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 口十君 NO.1 治疗性生活方式改善
这是血脂异常治疗的基础和首要措施。 大量临床研究证据表明,恰当的生活方式改善可以对血脂水平产生显著影响,尤其对甘油三酯的降低具有重要意义。在改善脂质谱的同时可以有效降低心血管事件的发生率。 治疗性生活方式改善主要针对患者存在的可改变的危险因素,其主要内容包括:减少饱和脂肪酸和胆固醇的摄入、选择能够降低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的食物(如植物甾醇、可溶性纤维)、减轻体重、增加体力活动、控制其他心血管病危险因素(如戒烟、降压治疗)等。
NO.2 血脂异常的药物治疗 目前供临床选用的调脂药物包括他汀类、贝特类、烟酸类、树脂类、胆固醇吸收抑制剂等。
各国血脂异常防治指南均将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作为调脂治疗的首要目标,因此,抑制胆固醇合成的他汀类药物是最常用的调脂类药物。在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达标后,再考虑针对高甘油三酯血症和低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血症采取贝特或烟酸类药物治疗。
在大多数情况下,其他调脂类药物是在他汀类药物治疗的基础上,于他汀类药物联合使用。
NO.3 其他非药物调脂治疗方法 对大剂量他汀类药物也无法纠正的遗传性胆固醇代谢异常(如纯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可以考虑采取透析疗法。通过血液体外转流,能降低总胆固醇和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但不能降低甘油三酯。 每1~2周需要重复一次,属于有创性治疗,且费用昂贵,因此仅适用于药物不能纠正的严重高胆固醇血症。 对家族性高甘油三酯血症、药物治疗无效、反复发作胰腺炎的患者,可以考虑外科手术切除部分小肠以缓解症状。
NO.4 对调脂治疗过程的监测 饮食与非药物治疗3~6个月后,应复查血脂水平,如能达标可以继续治疗,每6~12个月复查。
药物治疗开始后4~8周复查血脂谱及肝酶(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肌酸磷酸激酶,达标后每6~12个月复查一次,如开始治疗3~6个月复查血脂仍未达标,则调整剂量或药物种类,或联合药物治疗,再经4~8周后复查。达标后每6~12个月复查一次。
治疗过程中如肝酶超过正常上限3倍,应暂停给药。停药后仍需每周复查肝功能,直至恢复正常。在用药过程中应询问病人有无肌痛、肌压痛、肌无力、乏力和发热等症状,血肌酸激酶升高超过正常上限5倍应停药。 整理自《基层血脂异常诊疗知识汇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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