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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析少年Pi的成长故事,理解奇迹的写作逻辑

 冬天惠铃 2018-05-26

没有人会忘记导演李安在电影《少年Pi的奇幻漂流》中所创造的海洋奇景:奇妙的海上的生物光、壮观的飞鱼群在空中画出一道道虹弧、跃出海面的座头鲸,以及闪闪发亮的碧波海浪。也没有人会忘记少年Pi讲述的两个亦真亦幻真假难辨的故事如何地令人惊愕,关于真实事故到底是哪一个的猜想在网上也是引起了一波又一波的争论。很多人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去看了扬·马特尔的原著,我也是其中一个。

这部小说一共100章节,其中前面三分之一的章节,讲的是海难前的成长故事,共36节。我以为这三分之一部分正是解答创造少年漂流奇迹之果的“因”,包含了从以下几个日后少年Pi在海难中求生必不可少的特性:擅长游泳、有主见、熟悉动物、热爱三大宗教、爱读探险推理小说。

这36章节中,20节用来谈宗教,8节用来谈动物,而在后面的漂流故事中动物也是主角,宗教则无处不在,所以我以为这部书的核心主要涉及到动物和宗教,或者说,涉及到兽性和神性、本能和信仰两方面。能让少年Pi活下来的既是强烈的求生本能,也是对宗教中神的执着信仰。

理解了这前面三分之一部分的铺垫,就可理解后面三分之部分让人扑朔迷离的奇迹,故事的真实版本就藏在这里。在人间,任何奇迹的产生都自有其逻辑,这逻辑是故事发展的动力,也是检验小说伟大性和作家功力的关键之处。

下面一一剖析,学习奇迹的写作逻辑。

一、Pi擅长游泳

Pi全名派西尼·莫利托·帕特尔。派西尼,法语Piscine,意为“游泳池”。“派西尼·莫利托”意即莫利托游泳池,这是一座位于巴黎的设施优良的现代化泳池。

他之所以有这个名字,是因为他父亲的好朋友阿迪鲁巴萨米曾是一位南印度游泳冠军。这位他尊称为玛玛吉(意即“尊敬的叔叔”)的前游泳冠军大约在其生涯巅峰时期,曾在巴黎的莫利托游泳池参加过奥运会游泳比赛,所以终生对这座游泳池念念不忘,从而也给Pi的父亲留下了深刻印象,因此在小儿子出生后毫不犹豫地将他命名为派西尼·莫利托。

由于Pi一出生就与前游泳冠军结下了不解之缘,所以当他长到7岁时,这位玛玛吉就开始带他到海里学习游泳,等到他掌握基本技术后,就带他到泳池去练自由游,到他13岁时,他还学会了蝶泳。

而他自己更喜欢在大海里游泳,海水让他感到亲切自如,书中是这么描写的:“海浪哗啦啦地打下来,谦恭的细碎的浪花追逐着我,像温柔的套索,套住了心甘情愿的印度男孩。”

可见Pi不仅擅长游泳,而且喜欢熟悉大海——这为他16岁时在海洋中能够应付自如打下了个人能力上的基础。

二、 Pi 性格上有主见

从本身的性格来讲,Pi并不是甘于屈服现状的人。这一点是从他小时候想方设法让改变别人取笑他的名字这一个情节表现出来的。

因为在法语中派西尼的发音与小便一样,结果同学们以此来取笑他,他很为此苦恼。后来他进了新学校后,他为了不让这个苦恼的事再重演,特地在开学第一天自我介绍时,设计了一个震憾人心的演讲,让人印象深刻地将他的名字与圆周率联系在一起,从此他彻底摆脱了被人取笑的状态,为自己赢得了尊严。

