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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食养尽之。无使过之,伤其正也。

 昵称55933673 2018-06-01
出处:(《素问·五常政大论》)
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无毒治病,十去其九;谷肉果菜,食养尽之。无使过之,伤其正也。 治疗疾病的实质是祛除致病因素,调整人体机能。然而祛邪之法用之得当,方能除病;用之不当,反而戕害正气。因此,必须权衡所感病邪之轻重、深浅,并根据药性的峻猛程度,亦即大毒、常毒、小毒、无毒之分,决定方药的轻重、大小。攻邪不可过剂,应留有余地。药物只是在病邪炽盛时用以顿挫其势的一种手段,一旦病邪已衰,即当停止用药。特别是作用猛烈的药物,使用时更宜恰到好处,以除病而不伤正为度。在用药物攻邪的同时,还应结合食疗,随五脏所宜而进食谷肉果菜等食品,以扶助正气,尽其余病。这样,就能最大限度地保存正气,消除病邪,收到良好的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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