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依法继承遗产避免亲人产生隔阂 遗产是亲人去世后,留给家人的财产。然而,家人应该如何继承遗产?或者说应该由谁来继承遗产?这些问题如果有其中一个解决不好,就很容易引发遗产纠纷,从而导致亲人之间产生隔阂。为此,记者采访专业法官,通过案例了解法定继承时应当注意的法律知识,为有需要的人提供便捷和指导。 母亲去世儿子与父亲因遗产起纠纷 2017年7月,石某某与其父亲石某就房产继承发生纠纷,石某某向即墨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依法分割其母亲张某的遗产。即墨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石某与被继承人张某于1983年登记结婚,结婚后育有一子,就是原告石某某。被继承人张某在2009年9月去世,张某的父母在2008年时就先后去世。 法院认为,被继承人张某与被告石某是夫妻关系,被继承人张某名下财产是与被告石某的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被继承人张某的遗产应为其名下所有的财产的一半。综上所述,被继承人张某名下的二分之一财产归被告石某所有,另二分之一财产由原、被告各继承二分之一的份额。最终确定,原张某名下的四处房产及银行存款由原告石某某继承其中各四分之一份额,其余四分之三份额归被告石某。 不适用遗嘱继承时才适用法定继承 法官解释,法定继承虽是常见的主要继承方式,但继承开始后,应该先适用遗嘱继承,只有在不适用遗嘱继承时才适用法定继承。上述案例中,被继承人张某无有效遗嘱,因此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在法定继承中,作为继承人,主要应注意以下四点:一、遗产继承应当按照一定顺序。二、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三、继承人之一与被继承人之间为夫妻关系。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四、涉及代位继承、转继承的,应明确其他继承人是否放弃继承权利。继承法中明确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遗产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另外,还有几点需要注意,《继承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继承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继承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遗产应先清偿所欠债务 记者了解到,《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列。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被继承人所遗留的债务主要包括因合同关系所产生的债和因损害赔偿、不当得利、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以及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梁超 通讯员 姜玉林 [编辑:光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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