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 野鹤老人 原著 湖南 李文辉觉子 增删 楚江 李我平 鉴定 兴词举讼章第九十七 【原文】 官父同兴,公庭有理;父官克世,受屈含冤。 世化退神、世空、世破、卦变六冲、世被刑冲,终不成讼。财与子孙发动,克破文书官鬼,亦不成之。
【今译】 官鬼和父母爻一同发动,主在法庭上得理;父母与官鬼克世爻,主受屈含冤。 世爻化退神、落空、月破、卦变六冲、世被刑冲,终究不会造成诉讼。妻财和子孙发动,克破文书和官鬼,也构不成诉讼。 注:后文卦例都用卦图,不用点叉表示! 下一节 >>> 已定重罪章第九十八 发送“增删卜易”或“ZSBY”至本公众号,查看历史章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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