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行资讯带您一起了解下关于银行存管的知识 监管文件 2017年2月,原中国银监会正式下发的《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明确了网贷机构与商业银行进行资金存管的具体相关细则,使得监管层对商业银行与网贷机构开展资金存管持有的态度得以落实和明确。 一、相关释义 《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目的是什么? 规范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活动,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 什么是存管人?什么是委托人?什么是网络借贷资金? 存管人:在我国依法设立并取得企业法人资格,为网络借贷业务提供资金存管服务的商业银行。 委托人:即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中介公司。 网络借贷资金: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作为委托人,委托存管人保管的,由借款人、出借人和担保人等进行投融资活动形成的专项借贷资金及相关资金。 什么是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 商业银行作为存管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专用账户的开立与销户、资金保管、资金清算、账务核对、提供信息报告等职责的业务。 二、商业银行在存管业务中的职责 为委托人开立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专用账户和自有资金账户,为出借人、借款人和担保人等在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专用账户下分别开立子账户,确保客户网络借贷资金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自有资金分账管理,安全保管客户交易结算资金。 商业银行不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1)存管人(商业银行)开展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不对网络借贷交易行为提供保证或担保,不承担借贷违约责任。 (2)存管人(商业银行)不承担借款项目及借贷交易信息真实性的审核责任,不对网络借贷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委托人(网贷机构)故意欺诈、伪造数据或数据发生错误导致的业务风险和损失,由委托人(网贷机构)承担相应责任。 三、网贷机构在存管业务中的职责: 网贷机构在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中,需要履行哪些职责? (1)负责网络借贷平台技术系统的持续开发及安全运营; (2)组织实施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信息披露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委托人基本信息、借贷项目信息、借款人基本信息及经营情况、各参与方信息等应向存管人充分披露的信息; (3)每日与存管人进行账务核对,确保系统数据的准确性; (4)妥善保管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等相关资料,相关纸质或电子介质信息应当自借贷合同到期后保存5年以上; (5)组织对客户资金存管账户的独立审计并向客户公开审计结果; (6)履行并配合存管人履行反洗钱义务; (7)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网络借贷资金存管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网贷机构是否可以对接多家商业银行资金存管?有什么数量限制吗? 网贷机构开展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应指定唯一一家存管人作为资金存管机构。 网贷机构可以利用存管银行进行宣传吗? 在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中,除必要的披露及监管要求外,委托人(网贷机构)不得用“存管人”做营销宣传。 四、投资人注意事项 商业银行担任网络借贷资金的存管人,不对网络借贷交易行为提供保证或担保,不承担借贷违约责任;不对网络借贷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对网络借贷资金本金及收益予以保证或承诺,不承担资金运用风险。 换言之,资金存管不可作为网贷平台的增信机制,出借人选择平台的核心指标应该是平台项目的真实性和风控水平。 投资有风险,出借人须自行承担网络借贷投资责任和风险。如果在投资过程中发生纠纷,出借人可以通过自行和解、请求行业自律组织调解、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解决;如果在投资过程中遭遇权益受损,建议第一时间向公安机构报案,行使法律手段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追讨损失。 饶行资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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