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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某银行客户经理套取客户密码 诈骗九百万被判刑

 昵称47927630 2018-04-10

利用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某支行担任客户经理的便利,在给客户办理购买理财业务时,诱使客户输入银行账户密码,从而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钱款转入到自己控制的银行账户内,并将上述所骗钱款用于购买房产、个人消费、投资等。近日,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对一起银行员工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顾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并向被害人退赔相应损失。

青岛某银行客户经理套取客户密码 诈骗九百万被判刑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至2016年,被告人顾某某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某支行任客户经理,在给客户办理购买理财业务时,谎称给客户办理购买理财产品或进行银行卡维护,诱使客户输入银行账户密码,从而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钱款转入到顾某某控制的银行账户内。在此期间,被告人顾某某以上述方式骗取了杨某秋人民币90万元、蔺某人民币60万元、刘某2人民币300万元、李某3人民币50万元、闵某人民币50万元、李某4人民币260.06万元、崔某人民币60万元、薛某人民币30.41万元。顾某某将上述所骗钱款用于购买房产、个人消费、投资等。

2015年7月20日,顾某某采用上述方式,将客户杨某秋账户的30万元分三笔(每笔10万元)分别转入了李某1、李某1、袁某账户。405178.73元于2015年11月11日被现金支取。此后,顾某某陆续采用上述方式骗取了蔺某人民币60万元、刘某2人民币300万元、李某3人民币50万元、闵某人民币50万元、李某4人民币260.06万元、崔某人民币60万元、薛某人民币30.41万元。

2016年9月初,杨某秋以前通过顾某某购买的理财到期了想继续存,此时顾某某已经从建设银行辞职,但顾某某害怕如果不给杨某秋办理,杨某秋自己到柜台上办理,就会发现顾某某把她卡内的钱转走的事情。于是顾某某又带着杨某秋的女儿曹某荣到了以前办公的地方,用以前办公的电脑给曹某荣打出来一份伪造的杨某秋购买20万理财项目的凭证。虽然顾某某已经辞职,但是建行某支行的同事跟顾某某都熟悉,没有人阻止顾某某进入客户经理室,也没有人阻止顾某某使用以前的电脑。

2016年10月11日,被害人蔺某到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辽源路派出所报案称,其发现在青岛建设银行某分行通过其行客户经理顾某某购买理财的钱款被挪用,并且客户经理顾某某已经承认此事。辽源路派出所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青岛市市北区某路X号建设建行门前将嫌疑人顾某某口头传唤至公安机关,顾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顾晓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被告人顾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三款 、第六十四条 之规定,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编辑:老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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