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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课堂(五)】“机器”在哪儿?

 飞狼异族 2018-07-04

引言:哪几章的商品才算“机器”?

提纲挈领


何为“机器”?

《辞海》将“机器”释为:执行机械运动,以变换或传递能量、物料与信息的装置。有由其他能量变换成机械能,或者把机械能变换成其他能量的动力机器,如内燃机、发电机等;搬运物料的机器如汽车、起重机等;处理和贮存信息的机器,如打字机、绘图机等。

《现代科学技术词典》将“机器”释为:用来转换或利用机械能的机构,通常可分为三类:原动机,变换机,工作机。原动机把自然界的能或其他非机械能变为机械能,如内燃机、电动机等;变换机把机械能变为非机械能,如空气压缩机、发电机等;工作机接受机械能以完成生产过程(改变工件的物理性质、状态、形状、位置等),如机床、起重机等。



何为商品归类之“机器”?

或言第八十四章和第八十五章所列商品,或言还包括第九十章、第十七类商品,更有言第九十一章的部分商品亦属“机器”。今天就来聊聊“机器”在《协调制度》中的分布。


撷取精粹

(一)“机器”在第八十四章和第八十五章

第八十四章及第八十五章的商品恐怕是最广为所知的“机器”了。

据第十六类类注五:上述各注释所称“机器”,是指第八十四章或第八十五章各品目所列的各种机器、设备、装置及器具。

3926.9010和4016.9310的本国子目注释亦有:

子目3926.9010中所称“机器及仪器”,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第八十四、八十五及九十章税目所列的商品。

子目4016.9310机器及仪器用垫片、垫圈及其他密封垫,是指除硬质橡胶以外的非海绵硫化橡胶制的,用于《税则》第八十四章、第八十五章及九十章税目所列的商品的垫片、垫圈及其他密封垫。

则所称“机器及仪器”中,“机器”对应于第八十四章、第八十五章商品,“仪器”对应于第九十章商品。


(二)“机器”在第十七类和第九十章

《辞海》将汽车也定义为一种搬运物料的机器,此说在归类中是否也能找到依据呢?

据84.87品目注释:……专用于或主要用于某种机器(包括品目84.79或85.43.第十七类、第九十章等所列的机器)的非电气零件……

则此处“机器”,亦包括第十七类的交通工具。

乃至第九十章的“仪器”,在此亦被称为“机器”。


(三)“机器”在第九十一章

甚至第九十一章的钟表,亦可见到“机器”的影子。

据91.06品目注释关于“考勤钟”的条款:……这类钟是由一只内装有时钟、由钟芯驱动的日戳、撞针及色带的箱子构成。雇员将其卡片插入机器,撞针即在机械或电力驱动下将准确的日、时及分打印在卡片上……

由此可见,归类何处无“机器”,何必单看十六类,可不是只有第八十四章和第八十五章的商品才叫“机器”。然而换一个角度看,这也更提醒我们,归类实践中必须细分不同语境下“机器”所指代的范围,避免张冠李戴,导致归类差错。在此略举二例:

1、汽车专用密封条

商品为专用于汽车多个部位起密封作用的特殊形状硫化橡胶制异形件。因4016.9310本国子目注释所称“机器及仪器用”仅包括第八十四章、第八十五章和第九十章税目所列商品,第八十七章的汽车显然不在此列。此时不应继续再以常识中的“机器”范围进行理解,故该专用于汽车的密封条应按其他密封件归入税则号列4016.9390。


2、船用推进器及桨叶

作为驱动第八十九章船舶前进的装置,船用推进器及桨叶却列于品目84.87(本章其他品目未列名的机器零件,不具有电气接插件、绝缘体、线圈、触点或其他电气器材特征的)。换言之,品目84.87虽属第十六类,但理解该品目条文中“机器”的范围时不宜仍拘泥于第十六类类注五所称之“第八十四章或第八十五章各品目所列的各种机器、设备、装置及器具”,因类注五仅限于解释类注一至四所称“机器”,而非整个协调制度。

另一方面,机动船只用的喷水推进器则应按液压动力装置归入品目84.12。


散珠碎玉

据第十六类类注四:由不同独立部件(不论是否分开或由管道、传动装置、电缆或其他装置连接)组成的机器(包括机组),如果组合后明显具有一种第八十四章或第八十五章某个品目所列功能,则全部机器应按其功能归入有关品目。

对应之英版原文为:Where a machine (including a combinationof machines) consists of individual components (whether separate orinterconnected by piping, by transmission devices, by electric cables or byother devices) intended to contribute together to a clearly defined functioncovered by one of the headings in Chapter 84 or Chapter 85, then the whole falls to be classified in the heading appropriate to that function.

末句“全部机器”英版原文为“the whole”,故此处“机器”二字为虚译。在第十六类总注释第七款关于功能机组的注释中,“the whole”则被译为“整套设备”。


考考自己

1、判断题:

本协调制度所称“机器”,是指第八十四章或第八十五章各品目所列的各种机器、设备、装置及器具。(     )


2、多项选择题:

品目85.02的“发电机组”可以是(    )。

A、由发电机与除电动机以外的任何原动机所组成的“机器”

B、第十六类类注三规定的“组合机器”

C、第十六类类注四规定的“功能机组”

D、第十六类类注五规定的“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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