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看填报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4号)中《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50)填报说明:第3行“二、职工福利费支出”第5列“税收金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按第1行第5列“工资薪金支出/税收金额”×14%、本表第3行第1列(“账载金额”)、本表第3行第2列(“实际发生额”)三者孰小值填报。另:
1.第1行“一、工资薪金支出”的第5列“税收金额”: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按照第1列(“账载金额”)和第2列(“实际发生额”)分析填报。
2.第3行“二、职工福利费支出”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福利费的金额。
3.第3行“二、职工福利费支出”第2列“实际发生额”:分析填报纳税人“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下的职工福利费用实际发生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