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维坦》(1651) 中有一段名言,霍布斯用了不足百字,分析了暴力的动机。他的分析至今无人能超越:
霍布斯认为,竞争是能动主体追求自身利益不可避免的结果。我们今天认为竞争是进化过程固有的组成。谁能够将竞争者逐离有限的资源,比如食物、水和生存空间的生存机器,谁就能够得到更大的机会繁衍滋生,在数量上超过竞争者;谁能够适应这一竞争,谁就能在这个世界生存。 我们也知道,为什么“妻子们”也是男人们应该竞争的一种资源。在大多数的动物中,雌性动物在后代身上的投资都大于雄性。对哺乳动物而言,这一点更加显著,母亲在体内孕育后代,并在生育后哺育幼子。一个雄性可以和数个雌性交配,增加繁衍后代的数量一一同时可能让其他雄性没有后代,而雌性即使和多个雄性交配,也无法增加生育的数量。因此,在许多物种中,包括人类,雌性的生育能力就是稀缺资源,成为雄性竞争的对象。但所有这些都不等于说,人是由基因控制的机器,强奸和攻击在道德上是可以原谅的,妇女只是被动的性感战利品,人都是试图尽可能多地生养孩子;并且也不等于说,人不受文化的制约。这些观点都是对性选择论的误解。 争斗的第二个原因是缺乏自信。在霍布斯的时代,缺乏自信意味着“恐惧”,而不是“羞怯”。第二个原因是前一个原因的结果,竞争产生恐惧。如果你有理由怀疑你的邻居,感觉他蓄意将你从竞争中铲除,就是说,要杀死你,那你自然会想到要先发制人,抢先干掉邻居,保护自己。即使你是一个连苍蝇都不愿意伤害的人,只要你不想放弃,不想被杀,你就会感到要去杀人的诱惑。悲剧在于,你的竞争者也完全可能因同样的计算而忧心如焚,尽管他也是一个连苍蝇都不愿意伤害的善良之辈。事实上,就算他知道你本来无意冒犯,他还是有正当的理由忧虑,他会认为,你满心疑窦,担心他将要伤害你,因此准备消灭他;而你也有同样先下手为强的动机。以此类推,无限循环。政治学家托马斯·谢林(ThomasSchelling) 做过一个类比,持枪的屋主和持枪的窃贼,为避免自己被射杀,都有先开火的动机。这一悖论有时被称为“霍布斯陷阱”,在国际关系领域,则被称作“安全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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