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是中国人历来就有的一种根深蒂固的家庭伦理观念,已发展成一种观念体系“孝道”, 同出一辙的还有“悌”、“忠”、“恕”等等。 在古代“孝”解释为:“善事父母为孝” “子爱利亲谓之孝”。 “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 用现代话就是: 子女能够很好地善待父母、赡养父母,听从父母的教导,做一切让父母开心、高兴的事。 关于“孝”的论述很是浩繁: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孟子的“性善论”,完善了“孝道”的哲学基础 “亲亲”原则的建立,使“孝悌成为五伦的核心 孔子强调“孝”要建立在“敬”的基础上,要把行孝与“守礼”结合在一起。 曾子将“孝道”与“忠君”联系为一体,强调实践孝道与个人道德修养的一致性。 《孝经》《24孝》都是关于“孝道”思想的专论 “孝道”是种意识形态,对中国人的影响极其深远, 即使到了21世纪的当下社会,也动不动就拿“孝”来说事儿: 比如,父母与子女之间发生了冲突和矛盾, 长辈为了体现自己的尊严,维护自己的权威, 往往会挥舞着“孝”的道德大棒要求子女们无条件地遵从自己、服从自己、顺从自己; 甚至会给子女们扣上“不孝”“忤逆”“孽畜”等等道德罪名。 而子女们即使理在自己一方,面对滔天洪水般的道德指责,也极其弱势,无力反抗,最后只能任凭父母“发落”。 近几年来,“孝”观念有重新占据我们主流意识形态之势。 很多人年轻人不约而同地将是否“孝顺父母”看作检验对方人品和择偶要求的第一位。 而其实要求对方“孝顺”你父母的前提是:你俩是否真心相爱, 不要将“孝顺”当作一项硬性指标而成为道德的“达摩克里斯之剑”。 生活中的确有很多“不孝”子女, 对父母顶撞、不赡养,辱骂,甚至动手,更有甚者动刀子的,也真是“猪狗不如”了! 但若想用“孝”观念去“镇住”他们,使之“幡然醒悟”、后悔莫及、痛哭流涕、重新做人, 却也是一厢情愿的想法,是极其幼稚的。 与其诉诸道德,倒不如双方严守规则,做好自己的分内之事,履行人伦之序,顺其自然。 其实强调和看重“孝”观念,潜台词无非就是: 父母生你养你不容易,要要懂得感恩,要对父母好, 否则上愧对天、下愧对地、中间愧对你的大良心! 要求子女对父母好,这无可厚非,人之常情, 然而只单方面地要求子女对父母好, 那父母对子女好不好有没有人来管呢? 可是我们通常,只要求子女对父母好,至于父母对子女好不好,这可不管。 有人说,父母对子女还能不好吗?那可是从身上掉下的肉啊! 可是为什么孤儿院每年都会有那么多弃婴? 为什么有成千上万的暴力父母打起孩子来根本不管孩子死活? 为什么很多青春期的孩子不想跟父母说真心话,甚至离家出走? 为什么自古以来不断上演“梁山伯与祝英台”这样的爱情悲剧? 为什么很多80后、90后的年轻人在成年后会对原生家庭有这样、那样的心理阴影? 为什么每年罹患精神疾病的青少年儿童会如此众多? 详问其原因,哪个不是跟原生家庭有关? 为什么每年“逼婚男”、“恨嫁女”那么多? 即使子女成家后依然不肯放松对子女的控制,甚至对子女形成了“反依赖”? 可见,子女有可能对父母不好,父母也同样有可能对子女不好。 当子女对父母不好时,人们可以对他(她)进行道德谴责,用一个“孝”观念来完成对其的思想控制和舆论压制, 那么当父母对子女不好时呢,又用什么样的意识工具谴责父母呢? 如果没有这样的舆论、意识和工具,那是否对子女来说也是太不公平了呢?! 情感恐怕是这个世界上最神圣的东西了, 也是人与人之间最自然、最真实、最感人、最珍贵的感情流露。 父母爱子女,子女爱父母,是人的天性。 天性就是不用后天人为地教它,本来就有的东西,它本来就在那儿,是从娘胎里、骨子里带出来的东西。 