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治三年,为了选拔人才,开始开科取士。在顺天府科考案中,李振邺为了结交权贵,中饱私囊,答应了25人的贿赂。最后三品以上官员的子弟无一不取。但是也有一些花了银子没有考上的,于是心生怨恨,投状叫冤。最后李振邺被正法。 没过多久,即顺治十四年(1657)丁酉科江南乡试,主考由翰林院侍讲方犹担任,副主考由翰林院检讨钱开宗担任。放榜以后,虽然考中的很多是江南的名士,但不少是贿赂考官而中的,因而两江的上议哗然。 顺治十五年(1658)二月,顺治在中南海瀛台亲试中榜举子。每个举子都身带刑具,军校持刀监视。 但是结果令大家都吃了一惊。竟然有14名举人文理不通。最后顺治公布结果:24人罚停会试,14人除去举人,剩下的只有74人有资格参加会试。 最后方犹、钱开宗俱著即正法,妻子家产,籍没入官。方章钺、吴兆骞等八名考生,俱著责四十板,家产籍没入官,父母妻子流徙宁古塔。叶楚槐等十八名同考官处绞刑,妻子家奴,籍没入官。 这就是是清朝两百多年历史中最为罕见的科考舞弊案。 想看更多精彩内容,敬请关注“福娃吃史”!以史为鉴,如有不妥之处和其他观点请在评论区指出,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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