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县级或地区半自治”呢?就是在县一级,或地级市这一级,实行类似美国的行政、议会、法院的三权分立制。但法院的法官采用由中央统一考试的方法,从中选拔优秀者,然后由中央任命县级或地区级的法官。因为法官最需要的是懂法律知识,对法律条文有全面、深刻和准确的理解,因此最适合通过完全考试的方式产生。议会的议长和议员则完全由该县的民间社团组织通过竞选的方式产生。因为议会才是最应当体现民意的,因此议长和议员最适合完全通过选举的方式产生。行政则采用考选与民选相结合的方式。即由中央统一考试选拔侯选人,然后确定2-10名候选人,让该县或该地区的人民从这些侯选人中选拔自己喜欢的人作该县或该地区的行政长官。因为行政长官即应当有相关的行政管理方面的知识,又应当能体现民意,所以应该采用考试和选举相结合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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