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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操作,乙炔爆炸,1死1伤,提级调查!

 CBYQ 2018-08-03

7月31日11时36分,江油市长特一厂综合服务公司乙炔厂在对乙炔储气柜的维修作业过程中违规操作,发生爆炸,事故导致一人死亡,一人受伤。下面是监控拍下事故发生瞬间的视频。




8月1日,江油安监局公开回复网友称:2018年7月31日11时36分,四川省江油市长特一厂综合服务公司乙炔厂在对乙炔储气柜的维修作业过程中,发生爆炸,造成一人死亡,一人受伤。目前伤者正在医院救治,生命体征平稳。


回复称,接报后,江油市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安监、公安、三合镇政府等单位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开展人员救援和事故处置工作。经初步调查分析,此次事故是一起由企业违规组织作业,工人违章操作而引发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按照相关规定,绵阳市安监局对本次事故提级调查处理


江油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1日



8月3日,绵阳市安监局网站发布消息称,8月2日,市安全监管局在江油市召开江油长特一厂综合服务公司乙炔厂“7.31”爆炸事故现场会。



会前,绵阳安监组织全体参会人员冒雨有序观看了江油长特一厂综合服务公司乙炔厂“7.31”爆炸事故现场。


会议上,参会人员观看了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7.12”爆炸着火重大事故及江油长特一厂综合服务公司乙炔厂“7.31”爆炸一般事故警示片,事故企业、属地政府对事故发生作了检查发言。危化专家对事故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一般事故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第二十条规定:上级人民政府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查由下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事故。也就是前文所称的“提级调查”。


观察安全生产温馨提示,乙炔属于74种国家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之一,易燃烧爆炸,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爆炸范围非常宽,遇明火、高热和氧化剂有燃烧、爆炸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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