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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国或者在美创业须知的股权期权法律常识

 JackieLau168 2018-08-07

美国成美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柳治平(大隐)律师撰写本文,向创业者介绍他们需要了解的股权期权法律知识。

 

本文版权属于成美律所。成美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华人律师创立的精品律所,为客户提供公司法(投资,并购,公司治理)和知识产权法服务。欢迎大家指正并在注明版权和作者的前提下转发。本文可能被视为包含法律服务广告,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法律建议。




    本人曾也正在代理多位高科技行业人员,处理他们回国创业或者以高管身份加入中资在美国的子公司之后的股权争议,数额涉及数千万美元。在对他们法律观念薄弱惊叹之余,撰写本文普法,希望更多的创业者避免类似的问题。


(1)股权分配


    很多人简单得认为,股权就是一个大饼,各个股东按照百分比切好,各自的经济和其他权益就一槌定音了。法律和事实远比这复杂。


     比如,在美国,或者维京群岛或开曼群岛公司实体中,股权很多时候分优先股,普通股,各自的权益区别很大。优先股的股东在公司清算时候优先于普通股股东获得股本返还,这也是优先股的最初含义与本质特权。但是,问题在于:“清算”很多时候不是普通人理解的公司关门停业算账,很多公司的治理文件里,公司被并购了也是“清算事件”。还有,优先股一般都有股息,大体每年5%-12%不等。




    基于以上规则,可能出现以下法律与经济状况。 股东A和股东B一起创业。 股东A(很可能就是中方)拥有70股优先股,出资1000万美元; 股东B(很可能就是海归或者前往中资驻美的子公司的华人), 获得30 股普通股。股东B可能没有意识到会出现以下情况:


    (A)    5年之后,公司被其他公司2000万美元收购了。 股东B可能以为自己 会获得600万美元(2000万 X30%)的收入了。可是,股东A按照以上设置,有权优先获得股本1000万美元,外加(假定简单股息,没有复利)5年50%(假定没有10%)股息,即500万美元。那剩下还有500万没有是否属于股东B了呢? 答案是:不一定。 很多公司的优先股在获得股本和股息之后,还可以按照股权比例和普通股分享以上500万美元。在本例子中,这个权利给了优先股股东B另外350万美元,普通股股东B仅获得150万美元。也就是说,这个30%股东其实在公司被收购时只拥有全部股份的7.5%的收益权。


        (B)    5年之后,公司被其他公司1500万美元收购了。 股东B可能以为自己会获得450万美元(1500万 X30%)的收入了。可是,股东A按照以上设置,有权优先获得股本1000万美元,外加(假定简单股息,没有复利)5年50%股息,即500万美元。股东B颗粒无收,空欢喜一场。也就是说,这个30%股东其实在公司被收购时只拥有全部股份的0.0%的收益权。

     公司股权除了收益权外,还有知情权,治理权,治理权中包括对重大公司事务的投票权,对董事的任命权。对董事的任命权可以很关键,因为很多公司重大事务在董事会层面投票做出决策, 主要是高管的任命与薪酬(包括期权,见下)。




(2)期权


        很多公司甚至不愿意直接给高管普通股,他们或者给需要高管靠服务年数逐步挣来的受限制的股票,或者给予他们期权。很多时候,高管或者核心科技人员看到自己聘用函上的期权数字,就放心了,误以为自己获得了期权了。严格来说,他们只获得公司愿意给予他们期权的一个书面证据而已。除非是成型的(比如说管理规范的上市公司)而且规模比较大的公司,高管需要聘请公司法律师 (不是普通律师)做一番尽职调查。这个律师的工作至少包括:


(a)    了解核实公司的股份结构。期权一般给予高管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购买公司普通股的合同权益。从以上分析读者应该理解:获得期权的高管不仅要理解自己的期权如果转化成股票了,代表多少比率的公司股权,还应该知道这个比率大体代表公司全部股份的多少收益权。


(b)        确定期权的合法性。美国一般公司法下, 公司要合法发放期权,需要股东和董事会批准建立期权计划,公司必须预留足够普通股股票。另外,给高管发放期权一般还需要董事会批准; 即使给普通员工发放期权, 也需要有单独的期权发放合同/通知。如果缺乏以上程序或者文件,或者文件或者程序有重大瑕疵,那么期权的合法性就存在重大问题, 甚至没有法律效力。

        

    我们不能期望每一位创业者都理解公司法,毕竟术业有专攻。 很多高科技行业人员错误认为:律师仅仅是解决冲突纠纷的。他们不知道公司的治理,重大交易,包括自己的股权期权都需要专业公司法律师全程把关。们可能花费数年时间,努力工作,甚至没有任何书面有效的股权或者期权约定,全听对方几句诺言, 最后陷入被动状态, 甚至完全劳而无功,后悔不及。所以,我们强烈建议他们在投入巨大的时间精力和机会成本回国或者在美国创业之前,获得专业公司法律师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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