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干五行“贪合忘克”、“贪合忘生”对吉凶的影响有以下几种情况: (1)相合两干与合化之五行相同者称为主合之干,与合化之五行不相同者为被合之干。两干合化成功后主合之干仍可以原五行论生克,被合之干不与其他干发生生克关系,这种情况称为“贪合忘生”“贪合忘克”。 (2)两干合化成功后,主合之干不克被合之干,也称为“贪合忘生”“贪合忘克”。 如甲己合化土,乙庚合化金戊癸合化土之类,木的五行改变,木不克土,木也不生火,水不生木也不克火了。 (3)凡相合两干都是阳克阴,阴阳相合时,是因为受到牵制,合化之五行均不为两干之原五行时,合化后主克之干不克被合之干,这也称“贪合忘生”“贪合忘克”。 如丙辛合化水,丁壬合化木、戊癸合化火之类。 (4)两干均为被合之干,合化成功后天干无合化的同一五行之干透出时,除主克之干不克被克之干外,相合两干均不与其他干发生生克关系。同样称为“贪合忘生”“贪合忘克”。这又为牵制。 (5)丙辛合化水,丁壬合化木、戊癸合化火,但命局、岁运天干无合化的同一五行透出时除按合而不化论外,在一定条件下,可按被生之五行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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