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精神障碍的诊断与统计手册》中将依赖型人格的特征定义为:
1.在没有从他人处得到大量的建议和保证之前,对日常事物不能作出决策。 2.无助感,让别人为自己作大多数的重要决定,如在何处生活,该选择什么职业等。 3.被遗弃感。明知他人错了,也随声附和,因为害怕被别人遗弃。 4.无独立性,很难单独展开计划或做事。 5.过度容忍,为讨好他人甘愿做低下的或自己不愿做的事。 6.独处时有不适和无助感,或竭尽全力以逃避孤独。 7.当亲密的关系中止时感到无助或崩溃。 8.经常被遭人遗弃的念头所折磨。 9.很容易因未得到赞许或遭到批评而受到伤害。
只要满足上述特征中的五项,即可诊断为依赖型人格。
那么,既然有如此多的坏处,为什么有的人还会养成过度依赖的习惯呢?
我们身上所具有的每一种行为模式都不是无缘无故产生的,它之所以存在一定是在某些方面能够满足我们的需要,对我们具有奖赏的价值。
依赖他人最大的好处就是,我们不需要自己去面对生活中的那些难题和风险,只需要把它们推给我们所依赖的人就可以了。这样,即使出现问题,我们也不必为此而感到懊悔和自责,因为我们会把责任推给别人,让别人去负责。
这就像心理治疗师皮纳所说的,'那些不做决断的人是在等别人替他们做决断,他们因此不用承担任何因选择失误而导致的责任。'
此外,总是依赖他人也和我们对自我的信念有关。
自我价值感低的人,最典型的两个核心信念就是“我是没有能力的”和“我是不受欢迎的”。这样的一种自我认知偏差,也会导致他们在与人交往时不自觉的把自己放在配角的位置,认为别人都是对的,甘愿听从别人,被别人支配。
那么,怎么做才可以改变自己这种依赖性心理呢?
首先,要增强自己的独立意识。 对习惯了依赖的人来说,之所以总是依靠别人,很大程度上是害怕面对生活中的困难和痛苦,于是把消除这种痛苦的方法建立在求助于别人身上。 这就好比那些没有安全感的人,总是希望从自己的家人或者爱人身上寻找安全感一样,结果是越依赖越没有安全感。而我们都知道,真正的安全感只能自己给自己。 其次,仅仅是想要要独立,要自己做决定是不够的,更重要的还是实践。 只有在具体的生活和工作中,承受着内心的煎熬和压力,独自去做一些事情,并且发现自己也可以做好,真切的体会到那种胜任感时,我们才可能真正的改变依赖别人的心理惯性。 最后,实用菌想说,对于那些习惯了依赖的人来说,要格外的珍惜那些人生中的困境甚至是绝境。因为只有在这样的情景下,你才能够体会到依靠别人是一件多么不靠谱的事情,从而激发出自己为自己做决定,完全依靠自己的决心和潜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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