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对象最初来源于现实,是对现实的抽象。数学对象也来自于数学对象本身,是对抽象的抽象,即高度抽象。对现实的抽象可以简单还原为现实,对抽象的抽象则不那么容易还原为现实,即便还原了,也无法用简单直观的方式加以理解。 虚数单位i,并非对现实事物的抽象,它来自于解方程时的根形式包含对负数开平方。在实数的范围,对负数开平方没有意义,但是如果把√-1看成一个不可分解的单位,称为虚数单位i,就可以通过实数运算把所有根形式表达为a+bi(a,b∈R),也就是把数系从实数域推广到复数域。显然,这是对抽象的抽象。
在数学中有个规则,无论数学对象达到了何种抽象层级,只要它在整个数学中是自洽的,它的存在就是合理的。所谓自洽,就是与体系中其它数学对象的概念和定理不矛盾。根据哥德尔定理,可以被规约为算术理论的数学体系,永远存在与体系不矛盾但也不能被证明的命题。这个结果可以用物理中的层展理论做类比。限于篇幅,这里不展开了。 那么虚数单位i的自洽性表现在哪里?表现为: 1、对方程根的理解拓展为复数域上的方程根; 2、在产生了高斯代数基本定理后,原来实数域下的一些定理如韦达定理,在复数域下仍然成立; 3、对复数根的几何解释,在对方程本身或其根进行各种计算、运用相关定理等的过程中,可以随时还原。 综上,虚数i并非真实存在,它是人类用一种更抽象的方式看待现实事物的结果,当然也可以说它就是人们创造出的数学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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