正是因为这种不甘屈服现状的性格,奠定了PI后来在海难中坚强求生的个人性格因素。

三、Pi熟悉动物的生活习性

Pi个人能力上的又一个特性是,熟悉动物的生活习性。

Pi的父亲是他的家乡本地治里最大的野生动物园的老板,他的家就是动物园里,所以Pi从出生到16岁随家人出海一直都与动物生活在一起。

一方面,他视动物为朋友,和睦相处。在他童年时代,早上给他充当闹钟叫他起床的是狮子吼,目送他去上学的有水獭、野牛、猩猩、孔雀、河马、骆驼、海龟以及各种鸟类,下午放学时,迎接他的大象和猩猩会在他身上翻寻吃食。从小与动物亲密相处,让他对动物有亲切感,并且惊叹于这些生命表现出的自然美。这就解释了在第一个有动物的故事中,当Pi为了生存不得不生吃动物时,为何有深深的负罪感,这不光是因为他是一个素食主义者,而是因为动物在他成长历程中,曾是至亲的生命与美的象征。

另一方面,他了解动物的本能习性,并不天真地将其人格化。首先,这种观念的种植得力于他的父亲。他的父亲担心孩子会不知利害与猛兽过于亲近而丧失生命,因此在他8岁时将他带到老虎笼前,让他亲眼目睹老虎扑食山羊的过程,血猩的画面在Pi幼小的心灵里打下了深深的烙印,懂得对于动物必需要保持距离。其次,他对动物的理性态度得益于他尊敬的生物学老师库马尔。再次,作为动物园主的儿子,耳濡目染,他也学会如何与动物和平相处。

此外,作为动物园主的儿子,他还懂得如何驯服动物。就像驯兽狮一样,要让动物服从,那就要首先宣示自己的老大主权地位,要保证地盘,这不只意味不侵犯动物的地盘,还意味着要宣示自己的地盘,树立自己老大的地位,这样才不会受到多疑的野兽们的侵犯。Pi还认识到动物也需要同伴,对相处长久的别的种属,会产生认同感。后来,在第一个故事中,Pi正是利用这些理论驯服了老虎,建立了自己的老大地位,保证了生命安全。

关于动物的描写用了前面36章节中的8章节,而后来Pi从海难中逃生归来之后,也选学了动物学作为大学专业。我不相信这只是为从动物身上了解人的兽性本能从何而来。我认为老虎是应该存在的,它激起了Pi心中的本能,但并不单单是一个本能的象征。

四、Pi信仰三大宗教

关于Pi信仰印度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三大宗教的过程,书中用了20章来描述,既有信教过程,也有Pi的想法。

首先,Pi一出生就被信仰印度教的母亲和姨妈带到庙宇接受了印度教。从小通过宗教礼仪的熏陶后,也懂得了印度教的教义,那就是“充满了爱的善”拥有“广博而无穷的能力”。作为信徒,他是个虔诚的素食主义者,一心向善。在印度教里,他感到神是无处不在无所不能的,神会拯救受苦受难的人。

然后,Pi在14岁的时候,一次度假时,偶然踏入一座天主教堂,马丁神父给他讲的耶稣为了赎救世人的罪过而自己受难死亡的故事,深深震憾了他。在基督教里,他认识到人人皆有原罪,是耶稣牺牲自我,用博爱和宽恕为众生洗罪。

再然后,Pi在15岁的时候,他又遇见了一座清真寺,伊斯兰教徒随时随地用一张跪垫进行祷告就能同安拉对话,从而得到净化升华,这样简单直接不需要繁文缛节的仪式使他向往,同样的他也皈依了伊斯兰教,他认为这是关于兄弟之情和奉献的美好宗教。

Pi同时信仰了三个宗教,无论是引导他入门的宗教导师还是父母兄弟都没法理解他,因为无论哪种教义首先需要的是信徒对本神的独一无二的忠诚。

但Pi忠诚的是信仰本身,他信仰的是信仰的内容而非形式,这个内容就是概括起来就是:博爱宽恕、忠诚、神无处不在,这在三个宗教教义中都是存在的,所以他同时信仰了三个宗教,他自认为这很自然也很真实。

的确,于信仰而言,Pi是真正的信徒。也正是这种忠诚的多神信仰,当他在大海上孤独无助时,给了他生存的希望,因为神是无处不在的,神一定会拯救受难的人。也正是这种真实的多神信仰,当他为了生存生吃动物或者甚至人肉后,受到无尽的内心折磨时,以各种可以自洽的方式,从痛苦的罪恶感中拯救了他的灵魂。

