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重磅!财政部就发布《会计人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通知,开始向社会征求意见!继个税修正案之后,会计行业又一重大改变来了! 这份通知中提到:会计人要通过考证,拿下证书,及参加继续教育,来证明自己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这是财政部首次明确会计证书的重要价值!传递出一个重大信号:没有证书的会计人将面临被淘汰的风险!会计人要加油考证了! 会计人员“黑名单”范围扩大,处罚力度加重!根据《意见稿》第七条中,第(十)条,我们可以看到:有某些行为,虽然尚未构成犯罪,单位5年内也不得任用。侧面反映了:会计人员“黑名单”范围扩大,处罚力度加重了。 8月8日,财政部会计司司长高一斌在“会计人员管理政策培训班”上透露,下一步将联合相关政府部门,研究制定严重失信会计人员联合惩戒备忘录,建立会计人员严重失信“黑名单”和讲诚信“红名单”。此消息一出整个财会圈震动不已! 今年4月份财政部财会〔2018〕9号文中强调,将建立严重失信会计人员“黑名单”制度。将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违法行为的会计人员,作为严重失信会计人员列入“黑名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开披露相关信息。对严重失信会计人员实施约束和惩戒。 在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会计职称考试或评审、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等资格资质审查过程中,对严重失信会计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于严重失信会计人员,依法取消其已经取得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支持用人单位根据会计人员失信的具体情况,对其进行降职撤职或解聘。 今天公布的《会计人员管理办法》中,对会计人员黑名单的处罚范围进一步扩大,以后会计人可要更加小心了! 财政部首次明确,会计人员专业能力必须以证书为依据!草案第4条规定,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需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等相关专业资格资质证书,或持有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或相关专业学历(学位)证书,且持续参加继续教育的,表明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划重点:本次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必须要有证书,才能证明自身的专业能力。 也就是说,今后除会计专业毕业外,想当会计,不考会计职称证书可没法上岗! 继续教育重要性提升至新高度同样是草案第4条,明确要求继续教育,作为每一位会计人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证明。 总而言之,以后继续教育更加严格了,重要性不言而喻! 其实在之前的新会计法就有明确要求,从事会计工作将再不需要会计证,会计法将必须的从业证改为是否具备专业能力,看似从事会计行业再也不需要什么证书了,实际上呢? 顺应时代,继续学习!本次《会计人员管理办法》是顺应了自2017年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证之后行业的一系列变化所作出的调整,也是对之前会计人关心的会计证取消、会计继续教育等问题的进一步规范。 是不是又想吐槽会计人难,会计行业高危了呢? 可是反过来想想,财政部多次颁布法律条文,为的是规范会计行业从业标准,给每一位会计人有法可依的制度啊。 这次《会计人员管理办法》的修改,对会计人来说,绝对是利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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