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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低保,这份说明解释你得收好!

 美好生活758 2018-07-09


最低生活保障,简称低保,目前按户籍(农业或城镇)进行分类,分为农村低保和城镇低保两种类型。


申请城乡低保的条件有哪些?


户籍状况(农业或城镇)、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申请低保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城乡低保标准(即低保线),且家庭财产符合低保标准的,可认定为低保家庭。

申请城乡低保的条件有什么特殊规定?


靠父母和其他亲属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经本人或其供养人申请,可单独纳入城乡低保范围。重度残疾人是指经残联鉴定并发放1-2级残疾证的残疾对象。


我市现行的低保标准(低保线)是多少?


2018年我市城市低保标准为6600元/年/人,农村低保标准为3660元/年/人,以后每年按一定比例逐年提高。


如何申请办理城乡低保(办理程序)?


低保审核审批需履行“申请、审核、评议、审批、公示、发放”等六个程序。


1.申请。凡认为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直接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办)提出低保申请,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受理。申请人也可向乡镇(办)委托的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村(居)民委员会负责收集相关申请资料,并代为提交申请。申请低保要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人要提供本人签字确认的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的书面声明材料,承诺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2.审核。在村(居)民委员会的协助下,乡镇(办)对低保申请家庭逐一入户调查,填写《定州市城镇(农村)居民低保入户调查表》,详细核查申请材料及各项声明事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由村(居)民委员会党支部书记、主任、包村干部和申请人共同签字确认。


3.评议。入户调查结束后,乡镇(办)组织村(居)民代表、包村干部或者社区相关人员对申请人声明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以及入户调查结果的真实性进行评议,并对评议会议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评议对象基本情况、发言记录、结论、记录人等情况详细记录。经评议,符合申报低保待遇的,填写《定州市城镇(农村)居民低保申请、审核、审批表》,乡镇(办)行政正职、主管领导、民政所长签字盖章。


4.审批。市民政部门对乡镇(办)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含民主评议结果)进行全面审查,按照城市低保对象不低于50%、农村低保对象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户抽查,认定符合低保条件的作出审批决定,主管领导、科长、分管科长要签字盖章。严禁将不经过调查核实的任何群体或者个人直接审批为低保对象。


5.公示。要严格执行低保审核审批公示制度。公示在乡镇(办)审核评议通过后和市民政部门作出审批决定后分别进行,每次公示不少于5日。公示在申请对象居住地和户籍所在村(居)民委员会进行,审批后应在内村长期公示。


6.发放。要全面实行低保金社会化发放。市民政部门要及时向市财政部门提交低保对象花名册和低保资金发放数额清单,市财政部门要及时审核并向邮政储蓄银行拨付资金,由银行直接支付到低保家庭账户。城乡低保金按月发放。


如何核查申请低保家庭的经济状况信息?


对于新申请低保的家庭,经申请人及家庭全体成员授权,通过市民政、公安、人社、住建、税务、金融、工商等部门,对低保申请家庭的户籍、车辆、住房、社会保险、养老金、存款、证券、个体经营、住房公积金等收入和财产信息进行核查,为低保审核认定提供科学依据。对于已享受低保的家庭,也要经家庭全体成员授权,定期进行经济状况信息核查,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按程序予以清退。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拒绝授权或者拒不配合调查的,应暂缓低保审核审批或暂停低保金发放。


乡镇、村(居)如何做好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查询工作?


在申请人提交低保书面申请的同时,指导申请人家庭如实填写《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表》,“申请家庭成员基本情况”表要填写完整,不漏一人,老年人申请低保的,所有子女及配偶信息应填写齐全,申请人家庭隐瞒家庭成员信息的,乡镇、村应暂缓受理低保申请;“授权书”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必须准确无误,手印必须由本人加按;乡镇根据申请人家庭“授权书”填写的信息,从低保数据库管理平台“新申请”入口,将信息准确录入到数据库中,并在2日内将《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表》纸质版上报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申请家庭成员基本情况”表、“授权书”和新录入到数据库中的家庭成员信息应保持一致。


“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表由申请人家庭如实填写;“核查情况说明”表中“核查情况说明”栏由“村、乡镇”分别调查、填写并签字,申请人确认签字,“信息比对情况说明”栏由市民政局根据核查结果如实填写并签字(盖章)。


《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表》一式三份,市民政局、乡镇、村(居)三级分别存档。


目前我市城乡低保是如何管理的?


