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共识的方法 —— 怎样开会

 aiaiweiwei 2018-08-05

在《共识机制》一文中,我曾经说到:

如果企业能有明确的原则和方法论帮助员工和团队顺利的达成共识,并且能有效的传递共识,这个企业会体现出巨大的潜力。率先找到这种途径的企业,能超越焦虑,摆脱低级别的竞争,追寻更伟大的目标。 

有效的「共识机制」绝非追求「意见一致」这么简单,它需要让所有参与者能充分的表达自己的想法,在讨论和争辩中走向一致,各人在取舍的过程中增长了智慧,最终大家愿意共担责任,一起完成共同认定的目标。整个过程充满了启发和智慧,也需要有引导者的角色有力参与。

经过过去两个多月的实践、观察和总结,我对于共识机制做进一步的阐述,这次聚焦于How,即我们如何能有效达成共识。但凡讨论共识,就离不开「会议」,我们这次就拿开会这件事情说一说。

传统的会议,往往议而不决,决而不行,最后大家抱怨「执行力有问题」。但根本问题是:大家在开会时根本没有达成真正的共识,更没有评估过共识的大小。没有共识,是执行力差的根本原因。

大家可以回顾一下自己开的大多数会议,是怎样达成「共识」的?有几种典型的情况,一种是老大(或者意见领袖)在上面唾沫星乱飞,但下面的人低头敲电脑、玩手机,做各种自己的事情。这种会议根本没有达成真正的共识,大多数人听到的只是命令和要求,真正要做的时候最多只会当成「任务」去完成。第二种类型,看哪一位强势,巧舌如簧,气势如虹。如果一方不够,再提前拉一两方结盟,造成众口铄金的态势。在这种会议上,也没有大部分人的共识,有的只是通过利益交换带来的「大多数人暴政」,看起来强行达成一致,但到最后执行起来也会扯皮。第三种类型,吵成一团,最终没有结论。

以上三种会议类型,都没有真正达成共识,所以表面上会议也开了,会议纪要也发了,但是到执行的时候问题很多,扯皮、推诿、阳奉阴违的情况很普遍。

显然,以上几种情况我们应该尽量避免。因为表面的「一致」不是我们追求的,真正发自内心的共识才是我们追求的。只有当真正的共识达成时,我们才有可能把会议的结论视为每个人的承诺,全力投入去完成这个共同目标。

具体来讲,我们现在怎么开会?

会议有三种关键角色:第一是各利益方(一定要聚类,而不要按代表人数,每方只能有一个代表);第二是意见领袖,他的作用大部分时候是在白板上记录大家意见,倾听大家;第三是会议主持人,他维护方法论。我在多数会议中担任「主持人」角色。

我在主持讨论会时,有几个关键:第一,首先把会场的「意见领袖」或者老大禁言,因为他会抑制其他人表达心声;第二,鼓励所有代表方表达意见,尤其聚焦于「各方需求」(即客户的需求)和「待解决的问题」(即我们的需求)两件事,并记录在白板上(往往请意见领袖或者老大做「记录者」);第三:大家共同探讨,把需求聚类、排序,决定需求的优先级,擦掉不相关的或者低优先级的需求,只保留Top 3(最多不超过Top 5)的需求;第四:围绕核心问题,参考Top 3的需求,去讨论问题,投票。这样可以在很短时间让不同利益方达成高度的共识。当然,这是在对各方需求达成共识的层次,这一共识达成之后,后面要看执行。简单的问题,就直接讨论任务即可,因为通过上面的「共识」过程,大家已经能以一个「利益共同体」去看待问题和任务了。如果是复杂的问题,我们会进一步引入OKR的讨论。关于OKR讨论这个环节,我们以后再详细说。

通过上述简单的方法,我们在过去两三周十余场会议中,都比较高效的达成共识,大家在散会时都会主动站起来鼓掌,这与过去开会情景天差地别。

每次刚开始开会时,气氛凝重,有很多人低头干自己的事情,我对于该场会议是否能取得共识也很忐忑。但是十余场会议过后,我们居然在每次会议上都顺利达成共识。让大家把各自利益和诉求都摆到台面上,用公开透明的方法讨论和投票,每个人都心悦诚服。以后我们会开更多的会议,一定会有更复杂的局面出现,我们的方法论也会经受更多的考验,但是对于通过方法论去高效开会这件事情,我们越来越有信心。

注意,这里无法让所有人达到完全一致,我们能做的只是在大家各自诉求清晰的情况下,求得最大「交集」。如果把每方利益和诉求画一个圈,那么这些圈子的共同交集部分就是「共识」。

通过这些年的观察,我认识到人天生就是自己利益的捍卫者,我们在开会时无论多么慷慨激昂,感觉在捍卫真理,追求真相,其实说到底都是站在自己的角度,捍卫自己的利益而已。之前开会为何难以达到共识?就是犯了两个错误:第一否认(或者忽视)各方利益的不一致性;第二没有求「交集」的目标,大家各自的诉求都放在桌子下面,没有摆明说。放在台面上吵得唾沫横飞,反而以为是追求「绝对真理」。这是过去开会低效,无法达成共识的根本原因。

前两天我看美剧《The Night Of》(罪夜之奔),对于美国的审判、陪审制度有一定的了解,后来也查了一些资料,才突然意识到:我头脑中法律要追求(绝对)真相,捍卫正义,但是美国庭审追求的是共识和妥协。比如这个剧集中,犯罪嫌疑人最后在陪审团的投票结果是6:6,而检方也放弃上诉,因此被无罪释放。但后来了解到,即使投票结果是1:11,只有一票反对,法官也无法对他定罪(刑事犯罪陪审团必须全票同意才可以定罪)。这就是真正的「疑罪从无」的实践。

在这种实践中,「真相」本身变得没有那么重要。很多人从心理上很难接受这一理念。但是想想看,这世界上有多少绝对真相?我们所看到、听到、相信的事情,99%都被「污染」了。第一我们在现场吗?99.99%都不在,我们是「听说」的,那些告诉我们的人,本身的立场是什么?利益是什么?他怎样做到「客观求实」?第二即使我们在现场,我们看到了全貌吗?我们有机会看到全貌吗?没有死角了吗?我们有预设立场吗?我们有私心吗?我们的视野有盲区吗?

所以,这世界上如果有「绝对真相」,绝对真相只在上帝那里,前提是你信上帝。我们的各自立场和利益反而无比真实。基于这些认知,与其缘木求鱼,追求绝对真相,不如引导大家坦诚各自诉求,用公开透明的方法来追求最大共识。这就是上述会议机制的实质所在。

以上,便是我对于最近「开会方法论」的一个小结,同时对「共识」的初级思考。


参考文章:「共识机制」的重要性

前一篇文章:公司有温度

365天,每天坚持写作之215/365,爱上你的每一天!

加入「辉哥奇谭读者社群」,与1800多位朋友共同成长,成为更好的自己,请扫描如下二维码。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