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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念头,叫“血亲复仇”

 额穆云端 2018-02-25

1

 

东周时期,纪国领导人向天下共主周王进谗言,说齐国领导人大逆不道,周王听信谗言,把齐国领导人煮了。

齐国换了九届领导人后到了姜诸儿(齐襄公),此人每当入梦,就看到水煮人肉的他的祖先。

这种噩梦总蚕食他,他问下属,我想为祖先报仇如何?

下属说,好啊,太他妈的好了。

但姜诸儿有疑虑:可问题是已经过了九世,这仇还报吗?报起来总感觉缺点热情啊。

下属叫道,为亲人报仇,何况九世,百世也可!

姜诸儿立即集结军队,灭掉了纪国。

这段故事记载于《公羊传》,大义凌然,但《左传》激烈反对,理由是:如果九世复仇成立,那纪国是不是也要复仇?

 

2

 

西汉后期,王莽在位。山东发生了件杀人案,案情并不复杂,一个三十岁的屠夫当街格杀了一个五十来岁的药铺老板。但地方官审理后,就感觉这案子很麻烦。

这案情牵扯的很久远,屠夫十五岁时,老妈生病。他请医生开了副药,拿着药方去被他后来格杀的药铺老板那里拿药。

其中有一味药,药铺没有,据屠夫说,一定是那个老板不想做不成这个生意,所以推荐了另外一味药,老板说,药性相同。

但屠夫的老妈吃了药后,不见好,反而越来越严重,最后一名呜呼。

这个屠夫认定是药铺老板杀了老妈,十五年后,终于报仇。

案件递到王莽政府后,形成截然不同的两派,一派认为,屠夫杀人是血亲复仇,应该赦免,而且要推崇。

王莽同意这派,因为汉王朝,想来标榜“以孝治天下”,为母复仇就是孝。

但另一派却持反对意见,这派说,孝治天下没有问题,这本是咱王朝的文化,但杀人偿命是法律,文化是不是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

 

3

 

王莽傻了,如果不要法律,那王朝还叫王朝吗?可如果只凭法律,那王朝的软实力就没有啦。

有人提出折衷办法:以法律之名杀掉屠夫,然后再表彰屠夫的孝心。

这个折衷办法乍一看,简直是一石二鸟,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又照顾到了王朝文化,让百姓知道,本朝是有法可依执法必严的,同时,每个百姓还要学习王朝文化。王莽立即同意。

但这是扯毛蛋,王莽政权亡的那么快,就和他总搞法律和文化这种和稀泥的事情有关。

 

4

 

亲情和法律迎头相撞时,到底哪个要胜出,这是中华人从汉到清始终搞不透彻的问题。问题就在于,中华儒家文化始终把家和国搅合到一起,但家和国还真是两回事,所以,孝和忠,伦理和法律总是冲突。

从前,为何提倡血亲复仇呢?

因为每个王朝都高调提倡以孝治天下(其实明王朝也是),所以为亲人复仇,虽然无法可依,但有传统可源,有情可原。

可如果一个政权高调讲法,而对孝不高调时,你还推崇血亲复仇,你就是脑子被驴踢了。

为亲人复仇,没错;但你不能到处喊自己是正确的,而那些高调渲染别人为亲人复仇的行为就更不可取。也就是说,为亲人复仇这事,无论是他人还是你自己,只能偷偷的做,千万别认为自己站在什么道德伦理制高点上,为他人夺取别人生命而摇旗呐喊。

 

5

 

最后一点,特别重要。

姜诸儿问属下,都过去九世了,这仇还报吗?

其背后的意思是,世间过去这么久,我们现在向仇人大喊报仇,仇人相信吗?我们自己相信吗?

这就是念头。

一个人如果真是为了复仇,那一百年,一千年都不晚,如果只是活不下去,觉得生活无意义,或者是其他原因,而找从前的仇人复仇,这就不是正念,那这种仇,复起来,就有很大的问题。

中国古语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实际上,仇恨初起时,最深刻最直接,只要有机会,真复仇者从来不会放弃。

回到王莽时代那个案子,屠夫复仇的对象只是个药铺老板,无权无势,为什么要等十五年?在这十五年中,他难道没有一次机会?

中国儒家讲动机论,也就是念头,从这一点而言,的确有它合理和厉害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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