已建立乡镇、市民政局、省民政厅、民政部四级联网数据库管理平台,所有信息由各乡镇(办)录入,市民政局根据乡镇(办)上报材料,通过数据库管理平台进行网上审批。


低保材料要填写真实、规范,字迹要清晰、数字要清楚、内容要完整,不得有字迹潦草、涂改、损坏等现象。低保档案一式三份,市民政局、乡镇、村(居)三级分别存档。定期进行复核,落实低保动态管理。


如何加强低保动态管理?


市民政部门应当根据低保对象的年龄、健康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家庭收入来源等情况对低保家庭实行分类管理。同时,要定期指导乡镇(办)根据低保家庭成员和其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情况进行分类复核,对于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三无人员”,可每年核查一次;对于短期内收入变化不大的家庭,可每半年核查一次;对于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低保家庭,原则上实行城市按月、农村按季核查。乡镇(办)要将核查结果在7日内上报,市民政部门要根据上报的核查结果,及时作出停发、减发或者增发低保金的决定并公示,形成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

乡镇(办)如何实施分类登记,落实好低保动态管理?


各乡镇(办)要以村(街、社区)为单位,认真核实、如实填写《定州市农村(城镇)低保“三无人员”登记表》、《定州市农村(城镇)低保短期内收入变化不大家庭登记表》、《定州市农村(城镇)低保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家庭登记表》三个分类管理台账,形成乡镇(办)纸质和电子版总台账,上报市民政局社会救助保科。以2018年6月1日为起点,各乡镇(办)总台账每季度末上报一次更新情况。


以2018年6月1日为起点,各乡镇(办)要严格根据城乡低保的分类登记,按照低保动态管理的要求,定期进行复核,及时上报核查总结报告和《定州市农村(城镇)低保“三无人员”核查处理统计表》、《定州市农村(城镇)低保短期内收入变化不大家庭核查处理统计表》、《定州市农村(城镇)低保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家庭核查处理统计表》。每月底根据本辖区低保对象变化情况,及时在数据库平台进行调整并上报《城乡低保调整表》。


低保终止的条件是什么?


低保对象死亡、长期在外且无法进行监管、家庭条件转好的和户籍迁出本市的等,已不再符合低保条件,应由低保家庭及时主动上报,或经村、乡镇核实,由乡镇(办)审核上报市民政局,停发低保金,取消低保待遇。


申请办理城乡低保所需材料有哪些?


1 、个人申请(签字 手印),一式三份。


2、《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表》和授权书,一式三份。授权书需本人按手印确认,身份证号填写清楚、准确,授权书姓名、人数、身份证号与《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表》中“申请家庭成员基本情况”表填写一致;“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表由申请人如实填写,不得瞒报、漏报,并对填写情况负责;“核查情况说明”表中“入户调查情况说明”栏由村、乡镇填写并签字,申请人确定并签字,“信息比对情况说明”由民政局根据核查结果填写并签字;《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表》封面由申请人、村和乡镇工作人员分别签字确认,同时加盖“乡镇(办)人民政府和村(居)委会”公章。


3、申请人提供本人签字确认的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的书面材料,承诺提供信息的真实性,一式三份。


4、 填写《城乡低保入户调查表》、《城乡低保申请、审核、审批表》各一式三份。落实谁调查、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


5、评议会议记录复印件(阳光听证小组名单,阳光听证会议记录,会议的时间,地点,组织人员,参加人员,评议对象的基本情况,发言记录,结论,记录人等情况详细记录。一式三份)


6、公示照片(纸质),一式三份。


7、乡镇走访记录(乡政府盖章证明),包村   包片干部签字。


8、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户口本复印件,一式四份。


9、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四份。


以上材料要填写真实、规范,字迹要清晰、数字要清楚、内容要完整,不得有字迹潦草、涂改、损坏等现象。


来源:残疾人综合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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