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关于严格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坚决遏制买分卖分行为的通知》规定,2018年9月1日后,通过“绍兴网上交警”(wsjj.sxga.gov.cn)、“交管12123”手机APP、绍兴交警微信公众号、绍兴市公安局群蓝星微信公众号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记录时,违法记录有记分的,被处罚人必须是车主本人或已备案的。 接下来, 我们逐一进行解释, 请仔细看!! 备案非本人机动车有什么限制? 本地“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注册用户;(新用户注册可通过“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网站sxg.122.gov.cn 或“交管12123”手机APP进行) 2、只允许 3、同一人名下有效的 驾驶人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备案: 1、“交管12123”手机APP; 2、各交警大队违法处罚窗口及车管所相关服务窗口(详见备案点) 机动车车主可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后能实时查询本人名下机动车被他人用户备案的情况。 车主用户查询备案记录后可通过解除本人名下机动车与他人用户备案关系功能,直接解除,无需备案用户进行审核。 可以解除。 备案人可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点击“机动车”→“查看全部机动车”,查看当前备案机动车信息,并通过“解除备案此车辆”进行解除备案。 用户可以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的信息申诉功能,进行网上“实人认证”,“实人认证”通过的,发送短信验证码至用户新手机上,短信验证通过的,完成手机号码变更。对于“实人认证”未通过的,按照原有流程提交相关影像资料,由网办中心后台工作人员审核。 无需备案。 备案只针对互联网自助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窗口处理无需进行备案。 1、备案申请人身份证; 2、用户变更申请表; 3、被绑定车主身份证; 4、被绑定车辆行驶证。 用户使用“交管12123”手机APP,进行非本人机动车备案时,可以选择“扫描机动车二维码”或“短信验证码”两种方式备案非本人机动车。 1、采用“扫描机动车二维码进行备案”的,待备案机动车车主用户应当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生成待备案机动车二维码(二维码5分钟内有效),需要备案该机动车的用户使用“交管12123”手机APP扫码; 2、采用“短信认证”的,用户输入需要备案的非本人机动车的号牌种类、号牌号码、发动机号后六位等信息后,系统将发送短信验证码至车主手机号码(车主可以是非互联网平台注册用户),用户输入短信验证码。 用户扫码或输入短信验证码通过后,通过公安部可信身份认证(人脸识别)对用户进行“实人认证”,对于“实人认证”通过的,备案成功;对于“实人认证”未通过的,提示用户采集上传 “用户手持身份证或驾驶证照片”。工作人员需对备案信息进行人工审核确认,审核通过后备案信息生效。同时,系统将审核结果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推送给备案用户。 接下来, 我们用图片给大家演示 手机备案流程 ↓ (1)进入“交管12123”手机APP,没有账号请先注册。 (2)选择机动车。 (3)显示出已备案个人机动车页面,点击底部的备案更多机动车。 (4)点击备案非本人机动车。 (5)推荐备案方式:短信验证备案。 (6)输入备案车辆信息点击获取并输入验证码,验证短信发送至车主登记手机。 (7)进行人脸识别,注意光线和角度,失败可重试。 (8)识别成功后备案申请提交。 (9)如多次人脸识别失败可能需要拍照申请审核。 (10)可在(备案非本人机动车)右上角的(备案记录)中查询审核进度和结果。 (11)可在(备案记录)中解除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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