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确,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水平的提高,私家车越来越多,对停车位的需要也在不断的增加。但很多小区的物业为了自身的利益,也会选择将车位卖给小区外的人,导致业主的停车位愈发的紧张,这其实已经涉及违法违规!业主有权利要求物业管理公司立即解决!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74条相关规定,小区内规划的车位、车库应首先满足业主需求,通过出售、附赠等形式约定使用;占用业主共同公共用地修建的停车位属业主共有。也就是说,物业公司是没有权利随意规划停车位的,尤其是以下3种,私自出售属于违法行为。 1、地下人防车位 人防车位是属于国家的,不属于业主、开发商或者物业。但从使用角度而言普通车位和人防车位没有任何区别,业主有使用权,缴纳管理费等即可,一般来说,是不允许进行出售的。 2、占有共有道路的车位 根据《物权法》第74条,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在满足小区内业主停车需求的情况下,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将车位出售,产生的收益将不属于物业,也不全属于业主,而是所有人进行分割。 3、规划外的车位 在买房子的时候要注意看开发商的五证两书,如果没有标明停车位,就属于规划外的停车位。规划外的停车位,是不可以进行出售的,而是应该归全体业主所有,车位的所有权转让协议需要征得业主大会的同意才具有法律效益。 停车位看起来是很简单的一个问题,但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也是非常多的。因此业主在购买房屋或者租赁房屋的时候,也应该提前了解清楚,如果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了损害,就应该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如果你有法律方面的疑问或者需要律师帮助,欢迎点击文末蓝色字体— “了解更多”,在线律师将会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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