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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量数据全面阐述!2017年巴黎备忘录PSC检查情况

 境由心生l559su 2018-07-11



检查概述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巴黎备忘录年报并不是以日历年为截止日期计算的,从该份年报的第28页下方的说明不难发现2017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2月19日。根据巴黎备忘录第50次委员会的决定,后续会对近三年的年报作出调整回日历年计算,以方便阅读比较。

 

从图1可知,2008—2013年,巴黎备忘录港口国监督(PSC)检查总检查量和单船检查数量呈逐年下降趋势,至2013年达到谷底。考虑到上述时间还包括了新检查机制实施之前的数据,数据可比性不强。因此从2014—2017年三年数据来看,这两项数据波幅收窄,年度检查和单船检查分别维持在17900艘次和15300艘次左右,进入相对稳定状态。但从10年的趋势线性分析发现巴黎备忘录在单船检查艘次基本不变的情况下,总检查艘次呈现显著下降之势,这一点与东京备忘录保持稳定的趋势(包括东京备忘录检查率的趋势)有所不同。



滞留缺陷数量有起伏,但是10年来的缺陷数量和滞留缺陷数量呈下降态势(见图2),其中缺陷数量的下降趋势斜率与图1的总检查艘次的下降一致,显示了缺陷数量的下降的主要因素在于总检查艘次的减少。然而,滞留缺陷下降的斜率则要小很多,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巴黎备忘录PSC检查依然趋紧。 


另外还需注意的是在该份年报第29页数据出现了错误。经核对巴黎备忘录历年年报,将2014年和2015年修正为本表数据,而不是年报所表示的2014年和2015年的缺陷总数分别为49261和46224。


结合图1和图2的2017年数据可知,2017年,巴黎备忘录PSC检查船舶17916艘次,单船15352艘次,单船检查率为1.17。PSC检查共开具缺陷总数为40742,有缺陷船舶比率为52%,单船平均缺陷为2.3;滞留缺陷数量为3076,滞留船舶为685艘次,单船平均滞留缺陷为4.45,滞留率为3.82%。这些数据表明了巴黎备忘录在2017年保持了前三年的态势,与东京备忘录总体基本一致的情况也再次表明了PSC检查在协调发展方面的一致性。此外,滞留缺陷数并没有随着检查数量的下降而明显下降的现象需要引起重视,船舶安全和防污染管理依然任重道远。

 

缺陷分析

巴黎备忘录年报中对2017年PSC检查缺陷进行了汇总梳理,并对2015—2017年的缺陷数量进行了纵向对比。对此类数据加以分析研究,可以了解PSC检查的重点方向,进而提出针对性的意见与措施;有利于船东、船舶提升安全营运水平,减少PSC检查缺陷,并避免船舶滞留,从而获得良好的企业绩效和船舶风险等级。

 

2017年,PSC检查对证书&文书类(16.3%)、劳工公约(MLC)类(14.6%)、航行安全(13.7%)、防火安全(13.1%)方面开具的缺陷位居前列,且这四大类缺陷的累计比重达到2017年度缺陷总数的57.7%。其中证书&文书类和劳工公约的缺陷的排名位于前列这个现象值得关注,这一点呈现了巴黎备忘录与东京备忘录之间完全不同的特征,体现了巴黎备忘录对证书、培训、船员健康、生活环境等方面的重视程度,建议需进入巴黎备忘录水域的船舶转变安全管理理念,提前做好准备(见表1)。 



通过对近三年来巴黎备忘录PSC检查分类缺陷的比较,还可以发现:近三年来巴黎备忘录PSC检查开具的缺陷在数量和比重上有所下降,集中表现在应急系统、无线电通信、救生设备、主副机、防污染等几个传统项目下降最为明显。

 

船舶滞留情况

结合图3和图4可知:巴黎备忘录地区在滞留船舶数量方面,2008—2015年呈逐年下降并于2015年的611艘次最低点之后,于2016—2017的两年间小幅向上且保持相对稳定态势。在PSC检查的滞留率方面是从2008年降至2010年的最低点后,基本保持在3.65%的滞留率附近波动。但从长期趋势线上分析,无论是滞留船舶数量还是船舶滞留率,均呈现小幅下降之势。

 


