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缝和后浇带设置的规定 1、水平施工缝的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柱、墙施工缝可留设在基础、楼层结构顶面,柱施工缝与结构上表面的距离宜为0mm~100mm,墙施工缝与结构上表面的距离宜为0mm~300mm; (2) 柱、墙施工缝也可留设在楼层结构底面,施工缝与结构下表面的距离宜为0mm~50mm,当板下有梁托时,可留设在梁托下0mm~20mm; (3) 高度较大的柱、墙、梁以及厚度较大的基础可根据施工需要在其中部留设水平施工缝,必要时,可对配筋进行调整,并应征得设计单位认可; (4) 特殊结构部位留设水平施工缝应征得设计单位同意。 2、 垂直施工缝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有主次梁的楼板施工缝应留设在次梁跨度中间的1/3范围内; (2) 单向板施工缝应留设在平行于板短边的任何位置; (3) 楼梯梯段施工缝宜设置在梯段板跨度端部的1/3范围内; (4) 墙的施工缝宜设置在门洞口过梁跨中1/3范围内,也可留设在纵横交接处; (5) 后浇带留设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6) 特殊结构部位留设垂直施工缝应征得设计单位同意。 3、设备基础施工缝留设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平施工缝应低于地脚螺栓底端,与地脚螺栓底端的距离应大于150mm;当地脚螺栓直径小于30mm时,水平施工缝可留设在深度不小于地脚螺栓埋入混凝土部分总长度的3/4处; (2) 垂直施工缝与地脚螺栓中心线的距离不应小于250mm,且不应小于螺栓直径的5倍。 4、承受动力作用的设备基础施工缝留设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标高不同的两个水平施工缝,其高低接合处应留设成台阶形,台阶的高宽比不应大于1.0; (2) 在水平施工缝处继续浇筑混凝土前,应对地脚螺栓进行一次复核校正; (3) 垂直施工缝或台阶形施工缝的垂直面处应加插筋,插筋数量和规格应由设计确定; (4) 施工缝的留设应经设计单位认可。 5、施工缝、后浇带留设界面应垂直于结构构件和纵向受力钢筋。结构构件厚度或高度较大时,施工缝或后浇带界面宜采用专用材料封挡。 6、 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因特殊原因需临时设置施工缝时,施工缝留设应规整,并宜垂直于构件表面,必要时可采取增加插筋,事后修凿等技术措施。 7、 施工缝和后浇带应采取钢筋防锈或阻绣等保护措施。 二、砼施工缝的留设 由于施工技术或施工组织的原因,不能连续将结构整体浇筑完成,预计间隙时间将超过规定时间时,应预先选定适当的部位留置施工缝,施工缝宜留在结构受剪力较小且便于施工的部位。 柱施工缝留设位置 (1)柱子应留水平缝,柱子施工缝宜留在基础的顶面、梁或吊车梁牛腿的下面、吊车梁的上面、无梁楼板柱帽的下面。 (2) 和板连成整体的大断面梁 ,施工缝留在板底以下20~30mm处;当板下有梁托时,留在梁托下面; (3) 单向板的施工缝留在平行于板的短边的任何位置; (4)有主次梁的楼板宜顺着次梁方向浇筑,施工缝应留在次梁跨度的中间1/3范围内; 三、肋形楼盖施工缝位置 (1)墙体的施工缝可留在门洞口过梁跨中1/3范围内,也可留在纵横墙的交接处; (2)双向受力楼板、大体积砼结构、拱、蓄水池、多层刚架的施工缝应按设计要求留置施工缝。 四、后浇带的设置 后浇带是防止因温度变化和砼收缩导致结构产生裂缝的有效措施。后浇带的间距由设计确定,一般为30m,后浇带的保留时间一般为40d,最少应为28d,后浇带宽度一般为70~100cm,后浇带处的钢筋不宜断开。 平接式 企口式 台阶式 地下室后浇带的留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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