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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司机为什么要遵循“不垫付、不探望、不调解、没有钱”原则

 文摘FQ1688 2018-07-25

肇事司机为什么要遵循“不垫付、不探望、不调解、没有钱”原则

肇事者说,我买了保险,应当保险公司出钱;

保险公司说,我们是按合同办事,现在责任不明,数额不明,应当判了才出;

医院说,我们不是慈善机构,不交钱我们也不能垫付,请出院,不然就停药。

最后车祸受害者,因出不起巨额医药费,停药出院,导致伤情无法及时救治,生命危在旦夕。

这时作为上有老下小的肇事者,站在法与情的中间,摇摆不定。

如果是你,你该如何选择?

为什么会有“三不一没有”——不垫付、不探望、不调解、没有钱的原则呢?

肇事司机为什么要遵循“不垫付、不探望、不调解、没有钱”原则

一、什么是“三不一没有”

要说什么是“三步一没有”,我们先要看几种常见的情况:

1.首先是三者险条款

肇事司机为什么要遵循“不垫付、不探望、不调解、没有钱”原则

肇事司机为什么要遵循“不垫付、不探望、不调解、没有钱”原则

其中《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的第二篇第三条则规定:

“在对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进行临床诊疗的过程中,各项临床检查、治疗包括用药和使用医用材料,以及病房和病床等标准在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范围内选择。”

这两个条款合在一起,就意味着即使买了三者险,肇事者垫付的钱依然可能有很大一部分是保险公司不理赔的。

2.其次是伤者的过分要求

造成“三不一没有”的,有些时候也是伤者自己。连十级伤残都评不了的小伤,却要求后半辈子有什么问题都要赔偿。肇事者虽然有过错,也不至于就多一个要养一辈子的“爹”吧?

3.钱垫付了,理赔资料要不到

第三者责任险保的是被保险人对第三者的责任,也就是说需要赔偿了第三者,产生了这个责任,保险公司才会赔付,因此这个险种理赔是针对被保险人(很多时候就是肇事者)本人的。

而肇事者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的依据,就是伤者的住院病案等资料。这些资料只有伤者本人及其家属才有。

如果赔了钱,伤者不满足,不给你资料,那不就理赔不了了嘛。

4.调解是交管部门,理赔是保险公司

你不垫付,不出钱,伤者又在医院躺着,怎么办,作为职能部门肯定是要进行调解的。但调解协商是双方的个人行为,前面的条款也说了,保险公司不认可,一样很有可能理赔不到。

看到这里,很多朋友就会得出结论:

“涉及到人伤的交通事故处理,垫付了很多时候都会吃亏。那干脆就不垫付了。

但你不垫付,去医院看望三者,家属肯定是不放你走的,那干脆连去都不要去了。

调解也不能参加,调解的钱保险公司也是不会认的”

这就是三不一没有的产生原因,也说出了什么是三不一没有:“不垫付、不看望、不调解,没钱。”要赔偿怎么办?告我去呀。

二、“三不一没有”给肇事方带来的好处

1.判决大于条款

虽然前面提到了,三者险不是所有的治疗费用都能赔。但只要法院判决该赔的, 不管保险条款怎么约定(商业三者条款),都要赔。

2.保险公司会被作为第二被告

保险公司有专门的法务,被列为第二被告以后,会有专门的人应诉,不需要自己再请律师。

两点综合,结果就是:不需要自己操心,等法院判,保险公司赔钱就行了。

三、“三不一没有”带来的新问题

从上面来看,“三不一没有”确实好,能解决肇事方很多问题,可是肇事方问题是解决了,伤者怎么办?

有没有考虑过伤者有可能因为得不到治疗,造成不必要的后遗症?有没有考虑过伤者的一家人需要为此付出的精力?有没有考虑过因为诉讼浪费的大量时间成本?

很多人会说,那是他人之事,与我无关。

而我只想说:你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哪?

肇事司机为什么要遵循“不垫付、不探望、不调解、没有钱”原则

虽然转进有点尬,但有没有即和谐又能解决问题的办法呢?

当然有啦,下面请听我的破局之道:

1.明确直接向第三者理赔的功能

实际理赔过程当中,很多时候是需要被保险人先向伤者赔偿,拿到伤者的相关理赔资料后,再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索赔。而前面的问题部分已经提到,自己垫的钱,不一定能赔的了,所以才会产生“三不一没有”。

别说你做不到啊,商业三者险条款的第三十三条已经明确规定,“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

2.增加垫付与追偿功能

交强险的垫付因为限额太低而略显鸡肋。如果商业险也可以垫付,垫付以后保险公司产生对应的追偿权,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医疗费用进行追偿就能解决很多问题。

如果这一点能实施,结合第一点,完全可以做到伤者入院垫付,出院后直接向伤者结算理赔金,多的追偿,少的理赔。被保险人又何必“三不一没有”呢?

别说你做不到啊,交强险能做到,为什么商业险就不能做到。

3.差异化竞争有利于提升服务品质

目前的车险市场,条款统一,导致保险公司间将竞争都放到了价格上,这无疑是监管不希望看到的。如果能允许适当的差异化,比如:

让想要保障更全的人可以选择缴纳更多的保费扩展社保外用药,同时也可以选择不扩展,降低保费满足低保费预算的人的需求。

当然,差异化过多也会造成监管困难及纠纷增多的情况,这就需要市场的磨合与逐渐的规范了。(相信银保监大爷有这实力。)

以上三点,还需监管与保险公司共同作为才行,社会在进步,没理由车险条款几年甚至十几年不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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