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北流市圭江河道内存在有非法采(洗)砂点十几个,有的采(洗)砂点离下游北流城区居民饮用水取水点不到五百米,有的采砂点甚至离公路大桥不到五十米,这些采(洗)砂的行为不仅影响了居民饮用水源的水质,危及居民的日常饮用水安全,更严重危及公路大桥和河道的安全。 此外,近年来北流市朱砂罗大桥头上下游两侧的圭江河道被倾倒了大量建筑垃圾和弃土,河道被大量的建筑垃圾和弃土填埋,造成河道阻塞,严重妨碍河道的行洪功能,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威胁着上下游两岸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北流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通过调查发现北流市水利局、北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怠于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可能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相关规定,北流市人民检察院对该案进行了立案审查并启动了诉前程序。 近日,经玉林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北流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北流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提出了检察建议,建议市水利局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对未经批准或者不按照规定在圭江河道管理范围内采(洗)砂的行为采取有效的行政处罚措施;建议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建筑垃圾、弃土的管理和治理工作,并对圭江河道内倾倒建筑垃圾、弃土的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以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到损害。 北流市人民检察院对北流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履职情况继续跟踪,并视情况决定是否提起公益诉讼,确保北流圭江河道的整治达到预期效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