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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电线路(电缆)工程施工现场关键点作业各级安全管控通用要求

 静幻堂 2018-07-02
电力安全生产  2018-07-02

一、施工项目部现场关键点作业安全管控措施

(一)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及专业分包管理人员参加业主项目部组织的风险初勘、交底及会签。

(二)梳理、掌握本工程可能涉及的人身伤亡事故的风险,将其纳入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安全风险管理及控制方案等策划文件。

(三)施工项目部根据工程情况编制分部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标准化配置计划。并报审监理项目部进行进场验收把关,对现场检查出安全文明施工设施使用不规范情况给说予责任单位及人员相应考核。

(四)施工项目部将分包计划报审监理项目部审查,批准后上报拟分包合同及安全协议,确保分包商的施工能力满足工程需要。分包人员进场前,施工项目部为全体分包人员建立二维码登记档案,同时跟踪、考核分包人员动态管理的情况。

(五)在分包工程开工前,施工项目部向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报批“同进同出”人员名单以及“同进同出”作业范围。负责收集并检查“同进同出”人员的履职记录及留存的数码照片。

(六)在关键点作业过程中,施工项目部应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关键点作业安全管控措施”的相关要求,履行签字手续。三级及以上施工风险作业时,施工作业负责人、施工项目部安全员现场监护,现场跟踪、逐项检查三级及以上施工风险作业情况,符合要求的由施工作业负责人在《每日执行情况检查记录表》中签字。三级及以上施工风险作业时,执行“输变电工程三级及以上施工安全风险管理人员到岗到位要求”。施工项目部建立配套施工作业票台账,结合工作票检查,同步检查关键点作业的每日检查记录台账。

(七)对现场施工违反规定与要求的分包商,责令其改进或停工整顿,并报本单位管理部门,依据分包施工合同进行考核。对“施工现场关键点作业安全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问题拒不整改的分包商、分包商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报本单位管理部门,建议清除出场。对不执行“施工现场关键点作业安全管控措施”、拒不听从指挥的分包作业人员,书面通知分包商项目经理,责令其将该类人员清除出工程现场,并通过基建管理系统记录其劣迹,避免混入其它工程建设中。

(八)落实施工项目部验收职责,认真开展施工队自检、项目部复检工作,并报审公司专检、监理初检验收,完成各级验收消缺整改工作。未经验收通过,不得开展后续作业。



二、施工单位现场关键点作业安全管控措施

(一)按要求配备施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技术员、安全员、质检员、造价员、资料信息员、材料员、综合管理员等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必须为专职,不可兼任项目其他岗位。

(二)全面掌握公司所属在建工程三级及以上施工安全作业风险,执行“输变电工程三级及以上施工安全风险管理人员到岗到位要求”,适时开展“施工现场关键点作业安全管控措施”的监督检查。施工企业副总工程师以上的管理人员到现场检查四级风险作业情况,符合要求的在《每日执行情况检查记录表》中签字。

(三)在架空输电线路工程杆塔组立前和架线前等关键环节,组织开展公司级专检验收工作,对施工项目部一、二级自检进行把关检查,督促整改。

(四)组织开展关键点作业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现场整改、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考核。

(五)严格审查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根据现场实际编制,对经过审批的施工方案现场执行不严格的,追究现场管理人员、施工负责人的责任。

(六)对现场施工违反规定与要求的分包商,责令其改进或停工整顿,依据分包施工合同进行考核。对“施工现场关键点作业安全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问题拒不整改的分包商、分包商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分包人员清除出场,并报告建设管理单位,提出永久禁入建议。



三、监理项目部现场关键点作业安全管控措施

(一)工程开工前,参与业主项目部组织的安全风险交底及风险的初勘,针对本工程可能涉及的人身伤亡事故的风险作业,提出监理意见。

(二)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关键点安全管控措施,制订针对性的监理控制措施,并对监理项目部人员进行全员交底。

(三)风险作业开始前,监理员检查风险作业必备条件,不满足要求不允许作业。对现场检查出的不符合项出具监理整改通知单,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闭环。三级及以上施工风险作业前,监理人员现场检查作业必备条件和班前会工作是否符合要求,符合要求的在安全施工作业票中签字。

(四)严格审查拟进场分包商施工资质、人员配备、施工机具和队伍管理能力,提出监理审查意见,不符合要求的严禁进场;检查施工项目部分包人员二维码的建档情况和“同进同出”人员配置情况;施工过程中,检查分包人员动态管理情况。

(五)在关键点作业过程中,对“施工现场关键点作业安全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严格把关。按照制订的监理安全旁站计划,开展安全监理旁站工作。三级及以上施工风险作业时,监理人员现场检查施工作业风险控制专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在每日执行记录表中签字。监理人员检查检查施工项目部建立配套施工作业票台账,同步检查关键点作业的每日检查记录台账,将检查情况记录到监理日志中。

(六)对关键点作业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施工项目部整改,必要时要求施工项目部立即停止施工,下达“停工令”,并及时报告业主项目部或书面汇报本单位管理部门。监理单位应立即开展调查,情况属实且监理项目部仍无法推动的,监理单位要书面告知建设管理单位、施工单位,形成记录,直至符合管控措施要求。监理项目部跟踪整改结果。

(七)加强工程转序管理,落实监理初检职责,对施工三级自检严格审核,对不满足条件的严禁转序。





四、监理单位现场关键点作业安全管控措施

(一)为工程项目配备认真履责、合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工程师,按要求开展关键点作业安全管控工作。

(二)审批监理项目部编制的监理规划、安全监理工作方案,对其中关键点作业安全管控措施重点把关。

(三)梳理公司所承揽工程存在的关键点作业,制定抽查计划,确定检查重点,现场抽查“施工现场关键点作业安全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及记录卡的执行情况,同时对留存记录卡进行核查,对存在的问题出具整改通知单并跟踪整改。