父母十月怀胎,一朝分娩,把屎把尿,饥餐渴饮把孩子带大,爱孩子那是父母的天性,不用去强迫,都会那样去做,这是人的天性; 同样,子女小时候离不开父母,依赖父母,需要父母的呵护,长大后会天然对父母有一种难以割舍的感情,他们会观察父母、模仿父母,对父母感兴趣,进而关怀父母,理解父母,尊重父母,爱父母,与父母成为精神上的不可分割忠实伴侣,互相成为精神上的寄托。 这是人最自然不过的感情。 只须尊重这种“天然”的感情。 而只考虑父母一方感受,强行为子女规定出了“孝”这一纲常礼教, 把父母定为“至尊”,潜意识中把子女看做低父母一等, 父母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与权力,子女一方要保证在任何时候无条件、无自我地完全听命于、服从于父母, 哪怕是再愚蠢的事情,为了父母也要去做, 哪怕是再自残的事情,为了父母也要去干,只要是为了父母好,只要能让父母开心、高兴,没有什么事情是不能做的。 孩子不过是父母的“附属品”,孩子的存在是为了成就父母的。 天、地、君、亲、师是宇宙间最神圣、最权威、地位最牢固、最不可侵犯的“五尊”“五伦”, 有若铁打的神明一样固定在那里难动分毫,谁要是侵犯了这五种人(事), 那基本上可以判定为可以下地狱了,永世不得翻身! 所以,这样的“孝”跟“悌、忠、恕”一样, 不过是处于庞大、复杂、深厚、极其规范、正统、严厉、密不透风的封建礼教体系中的一个环节而已, 目的就在于畸化人的正常感情,压制人的正常人性, 遏止整个社会科学行为和科学学术的发生和出现, 为封建统治阶级永久、牢固地统治人民、永续政权而服务。 古代的统治阶级构筑的这个密不透风、壁垒森严的等级制度、礼教体系和意识形态就是用来“愚民”的,以便把人民当猪狗一样来使。 “孝”的观念是用来“愚民”的,同样也用来“愚子”的,好维护父母的权威,让父母“为所欲为”。 一个事物,维持其原貌,让其自然而然地生长与发育, 不要人为地去干预或强加一些东西, 对于这个事物来说是最好的,最能保持这个事物的健康,也最能实现其价值。 父母爱子女,子女爱父母,这是大自然、人与人之间最自然、最纯朴、最真实的东西, 如果一个社会任其自然生长、自然发育, 那么这个社会人与人的关系,至少是亲子之间的关系,是完全用不着过多介入与操心的 西方社会并没有“孝”的观念,然而他们的亲子关系似乎就像空气一样,让人感觉不到,就像从来没出现过,又像无声无息一直待在那儿一样,不惊扰任何人,也不需要任何人去关心与干预,非常纯朴自然。 西方的亲子关系,问题也不是没有,但却根本不曾引人关注,问题是最少的。 但是中国的亲子关系呢?问题是最多的! 原因当然是复杂的,多方面的, 但最不能忽视的,就是“孝”观念的人为干扰了本来自然、纯朴的亲子关系。 本来子女爱父母是不需说的,是自然而然就会产生的情感, 但“孝”观念却违背了最真实的东西,而把一些反人性的观念强行植入意识中,让最真、最善的东西变成了假、恶的东西。 表面上看“孝”是善的,因为人们看到的只是“孝”强调“反哺”父母、侍奉父母, 但人们恰恰忘了,父母是不需要“反哺”的,哺育儿女是父母的天职,是一种能量的正向流动,是再天经地义不过的事情,这样“天经地义”的事情是不需要“感恩”的, 因为这是你本来就应该做的事情,是你的职责所在,哪里还需要别人来“感恩”呢? 就好比,值日生负责打扫教室,那把教室打扫干净就是你的天职,难道还要让全班同学对你“感恩戴德”不成? 说子女不必对父母“感恩”,并不是说子女不需要“爱”父母,不需要理解和体谅父母, 而是法律意义上的“担当责任”不可混同于道德范畴之内的“恩仇惠怨”, 两者是两种不同范畴之内的概念,不能混淆了! “感恩”和“爱”是不一样的,“ 感恩”往往用于非血缘关系的人之间,而血缘关系的人之间却是“爱”! 