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免抵退税 步骤: 第一步: 剔税(相当于进项税额转出,即: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 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 第二步: 抵税(即: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 = 当期内销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上期末留抵税额 第三步: 算尺度(即:计算免抵退税额) 免抵退税额= 出口货物离岸价 * 外汇人民币牌价 * 出口退税率 第四步: 确定应退税额 若第二步中当期应纳税额为 正值,则本期没有应退税额,即 退税额为0 若当期应纳税额为负值,则比较 当期应纳税额的绝对值 和 免抵退税额的大小,选择 较小者 为 应退税额。 第五步: 确定免抵税额 免抵税额= 免抵退税额 - 应退税额 总结上五步:1. 剔税 2. 抵税 3. 算尺度 4. 确定应退税额 5. 确定免抵税额
出口退税时退出口部分对应的进项税额,分为三部分: 1、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 2、抵减内销的应纳税额:内销对应的进项税额是不能退的,相反还会计算销项税额以及对应的应纳增值税税额(即不管外销如何,内销如果有增值税应纳税额均需要缴纳且应计提城建和教育税附加)。从出口计算来看,这部分内销的应纳税额企业先用外销应退的出口退税来抵,抵完后的余额再退给企业,这样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可以在抵掉内销应纳税额后少退点回来。 3、最后多出来的部分作为退税处理。 比较粗略的直观的公式如下: 内销需要缴纳=内销的销项-内销的进项 外销应退=外销的进项-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 最终的退款为外销应退-内销需要缴纳=合计进项-销项+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 以下内容摘自网络: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其中抵税是指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的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 (一)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小于零)小于等于当期免抵退税额时,按当期免抵的增值税额计提缴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上述情况,在增值税的处理中,当期应退增值税额=当期期未留抵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例1:王氏公司为销售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出口柠檬酸销售额折合人民币为100万元,内销柠檬酸销售额为50万元(不含税价),购进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00万元,进项税额为17万元(进项税额准予抵扣)。上期未,留抵税额为1.5万元。(出口货物柠檬酸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100×13%=13万元 当期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00×(17%-13%)=4万元 该部分不能免征和抵扣税额进入主营业务成本,账务处理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 4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转出) 40000 当期应纳增值税=50×17%-17+4-1.5=-6万元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6万元小于当期免抵退税额13万元,故当期应退税额等于当期期末留抵税额6万元,账务处理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 6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60000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13-6=7万元(国税局正式审核批准) 当期免抵税部分的会计处理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7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70000 企业应特别注意,虽然企业并没有实际用现金或银行存款缴纳增值税,但根据财税[2005]25号的规定,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7万元应按规定计提缴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其会计处理分录为: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教育费附加
(二)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应纳税额小于零)大于当期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为零,因此不缴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例2:王氏公司为销售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出口柠檬酸销售额折合人民币为40万元,内销柠檬酸销售额为50万元(不含税价),购进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00万元,进项税额为17万元(进项税额准予抵扣)。上期未,留抵税额为1.5万元。(出口货物柠檬酸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40×13%=5.2(万元)。 当期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40×(17%-13%)=1.6(万元)。 该部分不能免征和抵扣税额进入主营业务成本,账务处理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 16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转出)16000. 应纳增值税=50×17%-17+1.6-1.5=-8.4(万元) 本例中,当期期末留抵税额8.4万元大于当期免抵退税额5.2万元,故当期应退税额等于当期免抵退税额5.2万元,账务处理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 52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52000.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5.2-5.2=0(万元)。
在这种情况下,免抵退税额标准是5.2万元,最多退税5.2万元,以至于内销产生的销项税额没有完全抵扣进项税额,造成了内销应纳税额借方余额。所以,根据财税[2005]25号的规定,不缴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三)当期应纳税额大于零,除按规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提并缴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外,还要按当期免抵税额一并计提并缴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上述情况,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例3:王氏公司为销售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出口柠檬酸销售额折合人民币为100万元,内销柠檬酸销售额为300万元(不含税价),购进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00万元,进项税额为17万元(进项税额准予抵扣)。上期未,留抵税额为1.5万元。(出口货物柠檬酸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100×13%=13(万元)。 当期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00×(17%-13%)=4(万元)。 该部分不能免征和抵扣税额进入主营业务成本,账务处理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 4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转出) 40000. 应纳增值税=300×17%-17+4-1.5=36.5(万元)。 本例中,免抵退税额13万元是应退税的一个尺度,本月应纳税额36.5万元,就是当期和上期留抵的进项税额在本月内销产品销项税额中全部抵减完后还应纳增值税额36.5万元。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退税额0=13(万元)。 主要会计会录如下: 当期免抵税的部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13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30000.
转出应交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3650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65000.
计提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的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教育费附加。
。本例中,免抵退税额13万元是应退税的一个尺度,本月应纳税额36.5万元,就是当期和上期留抵的进项税额在本月内销产品销项税额中全部抵减完后还应纳增值税额36.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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