(四)履行输变电工程三级及以上施工安全风险监理单位到岗到位要求,监理公司相关管理人员对跨越施工、深基坑开挖、临近带电线路组塔及电缆隧道工程等四级风险作业进行现场检查,并在每日执行记录表中签字。

(五)在输电线路工程杆塔组立前和架线前等关键环节,对转序验收工作进行同步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下发监理整改通知单,并跟踪整改闭环情况。

(六)对“现场施工管理混乱,拒不整改或多次整改仍达不到要求”和“施工现场关键点作业安全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施工单位,下达书面整改通知,并报告建设管理单位或省公司,提出处理建议。

(七)检查、评价、考核监理项目部关键点作业安全管控工作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监督整改闭环。



五、业主项目部现场关键点作业安全管控措施

(一)对两个及以上施工企业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施工、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作业活动,组织签订安全协议,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工作协调。

(二)针对人身伤害的关键环节,组织设计单位对施工、监理项目部进行风险初勘、交底,在设计交底过程中,重点对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风险进行专项交底,由相关方会签后,经业主项目经理签发后执行。

(三)组织施工、监理项目部梳理、掌握本工程可能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风险,将其纳入项目总体策划、应急处置方案等策划文件,制定管控计划,履行审批手续。

(四)风险作业的分部工程开始前,将防护人身伤害的安全设施配置情况纳入开工、转序的必备条件,对其中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关键项”不符合要求的,不批准开工。对现场检查出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标准化配置不符合项出具处罚意见,在结算时扣罚相应考核金,同时,通报相应责任单位。

(五)分包单位进场前,严格履行分包商进场验证检查手续,核查分包商施工资质、人员配备、施工机具和队伍管理能力,确保分包商的施工能力满足工程需要。检查施工项目部分包人员二维码的建档情况,同时跟踪、考核分包人员动态管理的情况。

(六)通过规范分包管理工作流程,强化分包作业现场人身事故的防控。在分包工程开工前,审批施工项目部报送的“同进同出”人员名单,以及“同进同出”作业范围。监督施工项目部严格执行同进同出作业现场的刚性要求,检查“同进同出”人员的履职记录及留存的数码照片。

(七)在关键点作业过程中,应重点检查施工、监理项目部 “施工现场关键点作业安全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履行签字手续。考核执行“施工现场关键点作业安全管控措施”不到位的监理项目部总监及监理人员、施工项目部经理及其他人员,必要的报建设管理单位,书面通知相关单位提出撤换要求。

(八)四级风险作业前,业主项目经理或安全管理人员现场检查施工作业必备条件,符合要求在安全工作票中签字允许作业。四级风险作业时业主项目经理或安全管理人员现场检查施工作业风险控制专项措施的执行情况,并在每日执行记录表中签字。施工项目部建立配套施工作业票台账,结合工作票检查,同步检查关键点作业的每日检查记录台账。

(九)加强转序管理,按“谁检查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工程验收“痕迹”管理,落实中间验收职责,对施工三级自检、监理初检报告严格审核,对不满足转序条件严禁转序。



六、建设管理单位现场关键点作业安全管控措施

(一)根据下周关键点作业安排,制定现场抽查计划,确定检查重点以及检查责任人,深入作业现场抽查“施工现场关键点作业安全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及记录卡的执行情况,同时对留存记录卡进行核查。出具检查报告,根据检查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出具整改通知单并跟踪整改。

(二)全面掌握跨越施工、邻近带电作业、电缆隧道施工、深基坑开挖等关键点作业进展情况,执行“输变电工程三级及以上施工安全风险管理人员到岗到位要求”,适时开展“施工现场关键点作业安全管控措施”的监督检查。四级风险作业时建管单位有关人员现场检查施工作业风险控制专项措施的执行情况,并在每日执行记录表中签字。

(三)结合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在架空输电线路工程杆塔组立前和架线前的关键环节,同步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转序验收工作,对验收把关不到位的单位进行点评通报、跟踪整改。

(四)对“现场施工管理混乱,拒不整改或多次整改仍达不到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费挪作他用”的施工单位,或履责不到位的监理单位予以停工整顿、通报批评,对有关人员提出撤换、清除现场的建议。当符合违约解除合同条款时,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启动索赔程序。

(五)对施工方案编制与现场实际不符的,追究编制人员及审核、审批人员的责任;对施工方案执行不严格的,追究施工负责人、监督管理人员及监理人员的责任。

(六)对违反规定与要求的施工承包商,责令其改进或停工整顿,依据施工合同进行考核。对“施工现场关键点作业安全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问题拒不整改的分包商、分包商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分包人员清除出场,并报告省公司,提出永久禁入建议。



七、省公司级单位基建管理部门现场关键点作业安全管控措施

(一)加强“四不两直”安全巡查工作力度,每月制定安全巡查计划,围绕“施工现场关键点作业安全管控措施”,明确巡查的建设管理单位和项目范围、数量和巡查责任人,及时通报存在问题的责任单位和项目,对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单位,采取通报批评、约谈、同业对标考核、限制投标等责任追究。

(二)全面掌握跨越施工、电缆隧道施工、深基坑开挖等关键环节进展情况,执行“输变电工程三级及以上施工安全风险管理人员到岗到位要求”,适时开展“施工现场关键点作业安全管控措施”的抽查。省公司建设部安全管理人员适时对四级风险施工作业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施工安全工作票和“施工现场关键点作业安全管控措施”的执行情况。检查发现的问题以电网建设整改通知单指令整改,及时跟踪检查问题整改闭环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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