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地扶贫搬迁,是给没有住房或是住房达不到标准的贫困人家的;既然有能力买房了,又为何去骗取扶贫住房呢? 习水县官店镇岳家父子,通过隐瞒在遵义市城区购房的事实,骗取了一套易地扶贫房屋。6月22日,检察机关采取诉讼式审查的方式,决定对其中一人执行逮捕。 这对父子分别名叫岳某和岳某某,是习水县官店镇人,全家共有6口人。2013年,岳家人在遵义市汇川区高桥街道办事处辖区内,购买了一套住房。 去年,官店镇实施易地扶贫,决定将一批无安全住房的贫困村民,搬迁到习水县城的集中安置点。得知信息,岳家父子隐瞒了已购房事实,向政府部门提供伪造和虚假的材料,并签订无房无车、无营业执照、无财政供养人员承诺书。 据介绍,结合岳家父子提供的材料,以及岳家人在官店镇老房屋的实际情况,地方政府最终确定,在县城岷山路安置点,分配给岳家一套面积为120平方米的租房。 此后,儿子岳某某缴纳了1.2万元自筹资金。今年初,由其父亲岳某出面领取了一套面积为80平方米的住房(因当时无120平方米现房,待今后有面积符合的房屋再行更换)。据专业机构评估确认,岳家享受到易地扶贫安置房,评估价值为16万余元。 据了解,岳家享受扶贫房的事传开后,在群众中引发议论。当地政府根据举报,对岳家提供的材料进行了复查,戳穿了骗局,并将线索移交司法机关。 6月22日,习水县人民检察院采取诉讼式审查方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代表和村民代表,对岳家父子涉嫌诈骗易地扶贫安置房一案进行审查。 经审查确认,岳某某的行为涉嫌诈骗罪,并可能被判处徒刑,取保候审可能出现毁灭、伪造证据和干扰作证,决定对他执行逮捕。其父岳某在本案中,属从犯,案发后悔罪明显,取保候审可能不会产生危害,无逮捕必要,据此决定对其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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