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武术段位制》 段前级武礼及技术考试方法 一、考试条件 段前级分为:一级至九级。段前级是段位制中的启蒙培育期,凡热爱武术,对武术基本功、基本动作、动作组合或不同拳种基础动作感兴趣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按序晋级考试,即获段前级一级后方可申报二级考试,获段前级二级后方可申报三级考试,以此类推。 二、考试内容 段前级考试内容:基本技术考试和武礼考试。基本技术考试内容可参考《中国武术段位制》段前级教材相关内容及相当于段前级教材内容的其它主要拳种的基本技术;武礼考试内容请参照中国武术段位制手册执行。 1.基本技术内容考试: 段前一级内容:任选不少于 1 个动作的方法组合。 段前二级内容:任选不少于 2 个动作的方法组合。 段前三级内容:任选不少于 3 个动作的方法组合。 段前四级内容:任选不少于 4个动作、2种方法的组合。 段前五级内容:任选不少于 5个动作、2种方法的组合。 段前六级内容:任选不少于 6个动作、2种方法的组合。 段前七级内容:任选不少于 5个动作、3种方法的组合。 段前八级内容:任选不少于 6个动作、3种方法的组合。 段前九级内容:任选不少于 7个动作、3种方法的组合。 2.武礼考试:行抱拳礼和背诵“武德篇”。 武德篇 武德高,武旨正,武纪严,武风良,武礼谦, 武志坚,武学勤,武技精,武仪端,武境美。 三、考试分值 申请者在技术考试中凡达到 6 分以上者,均为合格。 四、考试要求 1.能按照各段前级不同的考试内容和要求,独立完成。 2.服装要求:套路段位考试者要求身穿统一的白色段位训练考试服装。 《中国武术段位制》 初段位武礼及技术考试方法 一、考试条件 初段位分为一段、二段和三段。初段位是段位制中授予进入武术技术的初级阶段的段位,其中一段是武术技术的初始段位。申报初段位考试者,需注重武德修养。凡已经完成晋级标准者,均可申报一段考试;获得一段达 1 年以上可申请二段考试;获得二段达 1 年以上可申请三段考试,须按序晋段考试。同时申报者还需符合段位制管理办法中的初段位相关规定。 二、考试内容 包括武礼和技术考试两部分内容。武礼考试的内容为行抱拳礼和背诵武德内容,要求一段、二段考生能完整背诵武德内容中的“武德守则”,三段考生能完整背诵武德内容中的“习武十诫”;技术考试内容包括《中国武术段位制系列教程》套路中的初段位套路和相应段位技术要求的其它套路。 三、考试分值 初段位技术考试需要达到以下分值: 1.一段分值:完成符合一段规定动作数量的内容,套路为 1 项单练拳术或器械,考评成绩达7分及以上即为合格。 2.二段分值:完成符合二段规定动作数量的内容,套路为 1 项单练拳术或器械,考评成绩达7.5分及以上即为合格。 3.三段分值:完成符合三段规定动作数量的内容,套路为 1 项单练拳术和 1 项单练器械,考评成绩达15分及以上即为合格。 四、考试要求 1. 独立完成技术考试内容。 2. 技术考试每个套路时间要求不少于 40 秒,不超过 1 分 20 秒,若选择太极拳、械,则时间要求在 2 至 3 分钟之间。 3.服装要求:套路段位考试者要求身穿统一的白色段位训练考试服装。 4.完整的套路要求:套路演练必须是有起势和收势的完整套路,演练时未完成套路者不予重做,不予评分。 武德守则 爱国爱民、精忠报国; 强身健体、文武兼备; 弘扬武术、以德为先; 崇尚科学、勤学苦练; 诚实守信、知行合一; 举止庄重、谦和礼貌; 尊师爱生、团结有爱; 意志坚强、百折不挠; 钻研武技、精益求精; 遵规守纪、健康中国。 武 德 十 诫 一、 不准有辱国格人格,危害社会治安; 《中国武术段位制》 中段位武术理论及技术考试方法 一、考试条件 中段位是段位制中授予进入武术技术和理论骨干阶段的段位,其中六段是武术技术的最高段位,授予武术技术达到一流水平者。申报中段位考试者,需注重武德修养。凡获得三段达 2 年以上可申请四段考试;获得四段达 2 年以上可申请五段考试;获得五段达 2 年以上可申请六段考试,须按序晋段考试。同时申报者还需符合段位制管理办法中的中段位各级别相关规定。 二、考试内容 包括武术基本理论知识和技术考试两部分内容。武术基本理论知识以开卷考试形式完成中段位理论试卷;或完成一篇 500 字左右的习武心得。 技术考试具体内容如下: 1.四段内容:1 项拳术和 1 项器械。可在《中国武术段位制系列教程》套路的四段内容或相当于这些内容的国家颁布过的普及推广套路、竞赛套路,以及经国家认定的各地方主要拳种和器械的技术套路中选择。 2.五段内容:1 项拳术和 1 项器械。可在《中国武术段位制系列教程》套路的五段内容或相当于这些内容的国家颁布过的普及推广套路、竞赛套路,以及经国家认定的各地方主要拳种和器械的技术套路中选择。 3.六段内容:1 项拳术和 1 项器械。可在《中国武术段位制系列教程》套路的六段内容或相当于这些内容的国家颁布过的普及推广套路、竞赛套路,以及经国家认定的各地方主要拳种和器械的技术套路中选择。 三、考试分值 中段位申请者要求技术水平和理论考评成绩达到相应等级的规定要求,技术考试和理论考评需要达到以下分值: 1.四段分值:两项技术考评成绩达 16 分及以上,理论考评成绩达 75 分及以上。 2.五段分值:两项技术考评成绩达 17 分及以上,理论考评成绩达 80 分及以上。 