在滞留船型方面,与东京备忘录以滞留散货船为主的特征明显不一致:表现在2017年度,巴黎备忘录PSC检查滞留数量最多的船型是普通货船/多用途船舶(380艘),其次为散货船(111艘),紧接着是集装箱船(40艘)、油轮(35艘)、化学品船(24艘),滞留数量前五位的船舶类型占到船舶总滞留数量的86.1%(见图5)。巴黎备忘录PSC检查对普通货船/多用途船的检查、滞留数量都位居首位,滞留率达到7.7%,远高于3.82%的平均滞留率,占到总滞留船舶数量的55.5%,可见该类型船舶进入巴黎备忘录地区的被滞留风险性远高于其他类型船舶。散货船的滞留数量位居第二,但总滞留率只有3.0%,且远低于普通货船/多用途船。集装箱船,化学品船和油轮滞留率均低于平均滞留率,船舶基本状况较好。 


值得一提的是:巴黎备忘录在2017年度有关劳工公约的PSC检查缺陷总数为8039,该数量占当年总缺陷数量比重的19.7%,其中滞留缺陷数量为433,占当年滞留缺陷总数的11.7%。鉴于该项缺陷的重要性,通过表2从近两年劳工公约的滞留缺陷数据对比细节发现:该项滞留缺陷在2016年集中表现在工资、海员雇佣合同、工资计算和支付、机舱清洁和卫生设备类滞留缺陷占据劳工公约类滞留缺陷的前五位;但在2017年度劳工公约类缺陷数量和比重均增加的情况下,除卫生设备以外,其余四项缺陷的数量和比重呈下降趋势。 



2017年度,巴黎备忘录PSC检查RO责任滞留船舶数量中, 法国船级社(BV)、英国劳氏船级社(LR)、日本船级社(NKK)等全球知名船级社排名靠前,但是考虑到它们所拥有的船舶基数大,在单船滞留率方面仍表现在较低位置的好现象(见图6)。 



然而,在RO责任滞留率较高的船级社则体现在非国际船级社协会(IACS)成员,依次为Panama Shipping Register (PSR-20%)、Columbus American Register(COLAMREG-14.29%)、Register Of Shipping(Albania)(RSA-14.29%)、International Register Of Shipping(IS-10.61%)、 Maritime Bureau Of Shipping(MBS-10.53%)、Maritime Lloyd(ML-10.34%),其中PSR在巴黎备忘录地区PSC检查41艘次,单船30艘,被滞留6艘,被滞留率高达20%,船东需谨慎对待和选择(见图7)。



巴黎备忘录成员国PSC检查特点

截至2017年年底,巴黎备忘录组织共有27个成员国,尽管各成员国遵守其所缔结的国际公约和统一的程序开展PSC检查,但受经济发展水平、港口分布和航运市场发展的影响,各成员国船舶抵港数量和港口国监督检查数量差距较大,各港口国监督检查官(PSCO)检查水平与评判标准也参差不齐。


从图8可以看出:2017年度黎备忘录PSC检查、承诺单船检查数量最多的3个国家中,西班牙承诺检查数量为1534艘,实际执行检查数量为1376艘,执行检查数量/承诺单船检查数量比值为0.9,未完成承诺检查数量;英国承诺检查数量为1312艘,实际执行检查数量为1419艘,执行检查数量/承诺单船检查数量比值为1.082;荷兰承诺检查数量为1234艘,实际执行检查数量为1255艘,执行检查数量/承诺单船检查数量比值为1.017,基本完成承诺检查数量。而执行检查数量/承诺单船检查数量比值较高的国家有:加拿大2.251(执行检查1124艘/承诺检查519艘)、克罗地亚2.205(执行检查320艘/承诺检查158艘)、俄罗斯1.912(执行检查1333艘/承诺检查698艘)、希腊1.80(执行检查1015艘/承诺检查564艘)、罗马尼亚1.640(执行检查510艘/承诺检查311艘)、意大利1.529(执行检查1446艘/承诺检查946艘)。可见这些国家对于PSC检查的热情与执行力度相对更强,其中加拿大、俄罗斯、意大利、希腊PSC检查船舶数量也位居前列,是巴黎备忘录PSC检查的主要实施者。 



2017年,巴黎备忘录港口国中,西班牙、英国、法国、意大利、荷兰、德国、加拿大、俄罗斯、希腊9个港口国共检查船舶11426艘次,PSC检查船舶艘次超过巴黎备忘录地区检查船舶总量的63.8%。上述9个港口国共滞留船舶508艘,船舶滞留数量也达到巴黎备忘录地区总滞留船舶数量的74.2%。

