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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艺”与“武术”的区别

 龙山墨人 2018-04-30
​今天,咱们聊些大概念,练武嘛,总还是要搞清楚些基本概念。

今天谈及武术,总以博大精深、源远流长来形容它。尽管“武术”一词出现很早,但在古代一直被用作形容军事技能与军事实力,所谓“偃闭武术,阐扬文令”。

“武术”作为对以搏斗、对抗为主要构成内容的传统身体练习方式的统称,其确立与普遍使用则要晚很多,至明清时期的相关文献中也不常见。相对应的,在各种古代文献中,“武艺”一词最为常用,而且主要是指个人的军事技能水平。《三国志·蜀志·刘封传》曾用“有武艺,气力过人”来形容刘封。

《宋史·列传》中描述苏辙的好友,宋代进士巢谷时,也说他“素多力,见举武艺者心好之,遂弃其旧学,蓄弓箭,习骑射”。在《武经总要》、《纪效新书》、《练兵纪实》等各种古代军事著作中,“武艺”也同样普遍出现。由此可见,“武艺”所涵盖的技能范畴不但包括徒手与兵刃的武艺技能,还有马上与徒步之分,而且多与国家军事相挂钩。当然,“武艺”也同样广泛用于民间,顾炎武在诗中形容少林寺时就曾写到“颇闻经律余,多亦谙武艺”。

因此,在概念定位上,“武艺”是一个被普遍认同的上位概念,其概念范畴比我们今天所使用的“武术”概念要大很多,内容也更为丰富。如果按技术难度、杀伤效率,与保障成本粗略划分,古代“武艺”依次大致应为投射武艺、马上武艺、射箭、长兵器、短兵器、徒手技术等。

这可以从古代所谓“十八般武艺”的说法中一窥端倪。这其中在形容徒手武艺时,“拳”字的使用频率最高。如“宋太祖三十二势长拳”、“温家七十二行拳”、“猴拳”、“囮拳”等;由此可见,“拳”在武艺体系中占据重要的基础位置,如戚继光所言“大抵拳棍刀枪钗钯剑戟弓矢钩镰挨牌之类,莫不先由拳法活动身手。其拳也,为武艺之源”。同时,“拳”也表现为“三十六合锁”、“吕红八下”等以突出特定技术类型的徒手武艺;在“拳”之上,兵刃则以“马家枪”、“少林棍”等命名方式为代表,以突出相应的兵刃类型。

通过对文献的广泛检索发现,“武术”一词的大量使用在清中后期,且主要集中在以《七剑十三侠》、《三侠剑》、《雍正剑侠传》、《绿野仙踪》等为代表的清末侠义小说与狭邪小说之中。这些小说多源于民间,书中不免夸张虚悬,鬼怪陆离的内容,但这些民间文学的一个特点就是对社会场景与日常生活细节的描述往往丝丝入扣,颇为写实。

如《三侠剑》中曾描述到:“大少爷丁龙、二少爷丁虎正在习练武术。丁虎说道:‘兄长,你看这三百六的制子石,我举之毫不费力。’丁龙说道:“你看这大力弓,我能拉十八起落。”

再如,《七剑十三侠》在描写侠士周仿时就写到,周仿“祖上也是功臣之后,到了湘帆手里,他就学做商贾,在西门外开个瓷器铺。只是癖爱武术拳棒,小时便喜拖枪使棒。他父亲在日,见他年纪虽小,膂力过人,便延请名家,教他武艺。湘帆生性聪明,一学便会。到了弱冠之年,从七八位有名大教习,学得一身武艺,纵跳如飞,拳法精通,十八般军器件件皆能,尤善用飞刀。”

此类描述从侧面说明,“武术”一词当时在民间已很普及,而上述描述中的大力弓、制子石、教习等词皆与武科考试相关,说明民间武艺深受军旅武艺影响,且“武术”与“武艺”有时被混合使用。

从这一段描述中,我们可大致看出,“武术”所指尽管与“武艺”相似,但似乎存在专业程度上的差异。其中,“武艺”仍多指军旅武艺,而“武术”则相对趋于民间、业余。但二者的本质仍非常相似,都强调高对抗性,看中生死胜败,仍旧是服人之术,是杀人之术。或者说,在武术“练”与“打”这两个主要组成部分之间,武术概念仍与“打”紧密相连。

但与“武艺”一词所隐射的制度合法性所不同,更倾向于民间概念的“武术”受社会制度、道德伦理等的制约必然更为严苛,特别是国家对兵刃的严格管控,以及应用环境与强度的不同,促使它在民间应用中趋于弱化,因此往往以徒手的“拳”为依托,而其终极形式则仍旧是与军旅武艺相同的兵刃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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