庭成员的保险、医疗开支,都可以凭开支证明或者张先生、监察人的确认,由受托人进行受托支付或者实报实销;

极端情况发生时:如果张先生女儿无子女、现任配偶无子女情况下,根据遗嘱将进行全部股权转让,由遗嘱执行人卖掉后,该笔资金进入家族信托转做慈善信托,向张先生母校全额捐赠,建立奖学金制度,针对高精尖科技学科的高材生进行每年奖励1 万元。

六、设计方案未涉及的些许建议

1.受益人婚内资产隔离问题

针对张先生的意愿设计的方案,对于子女及后辈在个人资产与婚内资产隔离方面为进行考虑,一旦受益人发生婚姻风险,尤其是女儿在获得大量股权变现后,发生婚姻风险,可能会导致大量资产外流。

针对与张先生的沟通,其明确表示:对于子女及后辈的安排,更多的希望是加大教育上的投入,而对于个人家庭的事宜,张先生不愿过多干预,认为子女有能力解决好自己的事情,因此该条款暂不涉及。

2.择时对方案进行调整

在重大资产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遗嘱或者信托方案进行调整。

家庭成员发生重大变化之后,对遗嘱或者信托方案进行调整。

一旦股权、房产等资产税费成本合适的时机到来,可以选择将其置入家族信托中进行传承、分配。

在时机成熟、女儿归国进入公司工作后,具备经营公司能力的时候,可逐步通过赠与或买卖的方式将部分股权给到女儿。此类安排的目的,一是提高女儿对公司经营的责任感;二是规避遗嘱在继承股权方面的不确定性,相对于纯遗嘱继承更能保证女儿对公司的控制权。

3.设立子女及后辈创业金

分配条款中,未设计创业基金。可以在子女到合适的年龄、希望创业的时候,提供资金支持。张先生对于创业的态度也比较明确,认为创业需要阅历、人脉、积累资源,年轻人创业成功的几率非常低,投入很难获得汇报;待成熟后,可以创业的时机到来的时候,已经不需要父辈进行资金上的扶持。因此,对于创业基金条款,张先生也明确表示不会设立。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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