 

2017年,巴黎备忘录地区,PSC检查船舶滞留率(滞留船舶数量/总检查数量)最高的5个国家分别为:罗马尼亚PSC检查510艘,滞留船舶58艘,滞留率为11.37%;俄罗斯PSC检查1337艘,滞留船舶126艘,滞留率为9.42%;塞浦路斯PSC检查122艘,滞留船舶11艘,滞留率为9.02%;希腊PSC检查1016艘,滞留船舶66艘,滞留率为6.50%;意大利PSC检查1464艘,滞留船舶93艘,滞留率为6.35%。这5个检查滞留率远超巴黎备忘录地区3.82%的平均滞留率,可见这5个PSCO检查尺度较为严格,船舶进入这5个港口国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巴黎备忘录地区船舶获得零缺陷报告率较高的6个国家分别为:葡萄牙(81.96%)、芬兰(78.72%)、爱沙尼亚(76.24%)、立陶宛(65.69%)、拉脱尼亚(63.79%);船舶获得零缺陷报告率较低的5个国家分别为:罗马尼亚(20.78%)、塞浦路斯(23.68%)、俄罗斯(29.09%)、保加利亚(34.03%)、波兰(36.85%),其中罗马尼亚,俄罗斯,塞浦路斯3个港口国又同时位居滞留率排行前列;船舶进入上述国家需特别引起注意(见表3)。 



拒绝进港措施

拒绝进港措施为巴黎备忘录所特有,自2003年引入该项措施以来,已经对拟计划进入该地区的数百艘高风险船舶实施了拒绝进港的惩罚。尽管近10年来被拒绝进港船舶数量有所浮动,但被拒绝进港船舶总体上呈上升趋势(见图9)。

 


从上述统计图表中可以看出备注:巴黎备忘录2017年报未公布2008—2017年度拒绝进港船舶数量及其原因的具体数据,上述数据是笔者通过查询过往报告获得):2008—2017年在被拒绝进港的船舶原因中,在未按规定进入指定船厂修理(45)和因多次滞留(140)导致被拒绝进港的船舶比重分别为23.0%和71.4%;2011年以后,随着船舶管理水平的提高,没有再发生船舶因无ISM证书导致被拒绝进港的情况。2015—2017年,没有船舶因滞留逃逸被巴黎备忘录PSC检查实施拒绝进港处罚;对船舶实施拒绝进港处罚措施的最主要原因集中在滞留船舶方面,在2015—2017年度因滞留导致被拒绝进港的船舶比重更是攀升到95.4%(见表4)。 


巴黎备忘录地区2015—2017年被拒绝进港的船舶所属船旗国中多哥(15艘)、坦桑尼亚(14艘)、摩尔多瓦(13艘)、科摩罗(7艘)等国家位居前列,占到被拒绝进港船舶总数量的75.4%,其中因为一次滞留导致被拒绝进港的船舶占到这4个船旗国被拒绝进港船舶总量的85.7%(见表5)。上述船旗国的船舶进入巴黎备忘录地区将会得到PSC检查更多的关注。考虑到船舶被拒绝进港所引发的严重后果,船舶在进入巴黎备忘录地区前,一定要主动采取相关措施,做到事前预防,选择信誉良好的船旗国和RO组织;提高管理水平,加强自查自纠,确保船舶的各方面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减少PSC检查缺陷,防止发生不必要的滞留,甚至被拒绝进港,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结束语

2017年,巴黎备忘录PSC检查数据与2016年相比基本持平,PSC检查艘次有所增加,但是缺陷数量和滞留率同比有所下降,这也间接说明了航运安全形势总体向好的趋势。在具体缺陷方面,巴黎备忘录PSC检查对于船舶和船员证书、劳工公约和航行安全方面的关注度持续增加,尤其是对船舶拒绝进港的处罚措施持续升温。2017年12月6日,国际海事组织发布2017版的港口国监督程序,其中对操作性检查予以了进一步强化。建议拟进入巴黎备忘录水域靠泊的船舶和航运企业对此高度关注,组织学习,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做好船舶的自查自纠和船员的培训管理,及时跟踪巴黎备忘录PSC检查的最新要求和关注热点,更好地提升自身的安全运营状态。


(作者单位为崇明海事局,原载于航运交易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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