3.六段分值:两项技术考评成绩达 18 分及以上,理论考评成绩达 85 分及以上。 四、考试要求 1.理论考评要求:独立开卷完成武术基础理论试卷,在各项考试结束前上交试卷。或写一篇 500 字左右的习武心得,在申报时上交考评机构(考试形式由考评机构确定选择)。 2.技术考试套路时间的要求:技术考试每个套路时间要求不少于 40 秒,不超过 1 分 20秒,若选择太极拳、械,则时间要求在 2 至 3 分钟之间。 3.服装要求:段位考试者要求身穿统一的白色段位训练考试服装。 4.完整的套路要求:套路演练必须是有起势和收势的完整套路,演练时未完成套路者不予评分,不予重做。 《中国武术段位制》 高段位武术理论及技术考试方法 这是段位制中授予武术学术带头人、拳种代表人的段位。只有具备武术六段水平 6 年以上,在武术技术、理论方面作出一定建树,为武术发展做出一定的努力和奉献者才能申请并接受高段位的考试与考评,获得相应的段位。 一、七段考试 1.考试条件:凡获得六段资格达 6 年以上,年龄 45 周岁以上,注重武德修养,从事武术活动达 25 年以上,分别具备任一系列业务和理论条件两项以上者,均可申报。 分为四个系列: (一)、教练员、教师系列 ①.具备武术专业正高职或副高职称达6年以上,或具备武术专业中级职称达15年以上。 ②.不间断的从事专职武术教学训练工作达20年以上;或系统掌握1种以上拳种的技术理论体系,对该拳种发展做出了一定贡献。 ③.在中国武术协会(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主办的全国性武术赛事活动执行裁判工作5次以上。 ④.获得六段资格后,在国家刊物上发表过武术学术文章2篇或专著1种以上,或所撰论文曾2次以上入选国家武术研究院或国际武联组织的国际性学术研讨会。 ⑤.在推广《中国武术段位制系列教程》中,所教学生有800人以上获得四段以下证书。 (二)、运动员系列 ①.在世界武术锦标赛、世界杯武术锦标赛、世界运动会、亚洲运动会、亚洲武术锦标赛、全运会武术比赛中获得2项(次)冠军者。 ②.获得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达15年以上的武术工作者。 ③.获得六段后,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过武术学术文章2篇或专著1种以上,或所撰论文曾2次以上入选国家武术研究院或国际武联组织的国际性学术研讨会。 (三)、管理人员系列 ①.从事武术管理工作20年以上。 ②.从事武术管理工作达10年的科级以上干部。 ③.独立主持或作为主要主持人组织省级以上武术活动5次以上。 ④.负责本地区武术段位工作期间工作成绩突出,经手获得武术段位的人员达3000人以上。 ⑤.获得六段后,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过武术学术文章2篇或专著1种以上,或所撰论文曾2次以上入选国家武术研究院或国际武联组织的国际性学术研讨会。 (四)、社会武术系列 ①.系统掌握某一拳种技术和理论体系;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对本拳种发展做出了一定贡献。 ②.在在中国武术协会(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批准举办的全国性武术观摩表演和竞赛中取得2项(次)前3名或一等奖。 ③.获得国家级以上武术裁判称号,在中国武术协会(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主办的全国性武术赛事活动执行裁判工作5次以上。 ④.本人所办武术馆(校)被中国武术协会(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评为“全国武术优秀馆(校)”,或被本省省教委评为“优秀民办学校”;或受到当地武术行政管理部门表彰者;或在校学生达1000人以上,在推广《中国武术段位制系列教程》中,所教学生有800人以上获得四段以下证书。 ⑤.获得六段后,在国家刊物上发表过武术学术文章2篇或专著1种以上,或所撰论文曾2次以上入选国家武术研究院或国际武联组织的国际性学术研讨会。 2.考试方法:七段考试采取技术考试和理论考试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中国武术段位(七段)考试指导手册》中的规定执行。 3.套路技术考试:分别为规定项目和自选项目。 (1)规定项目(1 项):申报者可以在段位制 17 个拳种或 3 个器械的规定项目中任选 1 项六段规定单练套路作为规定项目考试内容。 (2)自选项目(2 项):申报者可根据自己擅长的项目选择 1 拳 1 械两个套路作为考试内容。 (3)分值比例:技术考试满分为 10 分,其中六段规定套路占 20%,自选项目拳术占 40%,自选项目器械占 40%;三项技术考评成绩均达 9.3 分及以上。 (4)技术考试要求: ① 技术考试套路时间的要求:技术考试每个套路时间要求不少于 40 秒,不超过 1 分 20秒,若选择太极拳,则时间要求在 2 至 3 分钟之间。 ② 服装要求:段位考试者应身穿统一的白色段位训练考试服装。 ③ 完整的套路要求:套路演练必须是有起势和收势的完整套路,演练时未完成套路者不予评分,不予重做。 4.基础理论考试:理论考试分为笔试和答辩两种。笔试与答辩各占100 分,参加考试人员两项之和达到 160 分(含 160 分)以上,即为合格。 二、八段、九段考评 八段、九段采取申报的形式,对技术与研究成果的相关资料进行评定。 (一)考评条件 1.八段考评条件: 凡获得七段达7年以上,年龄52岁以上,注重武德修养,从事武术活动达30年以上,武术业务和理论成绩显著,对武术运动的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分别具备下列业务和理论条件两项以上者,均可申报八段。 ①.具备武术专业正高职称7年或副高职称15年以上。 ②.系统掌握2种以上拳种的技术和理论体系,在全国范围具有影响;对该拳种做出了较大贡献。 ③.具有国家级以上武术裁判称号,获得七段以后在中国武术协会(国家体育总局武术管理中心)主办的全国性武术赛事活动执行裁判长以上工作3次以上。 ④.获得七段后,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过武术学术文章2篇或专著1种以上,或所写论文曾2次以上入选国家武术研究院或国际武联组织的国际性学术研讨会。 ⑤.在推广《中国武术段位制系列教程》中,所教学生有1000人以上获得四段以下证书。 2.九段考评条件 凡获得八段达8年以上,年龄60岁以上;武德高尚,从事武术活动达40年以上,武术业务和理论成绩突出,对武术运动的发展做出卓越贡献;分别具备下列业务和理论条件两项以上者,均可申请晋升九段。 ①.具备武术专业正高职称达15年以上。 ②.系统精通武术技术和武术理论体系,或是精通2种以上拳种的传人,在全国范围有普遍影响;对武术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③.具有国家级以上武术裁判称号,获得八段后在中国武术协会(国家体育总局武术管理中心)主办的全国性武术赛事活动执行裁判长以上工作5次以上。 ④.获得七段后,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过武术学术文章2篇或专著1种以上,或所写论文曾2次以上入选国家武术研究院或国际武联组织的国际性学术研讨会;发表论著字数不得少于60万字,论文仅限第一作者。 ⑤.在推广《中国武术段位制系列教程》中,所教学生有1500人以上获得四段以下证书。 (二)考评内容:武术相关业绩和录像等资料。 (三)考评要求: (1)八段、九段申报者应熟练掌握某一种以上拳种的技术体系和理论体系,并取得较高业绩。 (2)系统精通武术技术和武术理论体系,或是精通某一种以上拳种,在全国范围有普遍影响,对武术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3)高评委所有成员作风正派、严肃认真、公平公正地做好考评工作。 五.评审程序 八段、九段的评审程序分为:初审、初评、复审。 (1)初审:由高评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进行分类登记。 (2)初评:高评委根据考评标准对申报材料分组进行初审和排序。 (3)复审:高评委对拟推荐晋升高段位者的申报材料逐一进行再核实、复审。 其复审,内容包括: ①申报表格的审核。 ②身份证件、年龄的审核。 ③原段位晋升时间的审核。 ④习武年限、从事武术各种活动的审核。 ⑤对技术职称和工作职务情况的审核。 ⑥对理论成果的审核。 ⑦对工作业绩的审核。 ⑧对各种荣誉证书的审核。 ⑨对所提供技术光盘的观看与评价。 (4)其它相关规定 ①评审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评审。 ②取得现段位以前的业绩不能再次用于晋升高一段位的依据。 ③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不能晋升高一段位。 ④专著、论文有剽窃和侵权行为者,不能晋升高一段位。 ⑤有以武术行骗,诈取钱财行为并引起社会不良影响,不能晋升高一段位。 三、荣誉高段位 荣誉高段位的授予条件,根据《中国武术段位制》管理办法对发展武术事业、资助武术活动和管理武术工作做出特殊贡献的人员,以及在继承发展推广武术事业中影响显著、年事较高的老拳师的推荐材料(含著作、影像资料及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并经高评委讨论、审核、表决。由高评委作评审结论,报中国武术协会批准授予。 四、直接推荐段位条件 对武术事业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知名人士,可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武术段位主管部门推荐申报高段位,经高段位评审委员会评审后,提出评审意见,报中国武术协会批准,授予相应段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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