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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居士学律

 天地虚怀xia 2018-08-03

佛陀在《增支部.三集》里说:“诸比库!这三种东西是亳无隐瞒的照耀给人们看的。三者为何?一为明月,二为炎阳,三为如来的经、律也。”

 

《律藏.巴拉基咖》中记载:“诸比库,缘于十义,我为比库们制定学处:为了僧团的优越,为了僧团的安乐;为了折服无耻之人,为了善行比库们的安住;为了防护现法诸漏,为了防御后世诸漏;为了无信者生信,为了已信者增长;为了正法住立,为了资益于律。”

 

《律藏》的义注如此解释‘为了无信者生信,为了已信者增长’:有了学处的制定,那些无信心但却知道学处的制定,或者见到比库们遵照学处而行的智者,他们会说:“对于世间上大多数人染着、秽恶、愚昧之事,这些沙门释迦子却能远离、离而安住,他们确实行难行之行,确实行重大之行。”从而生起信心,就像看了律藏后的邪见者三吠陀婆罗门一样。

 

为了已信者增长:那些对佛教有信心的善男子知道了学处的制定,或见到比库们遵照学处而行,会说:“啊,这些圣尊行难行之行,他们终生只吃一餐、行梵行、守护律仪。”从而令到他们的信心,越来越增长。

 

从佛陀‘为了无信者生信,为了已信者增长’这两项利益,而制定诸学处来看,在家人了解和学习比库学处是很有必要的。

 

因此,巴利三藏未有任何禁止居士读律的记载,上座部佛教允许居士阅读全部的《律藏》。而南传上座部僧团,也鼓励在家居士学习和了解比库学处。

 

《长部.沙门果经》记载,佛陀向在家人阿阇世王,详细解说了比库如何具足戒行的小分戒、中分戒、大分戒。然而,有些人还是对此产生了一些误解,其根源来自《律藏.巴吉帝亚法.妄语品》。
 
“任何比库,将某比库之粗罪,向未受比库戒者说的,除非得到该比库同意外,巴吉帝亚(波逸提)罪。粗罪是四波罗夷及十三僧残。”

 

有些人写文章,将与上述记载相应的《五分律》《四分律》《僧祇律》《根有律》的晦涩古文断章误读,把《律藏》本意是不得向未受具足戒者说某比库的粗罪,解释为不得向未受具足戒者说律,这与上座部佛教无关。

 

在家居士了解比库戒律,可以获得以下五项功德:1、增长对佛法以及僧宝的净信心;

 

2、佛陀的教法包括正法与律两大部分,明白戒律有助于更完整地学习世尊的正法、律;

 

3、懂得如何通过如法、如律的方式护持僧团和比库;

 

4、对某些比库轻慢、违越戒律的言行进行监督和劝谏。

 

5、对于有心出家者,可先打好戒律基础,做好梵行生活的准备,出家后便可以少犯戒并致力于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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