从法律意义上来讲, 父母有哺育子女的责任和义务, 到父母老了,子女也应该尽到赡养父母的责任和义务。 但是,由于中国古代法律意识的缺失, 人们往往将 “子女爱父母”、“子女感恩父母”、 “遵从人伦之序和封建礼教”、“子女赡养父母” 都归为一个字——“孝”, 所以很多事情剪不断,理还乱,掰扯不清。 最自然的“爱”能发育出一切美好的东西, 然而具有浓烈伦理纲常和道德意味的“孝”却摧毁了一切美好的事物, 为什么? 因为“孝”是人为附加上去的,是违背自然规律的,是逆人性的,是不健康的。 而且将自然情感道德化、教条化、伦理化,硬性上纲上线,必然没有什么好结果! 将父母与子女之间最自然纯朴之爱硬性上升为一种道德规范,是愚蠢的! 那什么叫做父母对子女好或子女对父母好?这个“好”难道不是他们之间最自然、最真实的爱吗?还有比爱更好的“好”吗? “好”的前提或“善”的前提一定是“真”。 真实的人性是“本恶”的, 那么在“人性本恶”的前提下如何做到善”呢? 首先必须得“真”,然后有“真爱”, 有了“真爱”就一定是“善”的,这时候不用强调“孝”,亲子关系也会“真和谐”。 然而“孝”的观念是以孟子“性善论”为基础的。 “性善论”完全掩盖了“人性本恶”这一事实,所以建立在这一论断上的亲子关系一定是虚假的,一定是“伪善”的, 丧失了真正的自我,生活在一个完全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的生活氛围中; 亲子之间真实的“爱”被遮蔽,真实的“恶”没有被“转化”,却被深深地隐藏起来,带来了更大的危险和隐患。 “孝”单方面地要求子女对父母“好”,却从来根本不知道真正的“好”应该是什么! 在真实的爱中,父母与子女身上的“不好”都暴露了出来, 从而可以督促和警醒双方将“不好”的改掉,将好的更加发扬, 从而父母与子女双方可以互相促进,互相成长,变成更好的家庭关系, 从长远来讲,非常有利于双方建立家庭和社会责任感,身心健康,诸事顺利, 每一个社会的细胞——家庭好了,整个社会才会好。 而“孝”观念完全不看父母与子女双方的“恶,只要求子女单方面地“孝顺”父母,父母完全不必有任何成长进步, 在家庭这一单位里面,父母完全可以实现任何欲望——权力欲、控制欲、享受欲, 久而久之,父母就像“巨婴”一样被愚昧、懦弱但其实居心不良的子女照顾着,呵护着。 中国人集体停留在婴儿期,中国孩子与家长是一种“共生”的文化心理, “本来,母婴共同体的共生,是母亲要顺着婴儿的意志, 因为婴儿没有能力解决他自己的需求, 而在我们中国式的亲子共生中,是要孩子顺着父母的意志。 所以说,孝道是人性的逆转。 孝道的根本,即,成年人都是巨婴,得找人共生,还有强烈的全能自恋,希望有人按照自己的意愿来运转。 孩子向父母磕头,意味着,孩子不能有人格尊严, 所以我们崇尚强者——强者打弱者耳光,而弱者向强者磕头。 当把孩子孝顺父母视为必需的道德后, 也意味着,将关系的不平等视为了必然,这是所有不平等关系的源头。” 因为父母像“巨婴”一般被子女“孝顺”着, 所以父母可以“为所欲为”地施展所有的“恶”, 而子女将原本的“恶”深深地隐藏了起来, “违心”地侍奉着“贪得无厌”的父母, 而原本可以在“真爱”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善”,建立起来的“良性循环”荡然无存; 更可怕的是,耿直一点的子女,不愿意“违心”地“孝顺”父母,要么选择离家出走,要么选择自杀, 更有甚者弑父弑母,造成家庭悲剧, 这样的恶果又有谁来承担呢? “孝顺”究竟带来了什么? 真的是大家一开始所希望的“父母对子女好,子女也对父母好”吗??? 一个“孝”字混淆了: 亲子之间的亲情爱和人在天地间自然遵守的人伦之序。 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最伟大的亲情,被用“孝字来代替,这是多么荒唐的事情! 