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婚丧嫁娶”的“娶”字,是个会意兼形声的字。①是甲骨文的形体,左边是“女”,右上边是一手揪住一只耳朵,即为“取”。②是小篆的形体,与甲骨文相一致。③是楷书的写法。
《说文》:“娶,取女也。”如《左传·隐公元年》:“初,郑武公娶于申,曰武姜。”大意是:起初,郑武公在申国娶妻,名叫武姜。又如《西门豹治邺》:“苦为河伯娶妇。”
“娶妻”之“娶”本可写作“取”,如《诗经·齐风·南山》:“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意思是:取妻靠什么?没有媒人办不成。《史记·吴起传》:“吴起取齐女为妻。”在这个意义上,后世均写为“娶”,可见“娶”字是会意兼形声的字,应为“从取从女,取亦声”。 ——左民安《细说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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