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 内容 |
推荐1-1 | 妊娠合并贫血是指妊娠期Hb浓度<110>110>。 |
推荐1-2 | 铁缺乏指血清铁蛋白浓度<20>20>。 |
推荐1-3 | 妊娠期IDA是指妊娠期因铁缺乏所致的贫血,Hb浓度<110>110>。 |
推荐2-1 | 小细胞低色素的贫血患者首选铁剂治疗试验,治疗2周后Hb升高,则提示为IDA。铁剂治疗无效者应进行鉴别诊断(推荐级别Ⅰ-B)。 |
推荐2-2 | 铁剂治疗无效者,应进一步检查是否存在吸收障碍、依从性差、失血及叶酸缺乏症等情况,并转诊至上一级医疗机构(推荐级别Ⅰ-A)。 |
推荐2-3 | 广东、广西、海南、湖南、湖北、四川及重庆等地中海贫血高发地区,应在首次产前检查时常规筛查地中海贫血。 |
推荐2-4 | 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对所有孕妇检测血清铁蛋白。 |
推荐2-5 | 患血红蛋白病的孕妇,应检测血清铁蛋白(推荐级别Ⅰ-B)。 |
推荐2-6 | 检测C-反应蛋白有助于鉴别诊断因感染造成的血清铁蛋白增高(推荐级别Ⅱ-B)。 |
推荐3-1 | 所有孕妇应给予饮食指导,以最大限度地提高铁摄入和吸收(Ⅰ-A)。 |
推荐3-2 | 一旦储存铁耗尽,仅仅通过食物难以补充足够的铁,通常需要补充铁剂(推荐级别Ⅰ-A)。 |
推荐3-3 | 诊断明确的IDA孕妇应补充元素铁100~200 mg/d,治疗2周后复查Hb评估疗效(推荐级别Ⅰ-B)。 |
推荐3-4 | 治疗至Hb恢复正常后,应继续口服铁剂3~6个月或至产后3个月(推荐级别Ⅰ-A)。 |
推荐3-5 | 非贫血孕妇如果血清铁蛋白<30>30>,应摄入元素铁60 mg/d,治疗8周后评估疗效(推荐级别Ⅱ-B)。 |
推荐3-6 | 患血红蛋白病的孕妇如果血清铁蛋白<30>30>,可予口服铁剂。 |
推荐3-7 | 建议进食前1 h口服铁剂,与维生素C共同服用增加吸收率,避免与其他药物同时服用(推荐级别Ⅰ-A)。 |
推荐3-8 | 较低铁含量制剂可减轻胃肠道症状(推荐级别Ⅰ-A)。 |
推荐3-9 | 有明显贫血症状,或Hb<70>70>,或妊娠满34周,或口服铁剂无效者,均应转诊至上一级医疗机构(推荐级别Ⅱ-B)。 |
推荐3-10 | 不能耐受口服铁剂、依从性不确定或口服铁剂无效者,妊娠中期以后可选择注射铁剂(推荐级别Ⅰ-A)。 |
推荐3-11 | 注射铁剂的剂量取决于孕妇体重和Hb水平,目标是使Hb达到110 g/L(推荐级别Ⅰ-B)。 |
推荐3-12 | 注射铁剂应在有处理过敏反应设施的医院,由有经验的医务人员操作。 |
推荐3-13 | Hb<70>70>,建议输注浓缩红细胞。 |
推荐3-14 | Hb在70~100 g/L 之间,根据患者手术与否和心脏功能等因素,决定是否需要输注浓缩红细胞;输血同时可口服或注射铁剂。 |
推荐3-15 | 患IDA的孕妇需要终止妊娠或临产时,应采取积极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分娩过程中失血(推荐级别Ⅱ-B)。 |
推荐3-16 | 对产后出血或在产前未纠正贫血者,在产后48 h复查Hb。 |
推荐3-17 | 对Hb<100>100>的无症状产妇,在产后补充元素铁100~200 mg/d,持续3个月,治疗结束时复查Hb和血清铁蛋白(推荐级别Ⅰ-B)。 |
推荐4-1 | 所有孕妇在首次产前检查时检查外周血血常规,每8~12周重复检查血常规。 |
推荐4-2 | 建议血清铁蛋白<30>30>的孕妇口服补铁。 |
推荐4-3 | 不能检测血清铁蛋白的医疗机构,根据孕妇所在地区IDA的患病率高低,确定妊娠期和产后补铁剂的剂量和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