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可收藏假人民币 《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持有和使用假币是一种违法行为,因此,在收藏人民币时,不管出于什么样的动机和目的,都不要收藏、持有和使用假币,更不可进行假币出让交易,切不可因为喜好一时冲动而触犯法律。 第一套人民币 100元 有媒体报道,年近六旬的吴某是一位钱币收藏爱好者,数十年年痴迷于多个品类的钱币收藏,其中不乏假币,后因收藏持有假币5000多元而被公安机关立案并提起公诉。 第二套人民币3元 对此,吴某不服,认为自己持有假币仅出于收藏目的,没有进行非法交易,但法院审理后认为吴某行为已构成犯罪,判处拘役6个月,罚金1万元。 第三套人民币1元 二、不要收藏所谓“错版币” 人民币是国家主权机构发行的法定货币,不会允许所谓错版异型币流于市场,极少量所谓错版币被人为借机炒作并牟取暴利,应引起普通钱币收藏者的警惕。藏界专业人士认为,所谓错版币没有太大收藏价值,确有不少收藏者因此造成经济损失。 第四套人民币100元(背面) 三、不要收藏品相很差的人民币 从收藏鉴赏、增值以及研究的角度看,品相很差的人民币没有收藏价值。第一套、第二套人民币由于历史的原因,现今存世量十分稀少,并且价格不菲,对绝大多数钱币收藏者等于是一个“传说”,极少数收藏者也只能收藏使用过的旧币,包括一些品相较差的。 第五套人民币100元(背面) 更多的人民币收藏者还是应该以收藏全品相的新币为主,比如第三套人民币和将于3天后即5月1日退市的第四套人民币,都是值得吸纳的钱币收藏品。 第二套人民币“八分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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