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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GGDWWZS 2018-02-28

2017年11月8日至16日的工作日期间

进行2018年高考的网上报名工作

夏季高考科目采用“3+综合”模式

春季高考分为18个专业类别

详细内容👇👇👇

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工作日程表

工 作 时 间

工 作 内 容

负责单位

2017年

11月8日至16日(工作日)

全省考生网上报名

省、市、县级招办

11月 17日至30日(工作日)

夏季高考考生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

市、县级招办

12月1日

“3+4”转段报名

省、市、县级招办

12月4日至7日

春季高考考生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

市、县级招办

12月4日至12日(工作日)

网上缴费

省招考院信息处

12月13日至15日

数据汇总、系统进入查询状态

省招考院信息处

12月25日

各市招考办上报《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情况统计表》

省招考院普招处、各市招办

2018年

3月15日前

县级招办对特殊考生及拔尖人才名单进行初审、公示,并上报市招办

县级招办

3月28日前

各市招办对特殊考生及拔尖人才名单进行审核、公示

市招办

3月31日前

各市招办上报特殊考生及拔尖人才登记表和汇总表及相关证件和电子数据

省招考院普招处、信息处、市招办

4月

对特殊考生及拔尖人才名单进行复审

省招考院普招处、有关厅局教育处

5月上旬

向市招办反馈不合格的特殊考生名单

省招考院普招处

5月下旬

对特殊考生名单公示

省招考院普招处

5月下旬

汇总数据

省招考院信息处

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的《关于做好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11月8日至16日的工作日期间,将进行2018年高考的网上报名工作。2018年高考仍然分为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两大类,允许考生相互兼报。

按照2018年我省高考报名工作的相关安排,报名分为网上填报信息、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网上缴费3个阶段。

其中,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考生网上填报信息时间均为2017年11月8日至16日(工作日)。只报考“3+4”转段的考生及兼报“3+4”转段和春季高考的考生网上填报信息时间为2017年12月1日。

夏季高考考生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时间为2017年11月17日至30日(工作日),其中,非应届毕业考生该项工作时间为2017年11月28日至30日;春季高考考生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时间为2017年12月4日至7日(含只报考“3+4”转段的考生及兼报“3+4”转段和春季高考的考生确认时间)。 网上缴费时间为2017年12月4日至12日(工作日)。

夏季高考科目采用“3+综合”模式。“3”指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其中,数学分数学1(适用于文史方向)和数学2(适用于理工方向);“综合”指综合科目,分综合1(适用于文史方向)和综合2(适用于理工方向),综合1包括政治、历史、地理3个科目,综合2包括物理、化学、生物3个科目。

2018年高考报名网站为http://wsbm.

登录报名平台,考生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点击“发送短信密码”,收到短信验证密码后在“短信密码”栏输入,点击“开始报名”按钮进入报名页面。登录密码和短信验证密码长期有效,将贯穿高考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填报志愿等整个招生过程,考生一定要准确填写手机号码并妥善保存短信密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盗用考生本人密码,不得干涉考生高考报名、密码设置及志愿填报等行为。考生应妥善保管本人登录密码和短信验证密码,因考生本人泄露密码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考照顾政策

一、下列考生在录取时可以享受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照顾:

1.烈士子女,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20分以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3.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10分之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二、2015年1月1日前获得以下奖项的考生在录取时可以享受增加5分或降低5分投档照顾:

1.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01〕1号)评选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2.受省、市人民政府表彰或受省综治委表彰的高中段见义勇为的应届毕业生,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5分之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见义勇为考生的认定以政府颁发的证书为准。

3.在高中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统一测试(测试项目仅限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等8项)达到相应标准的应届毕业生考生,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获省级以上表彰的先进劳模青年,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5分之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5.高中段获得下列奖项的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录取时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中国科学技术学会举办的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

(2)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获得者;

(3)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同一考生若符合上述多项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或降分,不可重复计算。

三、下列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高校应优先录取。

1.退出部队现役的。

2.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

3.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

4.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5.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对享受照顾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各报名点和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验证各种证明材料。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考试资格以及录取资格,并追究有关参与者的责任。

注:山东省2018年夏季高考照顾政策如有变化,以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最新出台的正式文件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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