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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首个未成年司法社会服务中心在丰泽区成立

 想飞的翅膀03 2018-05-15


编者按

今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共青团中央共同签署了《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合作框架协议》,协议通过建立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机构,“一门受理”检察机关、共青团的工作委派,提供相关社会服务,或转介至相关职能部门、社工机构实施,实现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的专业化、规范化和共享化,标志着未成年人司法改革将正式进入未成年人司法专办机制与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并重的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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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和春雨推开了一季的春暖花开,行走在泉州市丰泽社区的林荫树影之间,芬芳满地,花香四溢。


四月春光里,丰泽区人民检察院、共青团丰泽区委员会、丰泽街道办事处在社区共同签署了《丰泽区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工作办法》,明确通过建立跨部门合作机制,推动未成年司法社会服务中心建设成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基地,提高丰泽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水平。


这,也标志着泉州市首个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机构在丰泽区正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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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人员向分管未检的副检察长洪志强介绍工作


据了解,中心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运作,由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承接,地点设于丰泽社区居委会,与检察机关也仅千米之隔。


中心配备了四名专职社工和若干名工作人员,设有办公室、心理测量室、心理档案室、个体心理咨询室、音乐放松室、个体沙盘室、团体沙盘室、团体辅导室、感统训练室、游戏治疗室、情商训练室、专注力训练室、父母成长沙龙教室等多个功能室,同时聘请了一批由应用心理学系专业技师人员组成的专业团队,包括知名专家学者、国家心理咨询师及相关管理人员。 




引入社工力量,帮教涉罪未成年人


“通过专业的青少年司法社工和心理咨询师及有关社会力量的参与,可以最大限度地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帮助遭受犯罪侵害的未成年人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是我们发起成立这个服务中心的初衷。”


在丰泽区检察院未检办负责人介绍,未检部门在办案过程中,可以通过委托或服务申请等形式向该中心提出协助开展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帮教、社会调查、心理疏导、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观护帮教、被害人救助等方面的工作需求,由中心提供针对性的支持服务,或转介至有关职能部门、社工机构、社会组织实施,并逐步实现由中心“一门受理”检察机关、共青团委派的工作及委托提供的相关社会服务。




齐备设施载体,突出未成年教育疏导


“每一间沙盘室都配了2000多个玩具,方便孩子们挑选。”社工小郑介绍,通过选择、摆放、取名、解释等环节,心理咨询师能够引导孩子释放负面能量、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并将问题和建议向父母反馈。


借助专业社工力量,中心将帮助涉罪未成年人认识自己、探索自己,释放负面心理能量,改善不良行为,培养健康人格;向存在心理困扰的涉罪未成年人及未成年人被害人提供心理援助;通过开展父母成长沙龙、家庭讲座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负有监护失职责任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加强家庭教育指导。




“依托未成年司法社会服务中心,我们检察机关可以充分借助社工等专业力量,一手抓帮教,一手抓预防,切实有效开辟未成年司法保护的新道路。”在未成年司法社会服务中心成立仪式上,该院分管未检工作的洪志强副检察长介绍,依托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的平台,未成年人刑事司法领域专业化办案和社会化保护的配合衔接将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共青团及相关社会力量在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中的优势和合力将更好的发挥,推动未成年犯罪预防、司法保护和权益维护等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直以来,丰泽区检察院高度重视未成年合法权益保护工作,依托“一校三站五基地”全方位构建涉罪未成年人立体帮教网络,利用校园巡讲、拍摄微电影、“检察开放日”等多种形式以及心理辅导、司法救助、信息保护等举措全面做好涉案未成年人帮扶救助工作,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取得了显著成效,如“雨后阳光”帮教品牌走向全国,被省文明办推荐参加全国学雷锋“4个100”先进典型评选活动。


韶华易逝。


走过辉煌的四季,满载着丰收与喜悦的丰泽未检,转眼间又迎来新的希冀。明媚春光里,就让未检事业与欢快的小溪,与成长的草木,与南归的大雁,一同演绎生命的又一轮春华,将爱和希望的种子播撒到每个幼小的心灵里,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送上一份温馨和呵护! 



丰泽检察 微信号:qzfzj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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