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眼球协同运动是大脑中枢的管制,使分开的两只眼变为同一个功能单位。如果中枢管制失调,眼外肌力量不平衡,两眼不能同时注视目标时,视轴呈分离状态,其中一眼注视目标,另一眼偏离目标称为斜视。初生数周的婴儿,因缺乏双眼注视的能力,可有暂时性斜视,双眼注意能力,一般的说在6个月的时候可以发育良好,不再见有斜视。5~6岁时此能力即发育成熟。此外也应注意婴幼儿时期因为骨未发育,两眼距离较近,有时看着好像内斜视的样子。 斜视可分为两大类,共同性斜视与非共同性斜视(即麻痹性斜视),前者为个别眼外肌的功能异常,后者为支配肌肉的神经核、神经或肌肉发生功能性障碍。一条或数条眼肌发生麻痹,不能转向该肌作用方向,造成眼球偏向麻痹肌作用相反的方向。一眼向前注射,另一眼偏向颞侧者为外斜视。一眼向前注视,另一眼偏向鼻侧者为内斜视。垂直肌不论上、下或上下斜肌发生麻痹,均可导致右上斜或左上斜视。 (一)麻痹性斜视:由于眼肌的麻痹所致。出生时可因产伤使外展神经麻痹,因之外直肌不能转动;或因其它外伤、中毒或发炎所致,麻痹性斜视的角度,在向各方向转动时不同。 向麻痹肌作用方向转动时,其斜视角最大,斜视初起时皆有复视,时间较久,可以抑制消失。为避免复视引起代偿性头倾,如将头歪到较低眼侧,以及将脸转向麻痹肌作用的方向,应当根据原因而予以治疗。 (二)共同性斜视:较为常见,常在屈光不正以致调节与辐辏功能失调的情况下发生。也可以由于神经控制力不稳定,或双眼单视功能发育不良,或一眼因疾病而视力障碍,以致不能双眼注视等因素所致。发热疾患以及神经的创伤,常为斜视发生的直接诱因。 共同斜视的角度,不论向任何方向转动都是一定的。开始时可能是间歇性,疲劳时则斜视出现,休息后则斜视消失。 时间增长,逐渐成为固定性。按斜视的方向分为内斜视,外斜视及上或下斜视。内斜视较为常见。 患斜视的儿童易为同伴取笑,以至避免与其他儿童共同游戏,不参加社会活动,养成孤僻性格。婴幼儿童发现有斜视时,应及早检查与治疗。不但矫正外观,且可预防长期废用而发生弱视。弱视可以用遮盖法避免,即将不斜的眼以磨玻璃或眼垫遮盖,强迫使用另外一眼,可遮盖数日至数周,不可遮盖过久,致使遮盖服发生弱视。弱视的恢复,在儿童时期较容易,青年期后很难奏效。 共同性斜视最常见的原因为届光不正,所以首先应检查验光,检查屈光情况。如患内斜视者常为远视,应当尽量矫正。18个月以上的的儿童就可以戴眼镜,在早期轻度的斜视或间歇性的斜视,戴适当眼镜可使斜视消失。配戴眼镜2~3个月后,即可看出效果。3~6个月不见效,应考虑其他治疗。 正位视的训练,可以帮助治疗,必须耐心地施行。 不能由以上方法矫正者,须手术治疗。手术时期应在4~6周岁时,因为此时双跟注视功能尚未完全定型。手术后配戴适当的眼镜,或加以正位视训练,可预防发生弱视,并可发育双眼单视。六周岁后手术,多不能恢复正常的双眼注视功能,因而结果只能达到美观目的。所以儿科医师遇有斜视患儿,应当及早转给眼科医师检查,不要等待成年耽误适当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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