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李某在2014年入股了A公司,公司的运营状况良好,盈利能力逐年提升,仅年底分红就让小李收入颇丰,眼看着就要实现财务自由。 但是,2016年,李某多年好友韩某陷入债务纠纷,法院却将李某在A公司的股权给冻结了。 原来李某是通过其好友韩某入股A公司,由韩某代持自己的股权,二人虽签订了书面协议,但该协议对于代持股具体事项约定不清楚。所以,李某在A公司的股权被法院冻结,下一步还将会进行司法拍卖。 李某遇到就是一起典型的因为股权代持引起的纠纷。 股权代持及其风险 股权代持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他人名义出资、代为持有本人股权的行为,实际出资人被称为“隐名股东”,代持股权的股东被称为“显名股东”。 那么股权代持中究竟有哪些风险呢? 1、“显名股东”自身陷入诉讼,其代持的股权可能会被法院冻结甚至拍卖; 2、“显名股东”可能会恶意损害“隐名股东”的利益,如滥用经营管理权、表决权、分红权等股东权利,给“隐名股东”造成损失; 3、“隐名股东”要求成为“显名股东”时,有可能遇到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的困境,也可能遇到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障碍; 4、“显名股东”离婚或死亡时,其代持的股权有可能转化成离婚或继承分割的财产。 隐名股东权益保障 在现实当中,很多投资者乐于通过《股权代持协议》确定存在代持股权或股份的事实,那么“隐名股东”如何签订《股权代持协议》才能保护自己的权益呢? 我们建议签订《股权代持协议》应注意以下几点: 1、明确约定出资款的性质及支付方式(保留支付凭证),以证明隐名股东是实际出资人; 2、明确约定“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各自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明确“显名股东”对股权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 3、明确约定如“隐名股东”参与公司股东会决议,应当提前取得隐名股东书面授权,未经授权不得行使表决权; 4、“显名股东”应当将代持股协议告知公司半数以上的股东,有条件的可以要求其他股东在协议上签字; 股权代持有风险,务必精心设计股权代持协议,综合考虑相关因素,避免自己日后陷入诉讼之累,甚至是自己的股权为他人做了嫁衣裳。 专注商事法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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