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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不能为“质”--邓荣继

 願隨身 2018-03-13

略说五行

五行不能为“质”。“为质则不能生克矣!”心、肝、脾、肺、肾的生克关系不能以“质”生克。奇经八脉的运行也不能以“质”。

“金生水”如果理解为金属生成水,就匪夷所思了。你要准备多少金属才能“生成”一场暴雨?再者,雨是从“天”而降的,如果你的金属在地上,那么雨如何能从天而降呢?如果你的金属在天上,你那么多的金属应该不好放到“天”上去吧?如果又认为,地上的矿物质生成了水,然后再形成一个现代科学意义上的降雨过程。这是个貌似“完美”的解释方式。但是同一方式并不能解释“火生土”的问题。你要多大的火才能“生”出一个地球?有那么多木给你生火吗?即使真有那么多的木给你生火,又去哪里弄那么多水克火呢?

所以,五行的生克问题是不能以“质”来解释的。

谁都承认,金木水火土是一个系统。并且,这个系统是循环式的,是“密封式”的系统。我们可以用金木水火土描述一棵树的生长盛衰死的过程;可以描述一个人的健康状况;可以描述四季变化;可以描述朔望盈亏。

当我们用五行描述一棵树的生长盛衰死的过程的时候,我们是不是要从这棵树里面“分”出金、木、水、火、土五种属性呢?然后用生克之理来分析这棵树的生长盛衰死的情况?——这是不可能的,稍有点易学知识的人都不会这么做。我们一般都会以不同的“时间”推算这棵树的五之“气”的盛衰情况。以“时间”衡量五行的变化。

“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爰稼穑”说的是阴阳之气在不同时间段的具体表现。而非是五个不同的“东西”在打架或者聊天。这是一方面。

另一方面,五行所描述的是具体的“物”的“属性”,心火,肝木,脾土,肺金,肾水,说的是“某物”具有“某性”。这个“性”就是物的“本性”——白话就是“性情”,“脾性”,并非指“物质”的本身,而是指不同特性的“气”。

“气”只有阴阳二气。阴阳二气在不同的时空,就会形成不同的性质。就象福建的铁观音移植到广西一样,会“变性”的;就象海南的椰子移植到北方一样,会死翘翘的;

阴阳之气在不同的时空会形成不同的性质。
在易学中,数,分为:

生数1、2、3、4、5。
成数6、7、8、9、10。
天数1、3、5、7、9。
地数2、4、6、8、10。

1生6成,《月令》孟冬之月……其数六。1和6都是北。为水。

2生7成,《月令》孟夏之月……其数七。2和7都是南。为火。

3生8成,《月令》孟春之月……其数八。3和8都是东。为木。

4生9成,《月令》孟秋之月……其数九。4和9都是西。为金。

5生10成。《月令》中央土……其数五。5和10都是“中”。为土。

——这是河图之数。以成数为“季”。
北水,东木,南火,“中”土,西金。这是“顺数”之生。而五行的“相克”关系则是“后天”八卦的“逆数”。这里不谈。

在五行这个系统里面,“五元素”是不可能独立存在的,而是相互依存的,相互发展相互克制的。

——注:以上仅仅是“口头表达式”,并不保证理论的完整性。

五行不能为物质

阴阳五行的概念,抽象而不离具体,离开具体将无所依着。
 
阴阳——最初以表现“气”为主。经过历代的引申,泛指一切两个相对待的概念。即根据思维习惯在一个特征中区分出两边。
 
五行——“天一生水,地六成之”,说的再明白不过了,是一个“生”与“成”的概念即始终周期之义。金木水火土,当代易学错误地认为是构成物质的5个基本元素。从物质的层面上理解五行,在道家养生学、中医学上完全行不通。
 
五行最基本是生克关系。在中医学,肺金克肝木,这里的“生”与“克”从物理的层面上理解显然行不通。
 
肺、肝之生克关系,从“时”“气”上讲:春木旺肝,秋金肝气衰。
 
——从物质的层面上理解五行,只会陷入此通彼不通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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