这种自洽我以为包括且不限于:当素食主义的Pi为了求生而茹毛饮血时,印度教中关于神化身为动物拯救苦难者的故事,可以化解他的罪恶感,而基督教中基于人人都有原罪而形成的的宽恕和博爱的思想,则进一步减轻了耻辱感。

如果说父亲和生物老师教给他的科学理性使得身体得以在灾难生存,那么母亲和宗教教给他的感性信仰则使他灵魂得以在痛苦中生存。

五、Pi曾熟读探险小说

关于Pi的阅读爱好,书中也是有体现的。具体在这个地方,Pi向父母提出要同时成为基督教徒和伊斯兰教徒,他的父亲将这个棘手的问题丢给他的母亲,母亲也不知如何回答,只好用他平时喜欢阅读的书来搪塞他。这时就提到了他反复看过多遍的几个作家的书,它们分别是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柯南道尔以及笛福的《鲁滨孙漂流记》。

我认为这些书不是平白写出来的,故事中没有多余无用的道具,这几本书对应后面的海上求生故事是有特殊含意的。

首先众所周知,史蒂文森的代表作是《金银岛》和《化身博士》,前者写的是正义打败邪恶的一个海岛探险寻宝故事,它告诉读者最宝贵的不是金银,而是人性的爱和正义感。而后者则是通过一人双面来探讨人性到底是善还是恶的问题,最后“善”通过牺牲自己的生命才战胜“恶”,在这里人性的“善”在“恶”面前显得令人悲观。可以说史蒂文森的作品给年少的Pi多少带来了对人性善恶的思考,这大概就是后来促使他接受基督教的原因之一,因为基督教中认为人本来是无善无恶的,受到代表邪恶的蛇的诱惑之后,才犯下了原罪,因此被驱逐出伊甸园,所以人在人间的一生就是通过不断忏悔反省来洁身自好,以向上帝赎罪的一生。

其次《鲁滨孙漂流记》毫无疑问是一部关于海难后求生的探险故事,简直就是后来Pi失事求生的前版,一样是海难,一样是在面对悲剧时,凭着强大的求生意志,从悲痛中振作起来,学习获取食物,建造住所。假如说有动物的故事是Pi虚构的,那么至少他儿时看过的这本书给了他创造故事的想像为和借鉴蓝本。假如故事是真实的,那么这本书一样也给了他精神上鼓励和求生技能上的帮助。

最后是柯南道尔,那么他写的探案推理故事其实也是探险。福尔摩斯被写成具有对常识和人性具有非凡洞察力的人。是否也可以说喻意着,Pi所说的故事的真假,到底谁有罪,谁杀死了谁,大概要福尔摩斯才能推理出来。

作为读者的我们,就算跟书中那两位日本调查员一样,不相信有动物的故事,从而推理出狗是厨师,斑马是水手,黑猩猩是母亲,但对于那只陪伴Pi在海上渡过了227天的孟加拉虎却不能众口一致地肯定也是出于虚构。

因为假如没有了这只虎,那只能说创造Pi生存奇迹的只能说是那从老祖宗——动物身上继承下来的生存本能,没有道德,没有善恶——这终究是太难面对了,那么还是相信那个有动物的故事吧,正如书中所说:“无论生活以怎样的方式向你起来,你都必须接受它,尽可能享受它。”

在故事的最开始,中年的Pi说,他最想去的五个城市分别是麦加、瓦拉纳西、耶路撒冷、巴黎和牛津,可以理解为它们分别代表着他信仰并热爱的五样东西,那就是伊斯兰教、印度教、基督教、世俗生活以及科学,这看似水火不容的五样东西,却都是他热爱的,为什么呢,只能引用少年Pi的话来说,“因为他们都是真实的”,都是真理,或者也可以说,当初他能活下来的,全赖于这些真理:宗教信仰带给的信心、世俗热爱带来的求生本能、科学带给的求生技能,缺一不可。

存在即合理,偶然性有其必然逻辑。伟大的故事,即使是奇迹,也是写的人性逻辑和世界存在的逻辑,在写作技巧之外,是作家洞察力和悲悯心的体现,这样的故事是经由作家之手表现出来,而不是作家凭空创造了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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