应该明确的是,亲情与“孝”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千万不可混淆在一起! “孝”是什么? “孝”的本质是封建礼教的一部分,是一种封建纲常,是人身依附关系和人与人之间不平等关系的意识形态。 平等是人际关系健康的前提,也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前提。 一个不平等的人际关系,必然是畸形和龌龊的; 一个人际关系不平等的社会,必然是邪恶和病态的! 孝“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 它要求在一个家庭中,子女以父母为“核心”,一切的思想、意识、行为、价值都围绕着父母转,父母在家庭中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子女什么事都得顺应父母、听父母的话,父母对子女有裁决权、处置权, 而且子女对父母必需尽到赡养、养老送终的义务。 “孝”观念本质上是过去封建统治者为巩固统治而施行的“愚民”政策。 可悲的是,中国古代的老百姓竟这么好愚弄,一说就听,一听就信,一信就是几千年,以至于现在成了民族的集体无意识。 谁反对“孝”,谁就成了大逆不道的历史罪人。 而亲情是什么? 亲情是与友情、爱情一样的人类的情感形式, 而亲情又比友情、爱情更天然、更深沉、更本质、更纯粹,可以说是人类的第一情感。 人们赞美母爱的无私、伟岸, 人们赞美父爱的深沉、博大, 人们赞美儿女对父母的依恋、真情与回馈, 人们还赞美亲戚之间那种如同手足般的同胞情感。 所以,无论从形式还是内容,无论从表象还是本质来看, 亲情与“孝”都绝不是同一个东西。 而现在很多人, 一说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情爱就拿“孝”字来代替,或者 一说“孝顺”就以为是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情爱, 这是极其荒唐的事情! 还有一个概念——“人伦之序”, 相比起亲情爱来,人们更容易把它和“孝”观念混淆。 什么是“人伦之序”? 比如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吃饭,长者不动筷,晚辈不能先动筷,这就是“人伦之序”。 再比如 “爸爸”这一称呼往往排在“妈妈”前面, 丈夫让着妻子,哥哥让着弟弟等等, 这些都是所谓的“人伦之序”。 然而在现实中,人们往往也把孩子遵守“人伦之序”、 什么事都先想着父母或者在家里遵守礼仪、礼貌也统统称作孩子“孝顺”父母,这显然也是不合适的。 无论是人们将亲情爱与“孝”这一抽象而具有陈腐性质的概念相混淆, 还是人们将“人伦之序”与“孝”观念相混淆, 都有将“孝”观念具象化、合理化、泛泛化甚至美化的倾向, 都不利于排除“孝”观念的负面影响,不利于深刻认识“孝”这一具有糟粕性质的观念的本质。 当然,“孝”的性质不完全是糟粕, 它在古代涵养家庭生态、构建家庭伦理,稳定社会秩序,发扬“孝爱”精神,建立“孝爱”文化等方面还是发挥过积极作用的, 这一点不容否认,也要辩证地看待“孝”观念、“孝文化”。 但更可以肯定的是,进入21世纪的今天,伴随着传统道德伦理体系的崩塌, 我们亟待建立新伦理,树立新道德,剔除陈腐思想,建立现代视野,吐故纳新,面向未来,由“孝”到“爱”,去伪存真,提升我们的生活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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