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爆炸事故又一次给大家提了个醒:生命安全大于天!题主这个问题提的非常好,同类事故,我们应该如何防范,才能避免再次发生。谈个人观点如下: 情况通报根据山东省安监局《关于枣庄市薛城区泓劲商贸有限公司“327”较大爆炸事故的通报》,2018年3月27日16时52分,枣庄市薛城区泓劲商贸有限公司租赁的枣庄甘霖实业有限公司废旧厂房在焊接施工过程中发生爆炸,造成7人死亡,3人受伤。 经初步调查,李继兴、张涛(均为河北省邯郸市广平县人)两人以枣庄泓劲商贸有限公司名义租赁枣庄甘霖实业有限公司旧仓库,准备制造油漆原料(尚在建设过程中),在切割改造废旧油罐过程中发生爆炸。 废旧油罐内有残留物,切割火花引燃残留物容易引起爆炸枣庄爆炸事故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不过个人推测,应该是在切割的废旧油罐里还有残留物,切割过程中的火花引燃残留物导致爆炸事故发生! 类似的事故还有很多:
废旧油罐切割很容易引起爆炸,切实引起高度重视,防范同类事故个人觉得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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