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强化“第一种形态”责任 划出负面清单红线“发现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及时处置,对相关人员开展批评教育或提醒、警示、诫勉谈话;每月谈心谈话人数不少于5人次;6月下旬,组织检查班子成员运用‘第一种形态’责任落实情况……”在南通市委台办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中,明确列出了履行“第一种形态”的清单内容。 今年,南通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强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完善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及履责记实相关要求的通知》,将运用“第一种形态”纳入党委主体责任清单,设定定向、定量指标明确职责任务,将“软指标”变成“硬任务”,特别强调“一把手”对“第一种形态”的运用,通过实施谈心谈话、诫勉谈话、回访谈话、召开民主生活会、日常监督检查等方式,督促压实各级党组织责任,确保“第一种形态”践行到位,不断净化政治生态。对照清单督责,在一季度落实“两个责任”督查中,督查组指出了15个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红脸出汗”不够、8家单位班子成员谈心谈话不到位、该提醒警示谈话的未按要求开展等“第一种形态”责任不落实问题。 “对各级党组织来说,实践‘第一种形态’是党章明确赋予、责无旁贷的职责。但是以往不少党委、党组,特别是‘一把手’,总认为运用好‘第一种形态’是纪委的责任,有意无意地卸下自己肩上的责任,当起‘甩手掌柜’。针对这一问题,今年我们把明确运用‘第一种形态’列入主体责任清单,作为‘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重要方面,这也是责任制检查的重要内容。”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今年主体责任清单制定的特殊要求。 “正面”清单明责定责,牵好“牛鼻子”,“负面”清单划出红线,扬起“牛鞭子”。南通市一方面延续以往经验做法,将主体责任正面清单按党委(党组)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责任3种责任类别,细化为18个方面67项责任清单,每份清单都明确了“责任内容”、“工作措施”、“目标要求”、“序时进度”、“责任部门”等要素,按季度定责任、设目标、交任务,不但明确“要做什么”,更明晰了“做成什么样”。另一方面,对照“第一种形态”责任和正面清单要求,梳理排查出20项负面清单,划出失责“红线”,直指主体责任不落实、问题整改不到位、不能严格执行,特别是执行、落实中弄虚作假、走过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扬起问责“牛鞭子”,对照负面清单,真正把责任追究的“板子”打实,着力解决落实主体责任“喊在嘴上、挂在墙上、浮在面上”等问题。同时,建立健全检查考核、评价机制,作为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党组织或党员干部,依据规定严肃问责,推动责任落实落细。(顾鸣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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