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是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截止的日子,自6月29号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以来收到超过13万条意见。对于个税法修正案草案,哪些问题最受公众关注? 关于个起征点 首先就是个税起征点。个税法修正案草案将起征点从3500元/月提高到5000元/月(6万元/年)。草案一公布,就有不少意见提出,基本费用减除标准有提升的空间,至于提升多少,意见不完全一样。 我觉得个税起征点应该是8000甚至更高。 提高起征点肯定是件好事,但是5000元/月我感觉还是低了一点,尤其是像北上广这样的大城市,所以如果是能够再提升一点,比如说能提升到1万可能更适合。 得考虑到每个城市不同的消费能力的影响,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分类别的处理。 关于四类专项扣除 这次个税法修订,引入四类专项附加扣除,分别是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对于大家关心的具体扣除细则,草案规定,“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有关部门确定。”有不少公众建议,增加赡养老人的专项扣除。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财政学系主任刘怡认为,这个建议是好的,但是操作起来难度太大。 首先老人肯定应该考虑,这个没有异议,关键是怎么落实,征管水平是不是达到了完美解决所有问题的能力。怎么确认你的父母是你在赡养,拿什么来证明,在哪个点来进行抵扣,这个是比较困难的。 高端人才是否应区别对待 这次个税法修正案草案迈出综合税制第一步,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四项收入综合纳税,适用3%到45%的七档超额累进税率。有人提出,最高边际税率45%有些过高,建议适当降低。有专家提出,综合所得完全是纳税人自己的劳动所得,当前收入分配差距主要是非劳动所得方面,所以对劳动所得征税税率不宜过高,否则不利于吸引、留住高端人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吕薇: 现在国际上人才竞争非常激烈。比如我国90万以上收入的最高纳税比例是45%,与国际上一些国家和地区相比税率还是较高的。 关于综合纳税中的稿酬也颇受关注。稿酬所得,以前的税率是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根据此次个税修正案草案,稿酬所得划入综合纳税范围,最高税率可以适用45%。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张平建议,对作家群体的纳税可以区别对待。 作家的一部作品从构思到创作完成需要几年甚至十几年,一生能出版发表十部作品以上的作家凤毛麟角。按五年一部作品计算,稿酬一般在10万以下,大部分2、3万,有的还是自费出版。全中国每一部作品都能够收入稿酬过百万的作家超不过20位,网络作家每部作品超过百万稿酬,不超过30位。 对年收入不超过50万或百万的作家建议继续沿用以前的税率征税,对年收入超过百万或者超过50万的作家进行特别界定,按综合所得税率征税。 同样,综合纳税将给收入较高的教师、医生等群体,能够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的知识型人才群体带来较大的税负影响。 极高收入群体是否应多交税 还有人提出,在七档税率中缺少对收入过千万的极高收入群体的特别规定,应该对这部分收入群体设定较高的税率。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张少琴: 在本次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中把个人所得税税率定为七级,最高级别纳税所得额定为96万,但缺少对千万级别和亿元级别收入等级的调节。建议将个人所得税税率定为十级,增加一百万到一千万、一千万到五千万、五千万到一亿三个税率等级,促进收入分配更加合理、更加有序,促进社会更加公平正义。 此外,针对个税法修正案草案,还有专家建议建立个税与居民收入、消费水平和物价水平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强化主动申报纳税的规定、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等。 记者:侯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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