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岸公司在世界已经盛行20多年,并在近年来受到中国企业和投资者的青睐,作为一种更加”便宜”的国际投资的方式,在全球化的趋势中越来越来受到欢迎。但是多数人对于什么是离岸公司,如何通过离岸公司这一特殊形式为投资者提供便利,却知之甚少。小编这里,为读者朋友简单介绍。 一、什么是离岸公司离岸公司指的是在非本国人士或法人在离岸法域内依据离岸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实际运作和经营活动只能在注册地以外开展。 二、什么离岸法域为了鼓励贸易和投资,上个世纪开始,一些国家和地区相继通过制订法律手段创造出经济宽松的区域,允许外国自然人或法人在这些经济区域内成立公司,并在这些区域之外开展经营活动。对于这些法域,投资界称之为离岸法域。 目前,世界范围内的离岸法域,主要有: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库克群岛,香港,爱尔兰,开支敦士登,美国,瑞士,巴拿马,卢森堡,利比里亚、英属塞舌耳群岛、马绍尔群岛、毛里求斯、新加坡、萨摩亚群岛、马恩岛、瓦努阿图。 并不是所有在离岸法域成立的公司都是离岸公司,离岸公司必须完全满足以下几点法律特征: 1、离岸公司必须在特定的离岸法域成立; 2、离岸公司成立的法律依据必须是离岸法域特别制订的离岸公司法; 3、注册离岸公司的注册资本是来源于法域之外的投资者的投资; 4、离岸公司不得在离岸法域内经营,即注册地和经营地必须严格分离。 三、离岸公司的分类按成立方式,可分为新设离岸公司和存续离岸公司。前者指通过直接注资,在离岸法域依据离岸公司法成立的公司,后者指根据离岸法域外的法律成立后再经离岸法域公司登记官的批准而取得离岸公司身份的公司。 按投资目的,可分为典型离岸公司和变形离岸公司。前者指甲国通过设立乙国的离岸公司,以其名义在丙国从事投资;后者指甲国公司为返回本国再投资,而在乙国设立离岸公司,从而依据规避法律对本国企业转投资的限制或者享有外国投资者待遇。 按公司目的不同,可分为离岸贸易公司、离岸投资公司、离岸控股公司、离岸金融公司、离岸咨询公司等等。 按公司设立人不同,可分为个人离岸和机构离岸公司。个人注册离岸公司主要在投资、税收和移民方面的考虑,而后者则多是为减免关税、逃避外汇管制和享受国际投资的诸多便利。 四、离岸公司的价值1、提升企业形象,拓展国际业务。一些发展中国家通过离岸公司在发达国家设立国际公司,可以凭借外资公司的形象提升其产品的价值,从而在贸易竞争夺取更有利的市场地位并因此获得更多的利润。 2、进行税收筹划,降低运营成本。离岸公司在离岸法域享有相当诱人的税收减免的权利,除每年需要缴纳极低的管理费用之外,多数法域不再对离岸公司征收所得税、印花税,部分甚至免去了资本收益的红利或股息的税收;在对于与该法域有双边税收协定的国家进行贸易时,享有关税优惠。这些条件成为投资者在设立离岸公司时的重要考量。 3、绕开关税壁垒,开展海外投资。在存在关税壁垒的情况下,高昂的关税以及严格的配额制是企业在进行国际贸易时相当头疼的一件事,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本国产品在他进口国的竞争力,也限制了进口国的市场份额的扩张。本国企业通过在与进口国没有关税壁垒的离岸法域设立离岸公司周转出口商品,可以非常有效地绕开贸易壁垒,大大降低出口成品,为打入国际市场提供便利。 4、避开外汇管制,进行国际投融资。国际投资融资的最大障碍,在于本国严格的外汇管制和漫长的法律资格审查,对于时间就是机遇的投资者来说,在履行法定程序的过程当中,很可能就错过了绝佳的投资机会。投资者相当渴望一个制度宽松的环境为他们打开方便的大门。而诸如开曼群岛、维尔京群岛等地区对离岸公司并没有任何的外汇管制,且投资审批程序极其简便快捷。 5、保障财产安全,方便海外移民。离岸法域的政治经济环境都相对稳定,可以很大程度上避免因战争、内乱、政治等问题带来的个人财产风险,同时,离岸法域对投资者的资料也有高度的保密性,这对于个人确保其财产的安全,转移和规避遗产税等方面,可谓有极大的帮助。 五、离岸控股公司的价值离岸公司发挥其重要作用的重要组织形式是离岸控股公司,世界上有一半的资产受离岸公司控制,这也并不夸张,离岸法域的低成本、高安全性、便利性的制度环境不正是资本所追求的良好土壤吗?控股公司的依赖这种形式在投资和融资方面大展身手。 1、投资 通过设立离岸控股公司,建立起受控股公司和实际控制人的隔离层,可以成功规避一些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的限制。控股公司作为投资人国际投资战略的指挥部,可以统筹规划其资本的流动,推动公司的国际化步伐。作为独立法人的离岸控股公司可以作为实际控制人对被控股公司承担法律和经营风险,而对于背后的实际投资人形成一种有效地保护层。此外,在外汇管制相对宽松的离岸法域,离岸控股公司可以通过内部机构设计对其所持有的多国货币进行汇兑风险管理,如由设立在甲国的A公司以所在国货币开立发票给离岸控股公司,再由离岸控股公司以乙国货币开立发票给乙国的B公司,可以避免A国与B国之间的货币汇总风险。 2、融资 各国对于境内资本在境外融资都有一定的限制,严格的审批制度和繁琐行政程序无不让投资者头疼。避免这种情况的一种良好的设计是,境内公司注册在境外注册成立离岸公司,通过重组取得境内公司的控股权后以境外公司的名义在境外上市。特别是在我国对于境外上市和外汇制度的审查都相对严格的制度环境下,离岸公司是不得不说是一种良好的设计。 下面以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解释,如何通过离岸公司的运作,达到国际投融资的目的: 如某投资人,为了避免本国某产业入市限制,在离岸法域成立离岸公司A,并通过引进外资后在本国注册成立子公司,并通过协议方式,对两家公司的经营权和收益权进行分配,达到境内经营的目的并实现A公司对C/D公司的实际控制。 这种操作的一是可以避免国内产业政策限制并隔断了投资人与国内公司直接有法律联系,避免投资人陷入国内企业的债务风险或其他法律和经营上的风险。二是离岸控股公司依据离岸法可以更加灵活投资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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